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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下的互联网监管

yangguangjingpin 2010-12-13 17:07:29 (文/管克江 韦冬泽 编辑/凌草) 总第070期 放大 缩小

“谷歌事件”暴露出一些势力抵制互联网正当监管的真实图谋。在国际舆论的议论声中,人们能够注意到网络技术自身的信息安全之虞,注意到恐怖分子有可乘之机,还注意到一些势力不可告人的 政治图谋。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广大网民的利益,难道各国不需要网络监管吗?本国的正当监管应受外国指责吗?答案是明确的。

监管理所当然

谷歌在印度、意大利遵守当地法令,为什么在中国不服正当监管?

《欧洲时报》近日发表题为《谷歌在华“卫道”变“绑架”未遂》的评论说,黑客攻击只是互联网安全的一个普通问题,谷歌此次以之逼迫中国取消“网络审查”理由实在太牵强。而其长期在华经营不善,市场份额一直不高却是不争的事实,且面临接连不断的涉黄、偷税等指控,眼下则深受盗用中国图书版权的困扰。所谓“互联网自由斗士”实质是试图扭转竞争困境的动作而已。

谷歌一向在全球市场实行双重标准乃至多重标准。如在印度,谷歌向警方提供该国网民电邮信息和IP地址,并称之为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谷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吁求完全不受监控的互联网自由,为何单威胁中国政府开放互联网监管呢?如今中国的互联网日渐开放的趋势已被国际公认,谷歌却一反常态向中国发难,高姿态抢占道德高地,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谷歌擅长利用网络舆论,早已是业界共识。不过谷歌此次显然低估了中国网民的智慧。解禁敏感信息,虽然的确瞬间刺激了谷歌的浏览量,但这种不智的做法在中国网民中激起的厌恶情绪之浓厚,相信也是谷歌未曾料到的。

俄罗斯《真理报》日前发表署名弗拉基米尔·冈申的文章指出,北京相当严格地维护着互联网空间,过滤掉包含色情、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等内容的信息。所有在中国市场工作的网络运营商,无论是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都签署了同意遵守现行规定的文件,谷歌也不例外。

其实,美国国内也有互联网法律约束。当前美国有3个联邦法律保护儿童的网络安全:《儿童在线保护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和《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这3部法律规定了商业组织、家庭、学校等在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其中2000年《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规定,接受联邦资金资助的公立学校和图书馆必须在电脑系统中安装过滤软件,防止儿童接触到淫秽色情内容。该法1403条第231款还规定,任何因商业目的在网络传播中导致儿童接触到有害信息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处以5万美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内监禁。同时,美国政府发布了大量的指导文件、技术政策和研究报告,促进和提高对儿童互联网安全的社会保护。据报道,佛蒙特、俄亥俄、犹他等州正在考虑修订州法,使其更有效地保护儿童不受网络色情的侵害。

据意大利媒体报道,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近日正在推动互联网监管法令的出台,监管对象包括谷歌旗下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据著名政治评论博客网站“哈芬顿邮报”消息,意大利在互联网监管方面已经走在其他欧洲国家的前面。

这项法令要求包括YouTube在内的互联网网站上传的视频都需要受到审核,主要是为了防止暴力和色情视频在网上泛滥。同时该法令准许电信运营商关闭此类未遵守法令的网站,否则将面临150至15万欧元不等的罚款。

意大利米兰博克尼大学网络经济学家卡尔洛·玛菲表示,国家必须加强对互联网监管。谷歌等网站在全球范围内根本没受到任何监管制约,我们要升级旧的网络监管机制。

谷歌在意大利已数次受到监管调查甚至处罚。就在去年11月,意大利检察官曾就谷歌意大利网站播放欺凌残疾青年的视频对谷歌高管提起诉讼。意检方认为,“保护基本权益”是必要的,而企业应当对通过互联网提供这些内容负责。当然,谷歌也颇不服气,在其随后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在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后撤下了视频。正是由于我们的合作,拍摄并上传这段视频的恶棍才能够被找出并受到惩罚。”谷歌甚至发出了威胁:“要求中立的平台对内容负责是对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的攻击,意味着意大利Web2.0行业的终结。”

忧在信息安全

如何保证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不让恐怖分子利用谷歌地球进行策划?

德国《时代》周报网站近日发表题为《美国政府对中国黑客事件有连带责任》的文章。文章说,近来,美国安全问题专家布鲁斯·施耐厄在美国有线新闻网(CNN)网站发表文章认为,“谷歌事件”实际上应该由美国政府负连带责任,因为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谷歌设置了一个进入谷歌电邮用户的“后门”,这是一个故意设置的安全漏洞。既然美国政府能够通过这个后门进入,那么犯罪分子当然也有可能利用这个后门。

谷歌建立了一个年销售额200多亿美元的庞大互联网帝国,但美国一些媒体指出,谷歌的许多商业行为足以引起人们对侵犯隐私和互联网安全的担忧。《纽约每日新闻》说,谷歌对所有互联网用户的搜索记录、IP地址以及使用偏好都会存入档案进行分析。谷歌的互联网搜索市场占有率约70%,掌握如此之多的用户数据,如何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2009年1月,一次人为失误曾导致谷歌把所有互联网网站定义为“恶意软件网站”,虽然谷歌迅速纠正了错误,但人们担心光靠谷歌自纠难以杜绝类似事件。另一个例子是易于被恐怖分子利用的谷歌地球软件。《纽约每日新闻》报道说,孟买恐怖袭击事件中,恐怖分子就是利用谷歌地球进行的策划。

深度报道网站“琼斯母亲”的文章举例说,2002年谷歌删除了一个反基督教科学派网站的链接,原因是这个基督教科学派教会宣称该网站侵犯版权。很多网站管理员都抱怨说,谷歌会在发现某些页面中的关键词后取消投放广告,但从不说明这些关键词是什么。2006年美国司法部根据《儿童在线保护法案》要求雅虎、MSN、美国在线和谷歌递交了数以百万条的用户使用记录。《旧金山纪事报》的报道说,谷歌还为美国的情报机构定制了一个专门的电脑网络,情报人员使用这条安全网上论坛张贴和共享信息。

谷歌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它要清楚表明:“谷歌遵守有效的法律程序,比如搜查令、法庭命令或传唤。”在谷歌的法律声明网页上,谷歌说,“如要了解政府监听和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请参考如下链接”。接着谷歌给出了美国《电子通信隐私法》、“爱国者法案”和“民主和技术中心”组织关于政府监听的网站链接。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胡佛奈格说,关于谷歌的“善恶”之辩反映出技术革新同如何使用个人信息之间的对立。谷歌面对消费者的质疑独断专横,实际上它可以做很多努力。比如它能够通过限制欺诈广告,或者允许消费者举报来保护消费者。

印度科学和工业研究委员会下属的国家科技与发展研究所主任帕塔萨拉迪·班纳吉1月26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谷歌掌控的信息在全球传播领域占有很大比重,甚至涉及一些机密信息、安全信息等。毫无疑问,诸如谷歌这样的公司已经成为一种“垄断”或者正在走向“垄断”的路上。在中国,好在对这样的“垄断”还有一定遏制,而在其他一些国家,这种“垄断”的情况就太严重了。谷歌作为一家全球性的互联网公司一直标榜“中立”,由此遇到争议时也可以得心应手地脱身。鉴于一些政治或经济原因,通常我们不是很容易能够看清事实的真相。

反对政治阴谋

谁能容许互联网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工具?

利用互联网攻击他国制度,对别国内部事务说三道四,挑拨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矛盾的行径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不得民心的。越南百姓对一些网站挂羊头卖狗肉散布反政府信息表示非常愤慨,认为这不但触犯了法律,也威胁着国家安全,给互联网用户带来消极影响,政府对那些居心叵测的网站决不能手软。去年年底,有报道称Facebook上传和散播反越南信息而被警告,对此越南外交部发言人强调,和其他国家一样,越南法律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有伤风化、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这也符合国际人权公约。

互联网在为网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实施阴谋的阵地。据越南依法审理的几名反国家分子交待,他们利用互联网和境外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并得到外国势力资助。越南计算机故障紧急救援中心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正被利用为宣传非健康思想文化和反社会行为的工具,更有甚者在网络环境中进行恐怖演习,以某一国家、某一政府作为真实目标,在仿真环境中进行虚拟作战试验。

巴基斯坦战略研究所主任菲扎乌尔·拉赫曼1月2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商业公司,谷歌在任何国家提供服务都应该尊重所在国的法律。每个国家都有保障本国国民不受负面和低俗信息侵害的权利,其他国家和组织对此干涉是不公平的行为。

一直以来,谷歌作为一家美国公司,始终以西方和美国的价值观标榜自己,从人权和自由的角度寻找说辞,置中国的法律于不顾,从这个意义上说,谷歌很难称得上是一家单纯的商业公司。美国从来不愿意向他国提供免费的午餐,谷歌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除了看准中国的大市场外,提供免费的引擎服务还有其政治上的目的,人们使用其搜索工具的同时,也就把自己的一些信息和活动资料留了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通过这些公司完成了通过通常外交途径不能完成的事情,这是一种隐蔽和间接的行为,背后有美国政府提供支持,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对于有损国家形象,有害国民健康的内容,任何国家都有权加以限制,这完全符合互联网信息方面的国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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