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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犹如“蜀道难”

yangguangjujiao 2011-09-07 10:53:26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107期 放大 缩小

 

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集体腐败几乎是国企腐败区别于其他腐败的最大特点。权力是国有企业负责人贪污腐败的最大砝码。

传奇的职务消费故事

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水到底有多深,局外人是根本搞不清楚的,只能据一些业已公开的资料作一些大致猜想: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日均挥霍公款超4万元;原建行老总张恩照,搞一次舞会派对便挥霍115万元,其个人爱好则由网球、高尔夫球而至豪华游艇;10年前国家电力公司在武汉召开内部会议,总经理高严住6万元的特大套房,午休另有8000元/天的总统套房,从家具到马桶都是专门订做……

近年来,每当有国企乃至地方国企负责人落马,便往往有传奇般的“职务消费故事”传出,种种奢靡之状,真是出乎想象,令人咋舌。由是观之,国资委开始关注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委实大有必要,甚至有些太迟,办法上也有些偏软。而再进一步说,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情况,只是向本单位职工公开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真正实现透明运行,更应该向全社会公布。

国资委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1-5月,中国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2697.3亿元,同比增长48.7%,增幅比14月收窄1.7个百分点;累计实现利润4213.2亿元,同比增利1824亿元;已交税费总额5438.2亿元,同比增长30.3%。

国企今年前5月的利润创历史同比新高,按说利润高,上缴红利就多。可是从以往看,利润是利润,红利是红利,即使利润再多,要想国企上交红利难上加难。

“按照国际上或者是国内民营企业的一些分红,一般成长型企业是10%—20%,成熟型企业是50%。”国企有着独特的优势,不少还有垄断优势。加之名声大,招牌大,在政策、资金、进出口方面都有不同的优惠,尤其是一有风吹草动还可以提高收费,因而比起其它企业特别是比私企更易获得利润,按说国企上缴红利理当比其它企业高,可是从目前上缴红利的标准看,有的国企还未交红利,有的只是上交5%。就是利润颇丰的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交利润也只不过是10%,远远低于国际惯例。

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就是这么低的红利标准,也难以收上,并且大打折扣。有资料显示:自1994年的十多年来,中国数目庞大的国有工业企业,包括一些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企业,从未向国家和社会分过红;在此之后,象征性的交红利也难上加难,如:2008年从一季度开始不断有国企向国资委和财政部申请减免,受国际油价波动影响的中石油、中石化甚至得到财政补贴。这应该是国企最好的年份,利润非常的丰厚,可是2009年,国企上缴红利约为总利润的十分之一,只有“九牛一毛”。

国企大量的利润自留,企业内部的自主权就显得相当的大,当然,其中不少资金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扩大再生产,一部分资金不可避免会出现乱花乱用,有的不务正业,乱投资,到处搞开发,如:一些国企热衷于房地产开发,频频现身土地拍卖市场,成为赫赫有名的标王。有的把巨额利益当作内部的“私房钱”想花就花,想用就用,如: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还有的成为腐败资金:一些国企高管酬薪近百万元还嫌少,有的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尤其是职务消费更是个无底洞,不论公和私,只要有发票,什么都往里填。

涉案人员贪欲极强

纵观国企腐败案,记者注意到,涉案金额高几乎是该类案件的共同属性,少则数十万元,多则上亿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9月16日在反腐倡廉法制报告会上透露,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上海查获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占案件总量的47%,而大要案却占了94%。

中国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在国企腐败中,涉案人员往往表现出极强的物质欲望,更加地、特别地贪婪;这种贪婪尤其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例如在原沙头角进出口贸易公司国企改制中,该公司5名高管隐瞒改制土地资产增值等重大事项,与其他参与改制持股人私分国有资产达4300余万元。而此类案件比比皆是,甚至出现了亿元国有资产被1元贱卖的事例,其疯狂程度可见一斑。

在某媒体报道的中石油腐败案一文中,一些细节也颇为耐人寻味。大庆石化公司储运中心市场部原主任刘永革回忆第一次受贿时说,一个客户送来一条价值1.8万余元的白金项链和一块价值3万余元的欧米茄手表,他想推托但实在经不起亮闪闪的白金和名表的诱惑,半推半就地收下了。

广东省广盐集团原副总经理陈琼福则在狱中反省:“我的年薪是38万元到40万元,5年后退休还有200万元,而我现在贪污受贿70多万元就进去了,得不偿失啊!”

集体腐败特点明显

除了涉案金额巨大外,“一把手”落马和极易发生窝案、串案成为国企腐败的明显特征。

中石油腐败系列案中,涉案人员几乎都是企业或部门“一把手”,而且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一建公司原总经理顾满林一案,引出了一建公司原副总经理付红雁等41人涉嫌贪污贿赂;新疆第三建筑公司原总经理马敬增受贿案牵出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规划计划处原副处长夏绍柳等11人涉案……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腐败分子以权力为依托,拉帮结派,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省纪委查办的湖北移动公司、武汉中石化公司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6件,窝案、串案达20件。

在林喆看来,国有企业大一统的机制和金字塔形的结构,导致权力高度集中,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少企业的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同虚设,极易形成“一把手”“一言堂”,最终走向腐败。

“集体腐败多几乎是国企腐败区别于其他腐败的最大特点。”林喆说,很多国有企业都属于垄断性暴利行业,又得到了国家很多政策扶持,企业资本雄厚,通常可以“感召”中层以上干部,以此形成利益集团,一窝老鼠共同瓜分国有资产,形成攻守联盟,“群蛀”很难被发现,发现时往往是倒下一大批。

高官袒护 群蛀难防

虽然国企腐败案被频频揭露,但林喆认为,目前查处国企腐败依然困难重重。她举例说,在“CCI行贿黑名单”等多起广受瞩目的跨国腐败案件中,涉及一批中国国有企业,对方已经“指名道姓”了,国内却始终风平浪静,“这足以说明国企反腐的难度之大”。

“最大的难度就是有高级别官员在对国企腐败进行袒护。”林喆直言不讳,她分析说,袒护的原因有多方面,“很多国企规模庞大,对国家上缴了大笔利润和税收,对地方经济作出了突出贡献,对一些官员的政绩和晋升都所有帮助,出了问题地方政府或官员自然会三思而行;一些国企对官员有直接或间接利益输出,如安排官员子女担任中层岗位,享受高薪,反过来官员肯定会对企业有所‘关照’;一些国企的领导人之前确实积极有为,政府给予其‘劳模’、‘突击手’等众多荣誉,有些人还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头顶‘红色’光环,处理起来就存在难度”。

林喆认为,应建章立制切断利益链条,禁止官员家属进入暴利行业;为企业对当地政府捐款设立特别渠道,例如把企业利润、税收总额按比例缴纳到特定部门,经人大同意后方能捐助,以减少企业家与官员的感情往来等,“总之,应尽一切办法防止政府与企业关系过分密切,妨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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