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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乙肝常规检测是一个美丽的误解

yangguangbaodao 2010-12-13 17:07:28 编辑:唐芳 总第058期 放大 缩小

最近,有专家称卫生部拟将“取消乙肝常规检测”,不想新闻出来的第二天卫生部就出来辟谣。接着之前透露消息的专家也出来辟谣,称是媒体的误解。

值得注意的是,跟别的谣言不同,这个谣言获得了8成网友的支持,所以,可以称这个谣言为一个美丽的误解。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美丽误解的背后是无比沉重的“乙肝歧视”,无比丑陋的社会痼疾……

 误解让民意指向得到清晰的表露

一个好消息,连着一个坏消息。或许正因为好消息是如此言之凿凿,让公众对坏消息一时还感到很茫然。不过仔细想想,在网络时代,一项公共政策从媒体公布再到被相关部门澄清的事情,也着实不在少数,倒是可以释然。

回看原新闻,考虑到取消乙肝检测项目本就是专家组的一项建议,以及“卫生部拟出台”这样的不确定措辞,消息被误传误读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从另一个角度看,取消乙肝检测项目毕竟兹事体大,在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之前,出于谨慎和负责任的态度予以澄清,避免不必要的干扰,似乎也能理解。当然也可以解释为,这本身就是专家在对其建议进行舆论造势,以期获得卫生部的关注。

不管是出于哪一种原因,对于这项与众多乙肝患者以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密切相关,并且影响力波及到上学、就业、权利保障、社会福利等多个社会层面的重大公共政策信息,卫生部及时做出权威表态,是值得肯定的,尽管这个表态会让很多公众失望。

但是,即便专家的意思被人误解,相关媒体发布了一个假消息,这个假消息也并非全无意义。应该看到,自“卫生部拟从常规体检表中去除乙肝检测”的消息传出后,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都给予了非常积极的反馈。许多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文章,对这一新政表达了一致的赞许,民意调查也显示,有高达8成的网友对此表示支持。乙肝歧视的社会话题再一次被激活,民意指向得到了清晰的表露。

这或许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但问题是,卫生部看到这些了吗?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如果卫生部就此出台相关政策,将像以往一样,有一个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显然,在卫生部看来,民意是出台公共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而现在,民意就摆在了这里,难道卫生部不该认真地进行一番制度反思,而不是仅仅做一个澄清了事?

按专家的说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早已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不得歧视乙肝患者,更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在入学就业上设置障碍。在这样的现实下,“取消乙肝检测”仍获得了舆论的极大关注和一致好评,要么说明既往制度已经形同虚设,要么说明对乙肝患者以及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保护力度还不够。无论是哪一种,都对相关主管部门形成了倒逼之势。在这个意义上,卫生部官员只简单否定一下,似有回避真问题之嫌。

对于公共政策,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似乎已经习惯了一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先初步拟定,再向公众征求意见。但事实上,改变一下思路,主动地去打探和吸收民意,再拟定政策,又何尝不可呢?#p#副标题#e#

误解给了普及乙肝知识一次大好机会

取消乙肝常规检查不仅对所有“乙肝”阳性者是身心的解脱,也是全民的思想解放,其意义不亚于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对乙肝携带者来说,这无疑是喜出望外,是一次福泽的降临。取消乙肝常规检测不仅取消了多年来乙肝患者心头的沉重大山,解除无端束缚其自由的枷锁,而且免去东奔西走打官司的维权成本,省去铤而走险找枪手造假的耗费,彰显社会尊重乙肝阳性者的教育权、就业权,维系了社会和谐。

对普罗大众而言,这是一次乙肝知识普及,是对个人社会价值观的审视。通过专家的介绍,原先固化地怀疑“乙肝”阳性会传染,与其接触会影响自身健康,这是没有任何科学证据和事理依据的,坦然与之交往,开心工作生活,这也是一种思想解放。

综上所述,乙肝常规体检被取消,合情、合理,是一种科学的回归。当然,从全民健康的角度看,让儿童强制免疫计划能充分地发挥其效用,提升对乙肝病人的诊治技术,还有很多路要走。同时政府在立法和执行上还有很多配套工作要跟进。但愿专家的提议能尽快得到卫生部的可行性论证,从而出台相关政策,迈出消除乙肝歧视的关键一步。

误解让卫生部从慢郎中变成了“急郎中”

取消乙肝检验的建议本来深孚众望,有关方面哪怕是没有此意,若能顺势而为,“将错就错”,也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却均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澄清,其速度之快,实为罕见。相较于之前对感冒药是否有致命副作用、镍铬烤瓷牙是否“有毒”等沸沸扬扬的传言迟迟不作回应,这次卫生部不再是个“慢郎中”,周日是休息日,当天就有了回音,撇清关系之快令人诧异。

此事跟最近网络最负盛名的贾君鹏兄弟一样,虽是空穴来风,却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即说明乙肝歧视已成社会的不可承受之重。有关方面或自可振振有词:我们是有明文规定不得歧视乙肝患者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诸事不顺,那是“被歧视”了,跟我们无关。从被就业、被增长到被误解、被歧视,为什么中国人总是处处处于暗处的“被动”之中,不能主动的痛痛快快明明白白一回?就是乙肝病毒携带,很多也是以前疫苗没普及、共用针头下的被感染,本身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既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中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那就平反昭雪,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平的工作和生活空间又如何,将此议弄假成真又如何,何以急于否认。事实上,在西方国家,在日本,体检中是从来没有这一项的,本系个人隐私的健康状况,在中国却一直置于众目睽暌之下,这一点,也早该同国际接轨了。

从众多的谣传最后被证明是真的一样,希望这次有关取消体检乙肝条款的传言,到最后也被证实是真的,给社会一洗郁闷之气。卫生部这回既然由以前的慢郎中变成了“急郎中”,也算是可喜的进步,不妨从善如流,破除乙肝歧视,从自己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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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误解背后是沉重的乙肝歧视

1亿多“乙肝人”该去哪里寻找天堂?

我国近年来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增长较快,慢性乙肝患者已达3000多万人,而乙肝病毒携带者总人数高达1亿多人。目前社会上在很多环节,如求学、就业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设置了一些限制。最近专家们的呼吁也有自己的道理,从医学角度来说,取消常规体检中的乙肝检查,能更好地保护乙肝患者。

 但在采访中,许多市民几乎是谈乙(肝)色变,表示要坚决把乙肝病毒隔离在外。有大学生表示:“因为这个疾病传播性很强,在入学之前肯定要对其他的同学有个保障,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的。”武汉市民:“乙肝应该检查,是对自己负责,对大家负责。”不过,也有部分市民给出了不一样的看法:“取消检查乙肝,对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寻求自己的发展和出路更加公平一点。”

在网上,网友们对此事发表的评论也已超过万条。有网友觉得取消乙肝检查的门槛是摒弃对乙肝病人歧视的表现,是好事;也有网友明确反对取消乙肝检测,不然健康人会被乙肝患者给传染。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

武汉某企业负责人:“不查乙肝的话,对我们企业员工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一定影响 对我们企业本身来说,可能会造成不小的负担。”不过,也有企业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武汉某企业负责人:“我想一个和谐社会,大家都应该去互相关心对方,我有这个能力,我愿意去帮员工解决他相应的一些困难。”武警湖北总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吴淑坤:“乙肝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通过血液,体液,性行为传播,一般日常生活接触都不会传染,检查乙肝两对半是对乙肝病人的一个歧视,因为这也属于一种隐私,一般它不影响他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另外,对于部分市民谈乙(肝)色变的心理,在医生看来,实际上也是没必要的,只要注意防范,就不会传染。武警湖北总医院感染科副主任吴淑坤说:“平时个人防范,注意自己的皮肤完整,另外不要到外面扎耳朵、弄不洁的纹身,如果没有抗体的话,建议打乙肝育苗,这样也可以加强自身的防范。”

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一般日常生活不会传染,而且只要定期注射疫苗,是完全可以把病毒挡在门外的。倒是社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是一个根深蒂固很难消除的问题,专家建议取消常规体检中的这一项,也是为了保障这个人群的正当工作和学习的权利,其实真正需要消除的,是人们心中的恐慌和歧视。

只想要一个没有歧视的平凡人生活

“小的时候不让上幼儿园,长大了不能上大学,毕业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找到了工作又面临被劝退的危险。人生这关键的几步,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都是一道道难以跨越的障碍……”

新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福音,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然而,具体实施情况却不容乐观,不时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用人单位解聘的消息传来,也曾有坚强者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伸张权益,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依然难保。目前,正值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的关键期,不少人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让广大病原携带者免遭因歧视被拒的痛苦,让社会给他们提供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

伊泉(化名)就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他诉说了自己因携带乙肝病毒,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沉重打击。2001年,他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取得了笔试面试综合第一的好成绩,并且已经通过了公示。然而,正当他喜出望外时,命运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在体检时,他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最终被拒绝录用。

给伊泉以沉重打击的不仅在于事业受挫,他的第一次婚姻也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宣告破裂。“已经登记了,婚期都定了,请帖都发了,可是女友看到了婚检报告单上的携带乙肝病毒后沉默了,最后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幸运的是,伊泉的第二个妻子没有嫌弃他,只是他考公务员的时候恰好赶上妻子怀孕的后期,妻子难以承受他被拒录的强烈刺激,他们的孩子早产了一个多月,好在母子平安,没有再让他的生活雪上加霜。

一次又一次致命打击给伊泉带来的是更多的恐慌。转眼儿子到了入托年龄,咨询后园方答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收取。又是几个不眠之夜——难道无辜的孩子也要继续承受吗?这对一个尚不知命运为何物的孩子真是太不公平了。伊泉坦言,当初他甚至想到,假如儿子的查体显示为抗原携带,他要通过非正常手段来抵抗社会对他们这一群体的歧视。好在儿子的查体结果没有异常,伊泉这才“心安理得”地将儿子送进了幼儿园。

“谁愿意生病啊?我真的是无辜的。”伊泉对国家近年来为消除歧视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表示欢迎,他一再强调,乙肝只是在发病期通过血液传播,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对他人构成威胁,全社会应该澄清错误认识,还乙肝病毒携带者以清白。伊泉特别强调,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已经出台,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有了更充分的依据,他们期盼得到司法系统的关注与支持。

 与其他乙肝病毒携带者相比,王凡(化名)算是比较幸运的。谈及病原携带的话题,王凡脸上依然流露出一丝无奈。据王凡介绍,她也曾有过一次因乙肝病原携带求职被拒的经历,但是,在似乎没有多少痛苦感受之时,她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第二份工作——在某公司从事文秘工作。她甚至有些庆幸,如果没有第一次的被拒,也就没有了第二次的机会。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王凡自然兴奋不已。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工作业绩也十分突出,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就被破格提升为部门负责人。

事情发生在今年年初,单位组织职工进行福利体检,得知这一消息,王凡心中犯起了嘀咕,“病原携带”会不会再次捉弄她?还好,公司方面没有任何动静。王凡私下里了解到,单位并没有拒聘她们这类人的做法,于是,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继续努力工作。然而,正当她心头疑云消除后,来自单位同事的压力却让她有些不知所措。王凡无意间发现同事们好像在有意无意地躲着她。曾经经常在一起小聚的同事与她有了距离感,她想请同事一起进餐也遭到拒绝。事后,王凡了解到,原来是一名同事翻看了她的体检报告发现有“乙肝”字样后,便在单位里制造出恐慌。

王凡说,基于现在人们对乙肝还没有科学理性认识的情况下,理应对此类人群进行有效保护。比方,除非被检者主动提出或者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从事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医院不得在劳动者正常的健康体检中进行此项检测;还有,检测结果应直接反馈给当事者本人,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进入肝胆相照网站,可以看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呼吁取消高考乙肝体检的联名信。目前,已有不少学生及其家长在上面签名,他们共同渴望着一个没有“乙肝歧视”的高考环境。他们说,2004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就取消了对公务员的乙肝歧视待遇;2007年,国家在劳动就业领域的政策进行了很大的改革,政策层面已经不再允许强迫体检乙肝了。然而,在教育领域,乙肝歧视的状况却丝毫没有改善,高考体检时还要强迫查乙肝,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做法。很多大学在录取考生时,一看到考生体检乙肝呈阳性,就不会录取这位考生了。经常会有乙肝考生不明不白地就考不上大学,其实都是被这道门槛挡住了。

从幼儿园开始他们就是恐怖的“另类”

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于7月30日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虽然这一草案还需完善,要经过16天公示期的考验,但已为不少家庭带来了希望。然而,对于乙肝宝宝入托幼儿园,仍有部分市民、民办幼儿园表示“不接受”。

“妈妈,我什么时候能上幼儿园。”每当听到孩子问出这个问题,年轻的妈妈小青(化名)就会泪流满面。小青说,以前并不知道自己是乙肝患者,直到去年3月,幼儿园的一个电话犹如晴天霹雳,改变了孩子的生活。

“把你的孩子接回家吧,他有乙肝。”幼儿园打来这个电话时,孩子已在这个幼儿园上了两年,自从被幼儿园劝退后,孩子已在家里呆了一年多。小青介绍,孩子一岁半时经过了体检进入幼儿园,那时体检是在一个门诊部进行,拿回体检结果后,小青和丈夫都看不懂,幼儿园也没有说什么就让孩子入了园。把孩子接回家后,经过治疗,孩子现在的转氨酶是54,虽仍偏高,但孩子并没有出现其他病症。这一年多来,小青带着孩子找了很多幼儿园,可都因病情被拒绝。《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的发布,让小青一家人看到了希望,“我准备拿着草案,马上出去为孩子找个幼儿园接收。”不少家庭都为这个草案激动不已,他们都认为希望来了,“我们的孩子如果有病,我们当然会让他们在家好好治疗,但有的孩子只是病毒携带者,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可爱,没有理由不让他们接受教育。”家长代表“珊瑚”说。

但即使是这样,民办幼儿园仍表示“不接受!”武汉市硚口区崇仁路幼儿园保教主任肖琼介绍,在体检当中一般会有乙肝检查,如果保健所医生判断孩子有传染性疾病,“体检不合格”的话,园方不能接受这样的幼儿,主要是看医生的专业判断。针对有些幼儿园“即使可以接纳健康带菌儿童,也会让他们隔离进食”的说法,肖琼表示,“可能会建议乙肝宝宝自己携带餐具、毛巾。如果政策不允许隔离,我们也会按照统一规定来执行,当然肯定需要有权威医学证明是不会传染给其他孩子。”

“武汉市过去是有明文规定,乙肝携带者是不能入托的,如果文件出台了,对于我们幼儿园来说要按照文件办事,但担心其他孩子的家长会有异议。”武汉市硚口区机关幼儿园张园长说。洪山区新竹路上的两家民办幼儿园——舞美双语幼儿园和快乐星双语幼儿园的负责人从网上了解到草案的内容,但她们都明确表示不接受乙肝宝宝,“因为我们要考虑到其他家长的担心,毕竟孩子托管在我们这儿,我们就有责任照顾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她们都表示,即便知道乙肝病毒携带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传染性,但她们都很担忧万一出现传染,会影响到幼儿园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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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是误解,取消检验也未必能解决歧视问题

歧视问题并非来源于卫生部现行政策

不管卫生部是否澄清“取消乙肝常规体检”,涉及到全国1.3亿乙肝患者的入学就业等不公平待遇,依然是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其实,我们并不认为,假如卫生部正式通过了“取消乙肝常规体检” 的政策,乙肝歧视就此烟消云散。事实上,现行的“乙肝常规体检”,并不是当初卫生部发文规定,而是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条款,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竟相效仿。效仿自有理由,也当然有市场。

如今的就业市场,或者好一点学校的入学状况,大多供大于求。假如卫生部真的通过了这一政策,而接收单位不认真执行政策,自行过滤乙肝患者,我们以为不是没有可能。静下心来想一想,为何那么多单位会拒绝乙肝患者?很多人会认为是对乙肝传播渠道的常识性误读。一个单位误读,可以理解,可是那么多单位集体误读,想必有更多的原因。

一个医生,他可以告诉大众,共用办公用品和餐具一般不会传染,但是假如刚好两个人都有口腔溃疡,那么这就是“非一般”。在幼儿园,一个患者小朋友如果有伤口接触到另一个小朋友的伤口,他也可能处于“非一般”。我们以为一个普通人,或一个家长,担心乙肝传染到自己或自己的孩子,这只是一般人的正常应激反应,而非无视人权。列举如上“非一般”,并非反对乙肝患者入学就业,恰恰相反,我们以为假如真的撤除“乙肝体检”这道蛮不讲理的屏障,那就需要在患者与非患者之间建立一个科学的医疗性屏障。而后者几乎可以视作前者的前提,而且是保障乙肝患者可以获得平等权利的前提。

正如人们现在所熟知,乙肝疫苗的效果已经很成熟,假如单位的非患者都免费注射了乙肝疫苗,那么拒绝乙肝患者也就没有必要。如今婴儿诞生的“人生第一针”就是乙肝疫苗,其好处是一代人以后,患者可以减掉一亿,但是我不知道在农村,这个第一针的情况如何。另外,对乙肝病情的误读大都来源于一些民间乙肝诊疗的夸大其辞。如何规范这些明显失真的广告,恐怕也该是当务之急。

需要提出的是,幼儿园等自制力和抵抗力都较弱的群体场所,有没有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管理?而诸如美容院、理发店、口腔诊所等地方才是传播的高危场所,而这些地方,抵御能力并不比别处更强。

一纸政令不会解决歧视问题,正如当年歧视问题也并不来源于一纸政令。卫生部所要做的,恐怕更多的是建立健全科学的防控网络,并鼓励乙肝治疗研究,那才是给乙肝患者最大的公平。

苏州市经验表明:禁令基本无效

早在2004年,江苏省苏州市就出台规定,禁止随意检测乙肝项目。然而禁令在现实中并没有发挥作用。近年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权利的法律和政策相继出台,但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的状况仍很普遍。

不出所料,此次卫生部拟出台政策要求就业体检中不准查乙肝“两对半”方案的泄露,还是遭到不少网友的反对,想必这项政策在入学、就业等实际操作中会遇到更大的阻力。这是因为现在一般人都谈乙(肝)色变,乙肝歧视仍是普遍现象。比如在招工中,虽然有关部门早就有类似的规定出台,但且不说在企业招工中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还十分普遍,即使在公务员的录用中也十分常见。

乙肝歧视源于无知以及由此产生的恐惧心理。许多人将乙肝病毒携带者视为慢性乙肝病人,生活中某位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经确认,其周围人员多有戒心和恐惧,害怕被传染;还有的人从“目前我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事实,错误地得出“乙肝具有广泛传播性”的结论。其实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是血液、母婴、医疗性感染、性接触、静脉内注射毒品等,日常工作或生活,如同一办公室、握手、拥抱、同住一室、同桌就餐、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肝病毒。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庞大,是由于过去没有一次性注射器、献血等环节不严格,容易导致血液传播,以及没有母婴阻断技术,容易导致母婴传播。随着乙肝疫苗的普及和血液传播、母婴传播被成功阻断,乙肝传播已大为减少。

消除乙肝歧视,需要乙肝知识为其铺路。因此,卫生部出台政策顺理成章。但是,任何一项新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公众的认知、理解、配合和支持,否则,容易形同虚设,进而有损政策的权威性。从目前看,这个政策明显缺乏相应的民意基础。

造成这样的尴尬,卫生部门首先应该检讨自己有关知识普及宣传的不力。据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然而,公众中乙肝知识却相当匮乏。卫生部曾颁布《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但显然知之者甚少。

因此,卫生部门应弥补过去工作的不力,象普及爱滋病知识那样大力普及乙肝知识,为这个政策的顺利出台和实施创造一切条件。

缺乏通畅的申诉渠道才是最严重的问题

“乙肝”者在社会生活中遭遇的有形无形的壁垒或歧视,已不需要一一列举事例来证明。虽如专家所说,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表明“乙肝”者会在入学、就业等过程中影响他人健康,但那一纸常规体检报告中的乙肝项目,往往成为许多用人单位“一票否决”的理由,成为考试、入学和就业的难以逾越的障碍。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种做法提高了他人的健康安全,增进了社会的总体健康度,相反,这种做法把人强制分类,制造出不必要的社会隔阂,也引发了不少个人或家庭的悲剧。不论乙肝检测何时进入常规体检在当时有着怎样的历史合理性,这一规定已与社会发展格格不入,有悖社会进步的方向,更重要的,它的存在在根本上缺乏医学实证知识的基础。

乙肝问题,既是医学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后者远比前者更为复杂。医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固然可以消除种种缺乏科学根据的臆想与猜测,但是医学问题的厘清,并不必然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问题;医学知识的澄明,也并不必然能够驱散笼罩在“乙肝”者身上的社会迷雾。事实上,那些拒录、拒用“乙肝”者的用人单位,他们未必不了解相关的医学知识,未必不知道对拒录拒用行为的种种制裁规定。在医学问题与社会问题之间,在“乙肝”者的正当权利与权利践行的实际状况之间,发生了某种断裂。

重申医学知识,做出取消乙肝检测的政策规定,只是第一步。要真正弥合断裂,消除乙肝歧视,仍需要权利发力。比如,当一些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时继续强制检测乙肝,“乙肝”者是否有通畅的申诉渠道,申诉是否有效?当有学校或单位以此理由拒录拒用“乙肝”者,他们能否获得法律或行政的救济,他们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

这些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个人与单位相比始终处于弱势,更何况,具体的个体权利若总是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如何不会纵容用人单位,如何不会使乙肝歧视继续潜行于政令之下、运行于社会之中?

在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没有必要对权利作出乙肝、甲肝这样的分门别类,正常生活、工作与学习的权利是一个整体,对所有人都有效,所有人都可以平等享有。如果每一个人群都需要专门颁布政令进行权利的重申,我们的公共治理将会陷入手忙脚乱之中。每一个人群的权利问题,也不是可以孤立于其他人群而单独存在、单独解决。“乙肝”者在医学上是患者或者病毒携带者,一旦进入社会,他们就是社会成员、是劳动者。因此,保障人的权利,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从整体上改变劳方弱势的局面,则不论是“乙肝”者还是其他劳动者,他们都能获得应有的体面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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