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至此,中外关注也备受期待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详单”露出真容。站在这个特殊的节点上看,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行的5次政府机构改革和正在进行的第六次改革,带来的影响都会十分深远。
五次改革 不断深化
纵观1982年以来5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有其侧重点。而这次改革更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于能源、环保、住房、工业化信息化、食品药品监督等这些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民生的重点行业给与了提升和整合,一方面加强对一些重点行业的管理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事关民生的热点行业也加强了整合,有利于理顺权责关系,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一次: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
第四次: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第五次: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
就新一轮改革,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描绘了新一轮改革的蓝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新的起点 新的课题
“与前5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具有其鲜明的时代背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潭大学教授谢勇代表表示,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期。他认为,在这一特殊时期,行政管理体制中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地方亟待改善,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对政府自身来说,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课题。”谢勇说。
这次改革也是兼顾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为探索大部制改革积累更多实践经验。公众希望政府提供及时、有效、完善的公共服务,期望值高可以理解,这也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执政党生命力长久的内在要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行政管理体制在某些方面不适应,不协调是可以理解的,正是因为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所以要进行改革。
从管理学角度而言,组织机构优化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一个动态过程,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改革也是逐步向纵深推进,在当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和国内各种利益存在的背景下,改革的每一步,都需要勇气、魄力和科学规划。中编办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指出,机构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有的可以适当过渡,有的还可以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不毕其功于一役。
典故有云: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政府机构改革并不会就此而止步。此次机构改革也是为今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无论是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角度而言,政府机构改革都有继续推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为倒退并没有出路。只要我们遵循党中央确立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思路,按照国务院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机构改革部署,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建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就能早日实现。这必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政府的职能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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