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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府容不得 「温和」腐败

yangguangjingpin 2010-12-13 17:07:28 朱文斌 总第058期 放大 缩小

最近,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贪官被抓被毙,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感到麻木了。然而,这位“语言创新”贪官,似乎他的语言委实让我们震撼不小,他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事实上,落马贪官类似的惊人之语早已屡见不鲜,有好事者甚至因此煞费苦心地编撰出《落马贪官语录大全》。毫无疑问,倘若再作增补,赵仕永注定将会在其中占据属于自己的位置。

“温和腐败”、“暴力腐败”。肯定有人会对他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甚至还要送他一顶“无耻”的帽子,而我却认为这两个词儿实际上非常深刻。

 当今社会确实存在“温和腐败”和“暴力腐败”这两种现象。某些官的确是不给钱就不办事,有的还吃拿卡要、明目张胆索贿,这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恶官”、“阎王官”。但也有一些官员,就如同赵仕永之流,收钱就办事,非常“讲信用”。对“温和腐败”的官,群众的心情比较复杂,可以说是“爱恨交织”。这种官的存在,其实也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办事的另类渠道,客观上缓解了老百姓办事难的难题。他们就像是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平时骂他的娘,遇到事儿却又想得慌。

随着反腐倡廉环境的改变,这种“温和腐败”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多。“温和腐败”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而言其实是反证了“潜规则”的强横。贪官很温柔,脸上笑眯眯、嘴上甜如蜜,并没有声色俱厉地向你要钱,可就是有人很自觉地奉上好处。为什么呢?一切都已经形成“潜规则”了,“规矩”便是如此,人人都心知肚明,不用教,自然按“既定轨道”运转。“潜规则”的威力如此之大,难怪会引无数“英雄”竞折腰。这“温和腐败”的威力,似乎比“暴力腐败”要强大多了!

试看,近来如出一辙的案例。7月14日,海宁市环保局原局长孟建良因涉嫌受贿接受法庭审判时,认为部分收受钱物的行为是“人情往来”,不属于受贿。又如7月27日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李志杰在过堂时,其辩解理由是:“有些钱是属于情感投资,不是受贿”。赵仕永比孟、李二人高出一等的地方在于,他不打“情”字牌,他真诚地打“利”字牌。他认为“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也就是说,他“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赵仕永、送赵仕永钱的人、群众三方面都在行贿受贿的过程中得了利,貌似再正常不过的了。不过,法理终归是法理!

赵仕永已然认罪服法,其惊人之语注定徒增笑料,然而其掩盖在种种荒唐言论之后的真实心态却值得探究。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深入,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已不再是“暴力”对抗,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的“温柔”攻势,理当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和重视。实际上,没有任何一种腐败行为是“温和”的,腐败分子乔装打扮出“温和”的姿态,不过是幻想掩盖曾经“暴力”犯罪的事实,如果法律制裁对他们失之“温和”,难免会纵容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公众实施“暴力”。

因此,阳光政府的建设,显然要规避那些似是而非的不阳光行为。不论是所谓的“温柔腐败”也好,“暴力腐败”也罢,统统难以跃上阳光的台面。与此同时,作为党政官员,必须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用好手中的权力,使之真正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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