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更快、更高、更强”的口号一直被奉为奥运精神和宗旨,但遇到的困境之一是兴奋剂的使用问题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那些靠兴奋剂获得奖牌的运动员、教练员曾经辉煌一时,但最终却身败名裂。因此,伴随奥运会各项竞技体育的世界纪录被刷新,奥运精神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在鼓励运动员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同时,越来越需要体育与德育并重,在体育中培养德育,在德育中发展体育。
如果北京奥运会能把人类普遍认同的“真、善、美、能、爱”这五大彼此相连的美德要素融入五环旗,融入五个“福娃”的形象,北京“人文奥运”的特色也许就会更突出,影响就会更深远,甚至可能形成一种奥运新文明。
具体而言,北京奥运会强调的“真”,应该是指比赛成绩和过程的真实性,杜绝使用兴奋剂等欺世盗名的把戏,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都要保持竞技体育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人们不应忘记古希腊最博学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那句话:“要使事物合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所谓“公正”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
善,应指与人为善的态度,无论赛场内外,运动员或教练员、工作人员或观众,除了体育激情以外,都应该抱有一颗与人为善的善良之心。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科学家培根认为:“思想的善与身体的善之间有一定的联系或一致性”,思想的善包括健全而不紊乱,心胸优雅而坦荡,思想坚强而敏捷,勇于承担人生的责任;身体的善则分为健康、美、力量与快乐。
美, 应表现在心灵、仪表、语言、行为、竞技表演等各个方面以及在奥运赛场上公平公正等体育美德。关于什么是美,18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作家伏尔泰曾指出:“要用‘美’这个词来称呼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就必须引起你的惊赞和快乐。”
能,主要体现在“更快、更高、更强”等超人的体育竞技能力、“胜不骄、败不馁”的心理调整能力、“克服困难、战胜自我”的自我控制能力、“团结协作、协调配合”的集体行动能力等。19世纪德国著名作家、诗人歌德曾经告诫人们:“能克制者始能成事”,“一个富有教养的人才能控制自己”。
爱,应当包括热爱祖国、家人和体育事业,以及对比赛对手、裁判员等所有奥运会参与者的普遍关爱。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倡“仁者爱人”。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也提出:“爱人类,在我们看来就是爱正义。”
各国奥运健儿是本国“国家形象代言人”。奥运会期间,最有影响力的是那些既获得金牌又具有高尚体育道德的体育明星。而“真、善、美、能、爱”,应当成为奥运会体育明星所具有的核心要素。那些真正具有广泛影响和持久魅力的体育明星,往往是“真、善、美、能、爱”等多种美德要素的完美组合。这些只有通过优秀运动员在赛场内外的出色表现才能得到证明。例如,当年美国的拳王阿里、巴西足球大师贝利等,都长期受到世界人民的尊重和喜爱。近年来,中国优秀运动员刘翔、姚明等体育明星在国际体坛上的出色表现,令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肃然起敬,道理恐怕亦在于此吧。 (本文作者为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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