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700多个村,村村通柏油路、通客车、通有线电视,70%以上通自来水,济南市农村各地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喜人变化。这一切,得益于济南市委、市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大胆探索与实践。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胡锦涛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从本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从更长远的时间看,即使将来基本实现现代化了,“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在充分理解党中央的精神后,济南市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初步确定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六项任务,树立长期奋斗思想,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力争实现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农村社会保障有新发展、乡村治理建立新机制五大目标,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目标,济南市开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
建设都市农业 促进生产发展
加快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要务,没有村级经济的发展壮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失去了基础和支撑。建设现代都市农业,是农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不仅为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更是对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济南市政府认为,应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省会城市资本、信息、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优势,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化为抓手,加快城市与乡村产业融合,推进济南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鉴于此,济南市一方面紧紧抓住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4个关键环节,另一方面积极探索现代都市农业的8种实现形式。
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4个关键环节:
一是紧紧抓住合理增加物质投入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提高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的水平;二是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提高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的水平,使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三是紧紧抓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提高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的水平;四是紧紧抓住转变发展观念这个关键环节,树立和运用大资源、大农业、大市场、大生态的理念,着力提高用现代发展观念指导农业的水平。
现代都市农业的8种有效实现形式:
1.设施农业。设施农业的效益是传统农业的十倍甚至数十倍,因此济南市集中加大设施农业的建设力度,正发展一批面积达万亩的设施农业乡镇、达百亩的设施农业专业村。
2.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围绕特色和主导产业,济南市以深加工为重点,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扶持几个块头大、效益高、带动关联产业较强的龙头企业,争取形成农业的几条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3.品牌农业。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认证水平,争创国家级驰名品牌,提升济南农业的地位和形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循环农业。进一步抓好以沼气池建设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提高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把发展循环农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大力建设循环经济户、循环经济村、循环经济乡镇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域。
5.观光旅游农业。利用“四荒”开发政策,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并积极整合观光旅游农业资源,与城市旅游和泉城文化相融合,同时加大观光休闲渔业开发的力度,集中打造在全国叫得响的观光旅游农业品牌,形成“春养花、夏纳凉、秋摘果、冬滑雪、长年农家乐”的观光旅游格局。
6.种苗业。济南市充分利用省城优势,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良种,开发高端产品,发展农作物良种、蔬菜种苗、花卉苗木、优质畜禽、名优特淡水良种培育基地,抓好现代化加工包装。
7.出口创汇农业。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入手,吸纳外资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同时优化出口创汇的税收环境,支持出口创汇企业增强实力,扩大规模,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8.农产品现代物流业。在这方面,济南市着力在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建现代农产品物流基地,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增加农业收入 改善农民生活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济南市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
依靠提质增效增收。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优势农产品基地规模扩张工程、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亮点展示工程以及品牌战略,走精细化、集约化、标准化道路,做大特色产品,做强特色产业。同时,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扩大农产品的认证覆盖面,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向品牌要效益。
依靠科技增效增收。重点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测土配方施肥与沃土工程、良种工程、植保工程等一系列农业科技工程,着力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产增效、提质增效和节本增效。
依靠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按照“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并积极引导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购销大户以多种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协会、产销服务组织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作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依靠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特别是把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引导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民工就业。同时,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农民培训、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激发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拓宽农民外部增收的空间。
依靠落实扶持政策促增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财政支农工程,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提高农民素质 加快文明提升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以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为重点,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济南市政府认为,应摈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盖楼房、修马路的片面认识,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基础。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增强农民群众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增加收入能力,有助于增强农民群众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矛盾、管好农村事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能力。
认识到这一点,济南市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要求,以培养新型务工和产业农民,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目的,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五大培训:面向广大农民的绿色证书培训;面向农村优秀青年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面向具有创业能力的新型农民创业培训;面向农村千家万户的远程教育培训和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阳光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就业技能,使农村非农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逐年提高。另外,结合实施“五五”普法纲要,济南市加强了对农民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民知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并配合全国亿万农民健身运动,组织举办全市农民运动会,提高农民身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建设生态工程 改善村容村貌
加强生态农业和农村能源建设,要合理开发农村当地各种能量资源,研究农村各种能量资源在输入、转换、分配、最终消费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管理等问题,以提高能量利用效率,缓解能源短缺现象,保持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地发展。
近年来,济南市开始着手围绕南部山区生态综合治理、北部平原规模化养殖场面源污染整治、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文明生态村建设三大重点,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南部山区“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太阳能综合利用工程、风能综合利用工程、规模化畜牧养殖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及文明生态村建设等六大农业生态建设工程。
今年,济南市将完成新建1.5万个生态家园富民户、50个生态文明村,推广2万多平米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修建50套风力发电机组、5座风力提水站,治理污染较重的150家“农家乐”项目和50家规模化畜牧养殖场,从而达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目标要求。
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民主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济南市在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尊重群众、尊重实践,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政策;坚持在改革中体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基本要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在具体措施上,济南市首先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规范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发放,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其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另外,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就要坚定不移地把农村综合改革向前推进,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为此,济南市重点加强了“一事一议”的监督管理以及各项涉农收费的专项审计,加大涉农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再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济南市政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探索建立“农技特派员”制度,第一时间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实现技术人员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零距离对接。济南市农业局更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2006年要为农民群众办好12件实事,12件实事的目标任务现已分配落实到各处,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
最后,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两委战斗力和群众的民主法律意识;继续深化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基层民主;积极稳妥开展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防止新的不良债务发生;强化综合执法,加大监察力度,构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推进低保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
济南市从1997年开始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近十年的有效运作,农村低保制度不断规范,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而为济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一,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实现全市覆盖。1997年,济南市开始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结合当地经济实力和实际生活水平,出台了农村低保政策,制定了不同的保障标准,采取现金和实物相结合的办法,对处于特困状态的常年贫困户实施了救助。2004年,济南市又将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度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当地农村保障范围。农村五保对象、孤老烈军属等特殊优抚对象困难户、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以及其他有特殊生活困难人员,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农村低保实现了全市覆盖。
第二,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为保证农村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各地政府按照维持当地农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要,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因素,合理确定了保障标准,同时建立了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随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提高。目前济南市农村低保标准在800元至2400元之间。
第三,开展专项救助制度建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济南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对患大病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等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对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段学生实施了“两免一补”,即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同时还结合灾民救助制度和残联开展的“百户安居工程”,分别开展了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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