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浙江调查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并明确提出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以及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等措施。至此,已持续半年的温州中小企业主“跑路”和跳楼情况引起了高层关注。
在高利贷危机发生之后,有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温州并不是一步走到今天的,它曾经是企业家乐土,为何今天却变成了投机的焦土?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民间借贷特别是农村民间借贷采取着一种听取自然、不准高利借贷的政策。对于政府机构来说,这种政策的确减少了工作麻烦,但是既没有解决农民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又没有使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从地下转到地上。
在正规金融如此高额的利润下,民间金融的逐利冲动,导致无法对其进行封堵,只能疏导,承认民间高利借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放宽金融的准入门槛,让它们从地下转入地上,在阳光下运作,是较为可行的方式。尽管这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造成一定的冲击,但是对整个经济体而言,肉总是烂在锅里,无非是烂在国有的锅里或者是私有的锅里而已。
解读温州危机
作为中国经济的先行者,温州在所有研究中国经济的人心目中,有着特殊的意义。身处高利贷漩涡中的温州,或许应该被看做中国经济的一个缩影,它今天所经历的一切,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在中国这片土地的其他地方,也可能经历。
回顾温州的历史,我们看到了一块依靠产业发展而积累大量财富的沃土,如何在这些年的过程中,借助高杠杆融资,逐步演变为投机者乐园,以至于成为令人谈虎色变的“温州炒房团”、“炒煤团”、“炒矿团”,乃至于炒蒜团和炒豆团,这些标的,如果不是最后政府出手干预,他们几乎都要成功地抬高这些价格,最后出货。可是,当这一切都不能炒时,他们转向了最后的标的——“金钱”,于是金钱本身成为最后的游戏筹码,资金的价格开始变得昂贵无比,这便是高利贷的来由。
当然,温州投机的逻辑,建立在其投资的标的本身,可以找到下家,其获取的利润足以弥补高额的资金成本,可是,当你只剩下钱可以炒作时,钱本身并不能带来更多的钱,于是之前搭建的海市蜃楼轰然倒塌,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但是,温州并不是一步走到今天的,它曾经是企业家乐土,为何今天却变成了投机的焦土?
产业的末路,杠杆化下的地产游戏,到最后金融业利润占全社会利润一半以上,成为吸血鬼,让所有企业为银行打工,这是温州资本从产业转战炒房团,再到高利贷演变的内在逻辑。
温州模式是中国经济模式的缩影,作为中国经济的先行者,它的演变解释了产业薄利、到地产泡沫、最后到金融垄断,这个过程中,资本如何朝着利润最丰厚的地方前进,看清了温州模式,也就看清了中国模式。
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
中国的民间借贷规模到底有多大?由于调查的难度非常之大,因而至今没有任何机构、任何人作过普查,因此给出确切的、权威的答案很是不容易。
而据10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接近央行的人士透露人民银行正在启动年内第二轮民间融资现状摸底调查。央行此前调查结果显示,民间借贷的规模仍在可容忍范围,不至于撼动正规金融体制的大厦。
早在今年6月份,央行就曾启动民间融资现状调研,针对6300多家民间融资的资金融入方(企业)和资金融出方(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占当时贷款余额仅6.7%,占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为10.2%。
3.38万亿民间融资的构成情况,央行分析了6000多家样本企业从民间融入的资金来源发现,其中30%资金来源于内部职工和企业相关产权单位,19.9%来自于其他企业,19.6%来源于合法的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只有3%来自于未经政府任何批准,自设的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上述央行人士透露。这些组织包括标会、人人会等地下钱庄,如果按3%计,3.38万亿民间融资中,真正的地下金融约1000多亿。
上述人士也坦承,这一数据有可能被低估。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真正值得担心的是有多少民间借贷资金从正规金融体系转贷出去,不过,这一数据尚难监测。
而在此次“温州危机”中,何以出现“民间借贷”乱象?导致部分中小企业主“跑路”的原因是什么?
据了解,在温州当地,很多中小企业从银行贷不到款,便转向温州发达的民间借贷市场,而目前“跑路”或跳楼的企业主或多或少都与民间借贷市场有些瓜葛。“温州模式”一直被作为民间金融的试验田和榜样,规模庞大的民间借贷为温州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也自身具备高收益和高风险的特性。
随着今年以来国家控制通胀、流动性不断收紧的影响下,温州民间借贷空前活跃,借贷利息一路疯涨。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称,目前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6分,有的则高达1角,甚至1角5分,年化利率高达180%。民间借贷市场都是地下操作,很难做准确的统计。
据知情人透露,在温州有一部分人自己没有钱,募集到钱后以高利息放出去;另一些人本身有做工业的平台,在温州有很大的厂房就比较容易拿到银行贷款,工业利润下降后,为了补贴工业的亏损,就把从银行贷出来的钱(或自己募集到的资金)以更高的利息放出去。这种现象在温州普遍存在。$nextpage$
现有金融制度催生民间金融
目前,有不少人认为,中小企业的倒闭潮归因于民间高利贷的盛行,似乎是民间高利贷压垮了诸多中小企业。
这很明显是一种倒果为因的理解方式。事实上,中小企业的倒闭和民间高利贷的盛行都有着共同的病因,那就是高度垄断的金融体系。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下,大型金融机构天然的偏爱国企,大型企业或者有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他们往往获得了大部分的信贷资源,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浙江为例,有调查显示银行系统能给中小企业提供的信贷额度只能满足中小企10%的融资需求,约90%要靠体制外的融资解决。而这其中,绝大部分小型或者微型企业根本无法指望从正规的银行机构中获得任何信贷额度。目前官方对金融体系的严格监管,使得小型的、地区性的金融机构没有政策空间,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是实实在在的,在这种状况下,民间金融应运而生,并且在满足中小型企业融资需求方面,起到了主导作用。当然,民间融资的范畴远比被媒体特别关注的所谓高利贷现象要大很多,高利贷只是民间融资方式的一种而已。并且公众对高利贷的理解夹杂了太多的道德感情,模糊了真实经济生活中复杂的高利贷的面孔。
在真实的经济生活中,很多哪怕以高息面貌出现的所谓高利贷,由于其形式灵活,还款期短,对于借款方来说成本未必很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弥补不同的融资安排时间差而提供的过桥贷款。正如茅于轼先生的判断,大多数时候,所谓的高利贷其实是帮助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渡过了难关,而不是相反。
众所周知的是,浙江民间资本非常丰富,在通货膨胀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民间资本不可能躺在银行里睡觉,而由于政策壁垒,很多高利润行业都是民间资本不能进入的高地。当政府通过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来收缩流动性的时候,民间资本自然通过各种渠道,进入资金市场,博取回报。
民间借贷阻挡不住
“民间借贷之所以阻挡不住,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有需求,而金融机构又不能满足。正门开得不大,那旁门就要开。民间借贷要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其目的是使它健康发展。”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调研时如是说。
高利贷是指以取得高额利息为特征的一种信贷活动。人们之所以愿意借高利贷,无非是生产生活急需、而正规金融又没有供给。人们手里有了点钱之所以愿意借出去,无非是为了获得点利息,而且利息是越多越好。
因而,高利借贷之所以禁绝不了的第一个原因,是社会有需求,有人要求借贷。
在中国农村,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要求特别巨大,而政府认可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能满足大约20%左右,而不能满足的80%部分靠的是民间信贷。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曾经对近2000个农户做过问卷调查,发现目前大约只有1/5的农户能够从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据有的专家估计,中国农民贷款需求量大约在3万亿元,而现有正规金融机构放贷为1万亿元,每年缺口2万亿元。另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是来自正规机构的4倍。又据2008年1月5日,由汇丰银行和清华大学合作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2007年度报告》,在有过贷款经历的农户中,67%的借贷发生在亲友之间和其他非正规金融渠道。
另据一份温州调查数据表明,68.4%的中小民企没有合格的抵押资产,36.8%的民企资信状况不符合银行要求。再加上国家信贷政策的限制、融资成本过高、手续繁琐和缺乏正规的财务会计记录等,几乎被排挤在正规金融机构之外。比起银行贷款来,民间高利贷随到随借、条件灵活、手续简便快捷,时间不像银行卡的那么紧,还贷可以拖延几天或续贷。因此,农民和中小民企更倾向于高利贷借贷而不是银行贷款。
高利借贷之所以禁绝不了的第二个原因,是有供给,即有人愿意把自己的钱放出去。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人,很多有头脑、善捉机会的人先富起来了。但由于前几年银行利息的不断下调,有较长时间都是负利率,储蓄很不划算;证券市场风险太大,乡镇以下又不能炒股,因而苦于没有其它的投资机会,转而采用传统的高利贷借贷方式,高息放贷,以获得资本增值。
让民间高利借贷在阳光下运作
“温州地区的借贷现象,应该说是全国民间金融的一个缩影,体现了现阶段民间金融的代表性问题。”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赵守国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何扶持和合理规范民间金融,如今已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应注意的问题。
10月初,温家宝在浙江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那么,如何才能确保民间高利借贷在阳光下运行?本刊综合各方面的建议,理出如下几点:
下决心放开民间金融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高利贷所采取的不承认、不支持的默认态度,实践证明不但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而且还带来了压抑问题的后果,是不足取的。
使民间高利借贷从地下转为地上,政府和社会只不过在口头上承认其存在的合法化就可以了。当然,问题也并不是一声宣布就解决了。要区分具体情况,对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人借贷,可以不去干涉;对于地下钱庄,可以帮助其转变为村镇类银行、农村类基金会;对于以互助为目的各类“摇会”、“抬会”、“和会”等,可以帮助其转变为农村类基金会。当然,对于纯粹以诈骗手段牟取暴利的集资等,要坚决依法取缔。
放开民间金融并不是政府不管不问,而是有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正确管理。具体建议有三:一是建立申报备案制度,即借贷合同报一份给监管机构备案;二是监管机构接到备案合同后,没有问题不予答复,但是要汇总利率以便公布;三是发现问题,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借贷人的利益
中外历史上,曾多次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放贷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甚至于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有的因还不起高利贷而被逼死、家破人散;有的家中牲畜被牵走、家具被变卖抵债;有的为躲债而远离他乡、无家可归,如此等等。
进入现代社会,西方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放贷人总结了经验教训,弄明白了催逼借贷人是收不到预期效果的,转而与借贷人一起商量出了许多可行的变通的办法。例如,借新债还旧债、一定时期豁免、以劳工抵债、组建为借贷人担保服务的机构等。虽然有的办法看起来不是很人道,但是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护了借贷人的利益,使他们不再变成为债而活不下去,维护了社会稳定。
采取立法和司法措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国家《物权法》、《民事诉讼法》保护私人财产的有关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规,而不是打击。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曾建议不能把民间金融的良性发展看作为“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是非常有道理的。金融秩序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正式金融秩序,另一部分为非正式金融秩序。民间金融活动所形成的是非正式金融秩序,是一种自组织的金融秩序。迄今为止的民间金融活动从总体上表现出很高程度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广义上的收益性(包括互惠活动的非金钱收益)。
但是实践中往往把民间金融的发展,看作是“抢夺”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生意。这种看法是不懂得竞争的必要性和优越性,仍是所有制歧视。
建立一种有效的民间借贷利率信息的发布机制
对此,耶鲁大学金融学终身教授陈志武先生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即真正降低高利贷的办法不是打倒高利贷的放贷者,而是通过电视、报纸或互联网把每个乡、县、市和省的利率信息分别报道出来,这可大大加快民间金融的发展,给老百姓带来更好的致富和改善生活的机会,这才是长久有效的发展经济的途径。
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高级经济师毛金明曾建议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也是值得试验的好主意。发挥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正规金融机构信用中介的职能,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通过个人委托贷款业务,资金出借者不但风险更小,同时也可作为个人理财的渠道之一,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最终有利于使民间融资由地下操作变为规范的市场融资行为。
谨慎拯救高利贷引发的危机
一方面,已经被验证的是,高利贷有很多政府公务人员参与其中,如果动用公共资源进行拯救,会产生巨大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也会错误地传递信号,即“大到不能倒”,民间金融只要闹出的窟窿够大,政府就必须为此兜底,这将进一步引发不负责任的投机。利益集团也将由于被放纵,即在市场上升过程中独享暴利,而市场下跌过程中,有公共资源买单。
“只要政府出手相救,其它民间借贷比较严重的区域也将很快崩盘。而且,现在借贷双方都知道民间借贷不合法,即使出了问题也打落牙齿和血吞,但政府的介入势必将引火上身,从而把民间经济纠纷变成个人、企业与政府的矛盾。出于善意的维稳最终成为最大的不稳定因素。”这样民间的声音,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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