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快速发展的移民城市,经过30年的发展,深圳在经济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深圳速度”、“深圳奇迹”。而立之年,深圳提出新的目标——将社会建设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并于国内率先提出在“十二五”末初步建成“民生幸福城市”的目标。这意味着,深圳未来的发展,已经呈现由经济建设转向更加关注社会建设的“拐点”。
所谓社会建设,是指政府根据社会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与过程。社会建设的内涵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实体建设,包括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等等;二是制度建设,包括社会结构的重构、社会关系的协调、社会保障体制、社会安全体制及社会管理体制等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建设明显加强”的新要求,把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前不久结束的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则提出了“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目标。而早在2010年12月21日,深圳市委市政府也召开了大规模、专题性的社会建设大会,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提出要把社会建设看的跟经济建设同等重要。事实上,深圳近年来也始终把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作为一切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在1月17日的联组讨论一组,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会议上,众多政协委员紧紧围绕“社会建设”议题畅所欲言,期间就交通拥堵、和谐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等等涉及民生和社会方面的诸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可圈可点的建议。
交通拥堵需重点解决
深圳的车多路难走,已经成为了市民抱怨的焦点:交通拥堵已成为常态,动不动就排起常常的车龙,车辆时速降到40公里以下甚至更慢。停停走走的“黑色星期一”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周一,而是每一天的早晚出行高峰期。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深圳市机动车辆总量持续上涨,目前深圳市机动车总量超过170万辆,城市多条主干道已亮起“饱和”红灯;地铁施工占道、主要道路大面积修缮;城市发展过快、人口激增带来多个片区规划建设赶不上实际需要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使得深圳拥堵状态比较严重。治理措施迫在眉睫。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中惠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雄在讨论会上提出“全面建设特区一体化,重点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他说,要解决交通拥堵问题,首先要新增枢纽通道:一方面将现有的一些原二线关口断头路、可连接道路尽快打通;分流和规划新的公交线路,打破原特区内外公交界限,减少换乘环节;另一方面,原特区的公交线路也可以进一步打通,重新规划出更畅通、更合理的线路,使原特区交通一体化得到真正体现。其次,要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公交接驳站,并提出应该向香港、日本等地学习,应该抓主要矛盾,在一些需求量大的区域多开线路,多增运力,而且可以尽量减少开长线。第三,以减少事故来减少堵车,并加速交通事故的处理速度。第五,应立法与收费。第六,城市规划合理化,将行政区和商业区、住宅区逐渐分开,人车分流,以解决交通堵塞所造成等候时间的大量浪费。
在交通问题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李晓堂也提出来自己的看法:限制上牌,限制一户家庭拥有多辆车;大幅提高城市中心区、商贸区的停车费用;地铁关键接驳站设计大型停车场供乘客转乘等等建议。
和谐劳动关系需多方合力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深圳自去年以来,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积极发展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部署,深圳各区全面加强劳动信访调处和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劳动仲裁工作效率,劳动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大多数用工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劳动关系较为和谐稳定。
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诉求日趋多元化、劳资矛盾日益复杂尖锐,加之经济产业、劳动诸多方面的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劳动关系趋于复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传统的“重物轻人”发展模式受到重大挑战。
“要关注和尊重‘80后’、‘90后’新生代年轻务工者的个性特点、精神追求”,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管理局局长刘伟增在谈到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时说,“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从而达到优化企业管理与构建健康企业文化的预期效果,实现劳方、资方以及社会三方的共赢。”
此外,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副主席皮勇华更是借鉴台资企业赐昱鞋业的“赐昱模式”来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启示。他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多方合力各尽其责。首先,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次,必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其三,必须充分履行政府的监管、引导和服务职能。其四,必须突出员工主体意识。其五,必须发挥企业党群组织的作用。其六,必须建立和谐共赢的保障机制。
寻求化解社会矛盾的方法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经过30年的摸索,积累了丰富的经济发展成就和社会建设成果。同时,也正是由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带动,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也就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变动、思想观念的变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一些原本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涌现出来。社会的转型带来社会矛盾,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如何正确认识并化解这些社会矛盾,对维护深圳的社会稳定,促进深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加快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迈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政协的分组讨论中,寻求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成为了委员们争相讨论的热点。不少委员认为,深圳正面临着更为特殊和复杂的社会治理环境,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复制和照搬异地的经验,而要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出发,不断探索切合深圳实际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和新方法。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李双臣建议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经济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的特区社会环境,从源头上减少诱发社会矛盾的不利因素。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在决策出台之前一定要进行相应的评估和判断,重点分析是否存在可能由此诱发社会矛盾的潜在风险,力求避免因决策失误、行为失当或者行政不作为等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让更多来深建设者共享发展成果
深圳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努力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完善劳务工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五期间,深圳推出多种举措为几百万劳务工提供了更加公平的工作生活发展环境,出台了《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来深建设者参加技能培训最高可享受1200元补贴;建立了包括劳务工在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劳务工从就业登记、就业培训到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享受和户籍居民一样的政策;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劳动关系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年均最低工资增加12.3%,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3%,集体合同签订3万多份,覆盖员工350多万人。
十二五期间,深圳还将出台系列措施,让更多来深建设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融入城市。深圳市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进一步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和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建立劳资平等协商机制。完善劳务工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优化劳务工工作、生活和发展环境。强化新生代劳务工职业培训,加大落实来深建设者技能培训补贴力度。
社会建设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政府的大力推进,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深圳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经济建设的排头兵。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和市长许勤在社会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对社会建设的重视和决心。深圳有必要,也完全有能力成为全国社会建设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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