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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消协最突出的10件实事

yangguangjingpin 2010-12-13 17:07:28 任震宇 总第023期 放大 缩小

“消费和谐”是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的年主题。确立这一年主题,就是要在消费领域中,倡导全社会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过去的2007年一年中,围绕这一年主题,中消协依法履行职能,为消费者做了大量实事,其中,有10件事格外突出。

1 巧搭平台倡导企业诚信

在2007年“3·15”期间,中消协组织召开了“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在论坛上发布了《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倡导企业要坚持诚信原则,对消费者负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该宣言得到了全国17家行业协会和46家知名大企业的积极响应,纷纷承诺将遵守这一导则,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 开展消费维权状况调查

2007年年初,中消协组织开展了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反映了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维权状况的总体评价,以及消费者对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2007年4月至2007年10月,中消协联合山东、江苏、四川、甘肃等9省市的消费者组织开展了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了解和掌握了农村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并于同年12月4日公布了2007年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更好地为农村消费者服务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依据。

3 开办《消费者学校》节目

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中消协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电视台联手打造的《消费者学校》节目正式开播。节目内容围绕着饮食健康展开,一是回答了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的问题,解读相关的法规、标准、工艺等;二是介绍产品功能以及消费误区,为消费者解除疑惑。同时,该节目还介绍了有关部门为保障食品安全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节目播出后社会反响很好,并多次重播。此后,中消协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又于2007年“十一”黄金周前制作了一期《消费者学校》节目,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播出,再度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4 开展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调查

2007年6月-7月,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30个城市消费者组织开展了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调查,该活动的目的是要调查哪些奶粉企业的促销宣传违反了我国有关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的相关规定。

年8月2日,中消协公布了《30城市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了我国母乳代用品市场的现状与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中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修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违规促销母乳代用品,同时加大普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力度。

5 推动消费纠纷解决渠道畅通

为了更快、更有效地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2007年,中消协继续努力推动消费者与企业投诉和解平台建设,通过与企业签订协议,建立投诉和解平台,在企业设立投诉和解联络人制度,将消协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及时转给企业,由企业自行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为消费者减少维权成本探索了道路。

为了推动该工作的发展,中消协于2007年年底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了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培训会,对来自各企业的投诉和解联络人进行了培训,为该制度的逐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6 就餐饮企业不合理收费发表消协观点

近年来,一些餐饮行业在提供配套服务的同时要求额外收费,许多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

针对这一现象,2007年8月30日,中消协对外发布消协观点,认为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此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是餐饮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

7 就交强险费率调整建言献策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自实施后,中消协接到许多消费者的来信、来电,反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交强险保费高、保障低,无责财产赔付制度不合理等。

2007年7月下旬,中消协向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等部门提交了关于交强险问题的建议函,建议“降低保费,大幅度提高保额,取消有关分项责任限额的规定;召开听证会,就成本构成、费率厘定、条款内容等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此后,中消协又就此问题公开发表意见,呼吁有关部门修改交强险有关条款。在2007年12月14日由中国保监会等机构召开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上,中消协也发表了意见,为交强险最终降低保费,提高保额作出了贡献。

8 开展医疗、民航等消费体察活动

2007年,中消协开展了医疗、商业、旅游、民航消费体察活动,公布了消费体察报告,并就从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卫生部、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及行业协会提交了建议函。有关部门对中消协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真研究了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加强市场监管的相关措施。

中国民航总局和国家旅游局针对中消协消费体察活动中消费者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民航服务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航空运输协会根据中消协提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自律措施;机场协会十分重视中消协提出的商业服务同质同价的意见,采取了相关措施促进了机场商业服务价格下调。目前,首都机场已基本实现了商业服务与市区同质同价。

9 就商场返券促销发表消协观点

针对全国各地广泛存在的商场返券促销问题,中消协与全国各省、区、市消协联合发表有关返券促销问题的评论4篇。评论指出了这种返券促销活动的的欺骗性,认为其给消费者增加了许多负担,应该予以取消;商场如果真要让利,就应该以直接降价的方式,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中消协还向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寄发了建议函。中消协的上述评论发表后,一些地方的商务部门制定了促销管理办法,目前,北京市百货业基本以打折代替了返券促销,全国各地的商场也有所行动,有效地遏制了商家的不良促销行为。

10 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引导合理消费

2007年,中消协联合北京、上海、四川等地的消费者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开展了商品比较试验,并公开了相关的报告。如2007年11月1日,中消协联合中国针织工业协会召开了两类内衣(发热内衣与保暖内衣)情况说明会。说明会上,两家协会委托有关权威机构进行了两类内衣的比较试验,根据比较试验的结果提醒消费者,发热内衣与保暖内衣不是一码事。开展比较试验,是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的一种方式。中消协组织开展的比较试验,对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有着重要参考价值,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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