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警方通报了“10·20”大学生药家鑫撞伤人后又故意杀人案的相关案情。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竟然还有8处刀伤。
张萌的丈夫王辉从警方处得知,事发时,妻子只是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有绝对的时间进行抢救。”但肇事男子下车后,发现张萌看见他的样子,并且试图去看车辆后排号,遂挥刀将其杀害。
据多名知情警官介绍,肇事者药家鑫是西安一所高校大三的学生,案发当晚是去会见女友,其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家庭背景殷实。被抓后,药家鑫面对媒体坦承自己杀人的原因竟是:“怕撞到农村人,特别难缠。”
一念之差毁掉一生
“原本只是一宗普通的交通肇事,肇事者原本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一位律师说,从这一案件来说,药家鑫后面的行为已经与之前的交通肇事完全分离,且后者造成的后果远远大于肇事,是典型的刑事犯罪,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或者故意杀人,量刑至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一宗普通的交通事故竟引发了一场冷血杀戮。按照现有的披露,我们尚难对杀戮过程进行还原,但“撞人后连砍8刀”的确凿细节,足以让人看到这位年轻的大学生杀人灭口、势必令对方毙命的坚定决心。谁来为这颗泯灭人性的丑陋心灵买单?
一位成绩优秀、“从不与同学发生矛盾和口角”、“钢琴水平已经达到10级”的大学生,在撞伤人之后,为什么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杀人灭口?是怎样的现实让还未踏入社会的他习得这种“邪恶经验”?一句“难缠”,透露了凶手作案之时的畸形心态:与其纠缠不已,不如一了百了。
诸如“撞伤不如撞死”的所谓“心理暗示”也好,“道德陷阱”也罢,都很难有说服力。以道德和常识底线作为标尺,一个已经成年的大三学生,即使是在最慌乱的瞬间也完全应该明白:在肇事车牌被记下与故意杀人之间,在赔偿医药费、被交警扣分与凶残夺去一条鲜活生命之间,孰轻孰重?
然而,即便对这样最简单明了的权衡与判断,富二代大学生却作出了全然匪夷所思的选择,他毅然拿起了屠刀,向一个几乎不具备攻击和抵抗能力的弱女子挥出了8刀。如此血腥的一幕,这种“杀无赦”的冷酷,其恶劣程度骇人听闻,是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难以理解和想像的。
这起恶性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跟帖,除了对药家鑫的举动表示震惊外,更是一片声讨和谴责声。一位网友说,一个要去约会女友的人,一个大学生,一个音乐学习者,后面跟着的词语,应该是爱情、教养、艺术,这些词语都没有指向残忍、冷酷、嗜血;交通事故总是难以避免,事情出现后就得冷静对待,接受处理。可是有些人根本不当一回事,到了持刀刺人的程度,也许并非是一时性起,而是一种习惯使然,自以为‘家庭背景殷实’,就认为高人一等,似乎有了‘家庭背景殷实’,法律就可以对其网开一面。
优秀大学生原是有才无德的“危险品”
无论从现行大学教育的哪个方面来评判,药家鑫都是让老师、家长、同学翘大拇指的优等生: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知识全面,爱好广泛,人际关系良好。没有人相信这样一个符合“品学兼优”普遍审美的优秀大学生,会在那个暗夜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决定。
网络舆论铺天盖地,跟帖达数十万条,几乎一边倒的讨伐药家鑫的残忍、冷漠、甚至变态。但也有人说,药家鑫案只是一个个案,是在冲动之下做下的错事,他的罪行被夸大了。可是,药家鑫案只是一个个案吗?
药家鑫对媒体说,他之所以要捅死女工,是因为“农村人特别难缠”。很显然,在他心里已经有非常清晰的城乡等级观念,他甚至在黑夜中从凭借车灯的余光,一眼就能从伤者的装束看出“命贱”的农村人,并迅速做出罪恶决定。这种强烈的社会等级观念是谁传递给他的?学校、父母、还是社会?
21岁的他有着殷实的家庭背景,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应该说他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拥有完善的知识结构。可是连文盲也知道交通事故和故意杀人在法律上是两码事,为什么药家鑫在关键时刻选错了方向?可见药家鑫并没有具备一个大学生应该具备的起码的法律素养。如果说药家鑫的知识考核可以打一百分,那么他在法律意识、人格塑造等方面可以说几乎为零,甚至负数。
在同学眼里,他属于那种很优秀、也很内向的学生。在老师眼里,他不仅学习非常出色,第一年就拿了乙等奖学金;平时表现也出色,从不与同学发生矛盾和口角。可是,一个猝不及防的意外,为什么可以将他隐藏在人性深处的全部邪恶暴露得这般心狠手辣?人们常说:“无德无才是废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很显然,像药家鑫这样的大学生无疑是现代教育机制和大学共同生产出来的“危险品”,而这样的大学和这样的“产品”恐怕远远绝非个别现象。
被权力践踏的生命尊严
到底是何种心态在那一刻驱使肇事者作出了最冷血、最丧失人性的决定?在齿冷和痛心之余,人们进一步如是追问。有专家认为,作为当代大学生中“开车上大学”的“权贵二代”,他们的道德滑坡与暴戾横涨,让人们看到了社会贫富差距悬殊背景下“被权贵毁掉的一代”:在他们还只是孩子和学生的时候,已经完全丧失了青年人的阳光,而沦落为权贵的奴隶,习得奸诈与卑劣,为社会所不齿,被世人所唾弃。
“被权贵毁掉的一代”,他们对于“权力可以摆平一切”、“金钱可以摆平一切”的变态信奉,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否则,“因撞人而杀人”的骇人逻辑无论如何也不能讲通。尊重他人生命的社会底线,很有可能退化成蔑视他人生命的无所顾忌。
或许,在这个养尊处优的年轻人潜意识里,从未学会对生命的尊重尤其是穷人的生命,从未遇到过自己“摆不平”、“收不了场”的后果,从而让他在做决定的一刹那多了几分自信和草率,少了一丝敬畏和怜悯。近年来,“撞伤不如撞死”的交通“潜规则”,令许多肇事司机在撞人之后第一时间不是积极救人,而是 “反复碾压”致其死亡。“丧心司机几次碾压老太太”、“宝马车故意4次碾压儿童致死”、“三次碾压民工致其死亡”、“年轻母亲遭公务员的车多次碾压惨死”、“X6车主四次倒车,反复碾压3岁男童”……
西安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永春说,在今天社会畸形心理下所形成的“道德陷阱”、在特殊社会关系下某些人的特权心理,已经成为了普遍的社会现象。
当一个人可以随便拿出刀,将别人的生命终结时,当生命得不到平等尊重时,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许多年轻人对生命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当下的教育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张永春建议,应该让孩子从小就接受应人性善的教育,让善良和爱心成为人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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