去年“瓮安事件”惊犹未定,“石首事件”悲剧重演,这期间还陆续上演了四川南充、江西南康、乌鲁木齐以及广东韶关、花都等地的群体事件。
我们看到,群体事件一旦酿成,各级领导的神经就高度紧张,四处扑火,息事宁人。可对于某些真相却总是“语焉不详”,点到即止。要知道,群众的“不明真相”与“明白真相”,与官方想让群众明白什么样的真相有着很大的关系,与官方怕不怕群众明白真相也有着很大的关系。没有真相的水落石出,自然就有谣言的飞短流长。信息透明其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真相存在时,不透明使得离奇的愈加离奇,不满的愈加不满;当真相不存在时,出于对不透明的反感,谣言的传播速度必然长上翅膀。谣言不仅止于智者而且止于公开,如果把尖锐棘手的问题放在太阳底下晒一晒,它们就不是问题了。
汶川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信息透明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各级政府理应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各阶层意见和利益的均衡表达与顺畅沟通,促进干群之间的对话沟通,随时注意倾听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在公民权利意识日趋觉醒、网络话语时代逐渐来临的时刻,必须加强对敏感事件的信息披露。
一些地方领导还在遵循“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的落后思维,以至于民怨沸腾后才“亡羊补牢”。须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站在21世纪的今天,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最好的解决问题,也才能够真正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每个监管部门的职责。
让我们共同呼吁:信息啊,再透明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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