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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新拆迁条例!

yangguangshixian 2010-12-29 22:55:37 文/李璇 总第091期 放大 缩小

“拆迁”是个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近年来,全国暴力征地事件频频发生。网上搜索“暴力征地”一词,类似事件一件件、一桩桩,叫人触目惊心。动用警力,城管,甚至黑恶势力对被征地农民和拆迁居民进行殴打、拘留,致人伤亡的事件不胜枚举。当土地成为地方政府主要“财源”时,激烈的权利与利益冲突也由此而生。不少捍卫私产者以惨烈方式抵抗暴力拆迁,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仍不能阻挡被利欲驱动以致“疯狂”的铲车。

新拆迁条例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很久,其间的起起伏伏,既考验着决策者的决心,也考验着普通民众的耐心。

而公众期盼已久的新拆迁条例,最近有了新的动向。据报道,新拆迁条例经反复酝酿修改多次已较成熟。而在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一个最大的亮点是,“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决定是否强拆。从这个意义上讲,取消“行政强拆”,使强拆走向司法程序,无疑是法治的一大进步。

但是,公共利益界定,在过去数年中一直是个争议不止的问题,公共利益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的强拆空间,现在有80%的是商业拆迁,只有20%是公益拆迁。这就意味着,如果严格限定公共利益,很多项目就拆不了,这也是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

一头事关经济发展,一头系着群众利益。如何既不影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又切实维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既遏制住借征地搬迁搞贪污腐败、形象工程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又能防止极少数被搬迁人“以闹取利”,诸多的问题使“新拆迁条例”的制度设计十分复杂。从这个角度看,与其仓促通过后再重新解释或修订,倒不如让人们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让群众的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以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本刊编辑部策划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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