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起 因
为“和谐”而合伙 “恐怖分子”参与客运经营
张某系蒙城县交通局综合管理所副所长兼许疃交通管理站站长;黄某,为社会闲杂人员(曾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两辆沪籍(牌号为:沪B44938、沪AH2855)大巴车车主牛立志也是蒙城县人,从事安徽和上海间的客运业务多年。
“太可怕了,我的一车人差点送命,张某竟然明目张胆到这种地步。发生这一切都源于我和他合伙经营另外1辆大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惊魂未定。
牛立志说,我自己经营沪B44938、沪AH2855两辆大巴车一直都很顺利,从没有想过要和谁合伙经营。今年年初,我所在的公司为了和蒙城交通主管部门搞好“和谐”的考虑,安排我和他合作。二月份,我和张某合伙购买了1辆49座的宇通,我占60%股份,他占40%股份,入户牌照为沪B49635。可是经营没有多久,我们之间的分歧就产生了,他依仗权势欺压我,使我不能公平自愿和他合作。
四月份,停放在蒙城客运中心的沪B49635突然去向不明,我拨打张某手机也联系不上,后来我通过公司的GPS定位系统才查找到,显示车辆停放在蒙城县坛城镇境内。
“当时,有人建议我到公安局报案,我考虑都是蒙城本地人不必搞得那么僵,没有想到他会对我动‘黑’的,”牛立志说。
带领黑道人员“执法” 派出所听信谗言
2008年5月22日早晨7点50分左右,沪AH2855大巴行至蒙城县乐土镇中心街时,受张某指使,被社会闲杂人员杜某等人开着三辆无牌无证面包车拦截,对其进行所谓的执法,造成交通堵塞。司机急忙报警,派出所民警来调处,杜某等人仍不放行,1个多小时后,县交通局的人员赶到现场才予以放行。后来连续几天,张某每天都安排几十人在蒙城县葛桥高速路口拦截,牛立志的大巴车只得绕道而行。
蒙城县乐土派出所针对该客车遭遇非法执法,出具了这样的一份《接处警情况说明》:“经了解,其拦截的大客车人员不是交通局工作人员,具(据)拦车本人说是县交通局委托让他们所拦截的,后于2008年5月22日9时许,县交通局来人,转交于蒙城县交通局工作人员。”
2008年6月13日,张某等人再次下毒手,报复对象是满车的乘客!此次采取极端手段:自杀式。
13日上午8点50分,牌号为沪B44938的大巴车满载乘客,沿203省道由北向南行使至蒙城葛桥高速路口南1公里处,前方由南向北突然逆向疾驰过来1辆无牌照依维柯,对准大客车正面撞来,大巴车驾驶员向左侧急打方向盘避让,满车乘客吓的大声尖叫。万幸的是依维柯撞上了大巴车的右侧的行李箱,40多名乘客与死神擦肩而过。据了解,驾驶依维柯的正是张某本人,和他一同“执法”的,还有几名身份不明人员。
与此同时,张某雇请的另一路以黄某为首的社会闲散人员,驾驶牌号为“皖S50911”面包车对行使到葛桥高速路口的沪AH2855大巴实施了撞击。黄某带领20多人,驾驶3辆面包车,强行将该大巴车截住,他先是驾车撞大巴前部,又开到后面,对大巴尾部实施撞击。黄某和他带领的马仔们对大巴车的驾驶员破口大骂:打死你,搞死你!
张某等人的行为造成两辆沪籍大巴车不同程度损坏,更激起了广大乘客的强烈不满,纷纷站出来声讨,还有几名淮南乘客欲对张建华等人出手,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被车主劝住。两辆车上的90多名乘客滞留在乐土派出所到晚上7点多。乘客们都向车主留下了联系电话,愿意为扫除这帮恶势力随时出来作证。
张某等人企图以交通事故掩盖其不法目的。蒙城县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查看,当即向上级领导回报:“这绝对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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