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试管婴儿和人工授精等辅助生育技术的发展、高达15%至20%的不孕不育率,造就了一个“婴儿市场”的发育,代孕这个词正从“婴儿交易”、“肉体买卖”等臭名昭著的名称中解脱出来,出现在电视节目、报纸新闻中,呈现在公众面前。在全球,代孕也开始从地下状态走向半公开,金钱、交易、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一系列问题的相互纠结,考验着买卖双方的情感和理智。
对于代孕妈妈,舆论有着繁杂的看法:保守主义者认为,这是在玩弄生命的奇迹,而极左的女权主义者则将代孕母亲比作妓女,认为她们是在出租自己的身体。
随着代孕做法被更广泛地接受,加上高达80%以上的代孕成功率,更多的女性选择成为代孕母亲,虽然在中国法律上得不到承认。8名接受过媒体采访的代孕妈妈,来自全国各地,她们有的正在扮演代孕妈妈的角色,有的曾经扮演这样的角色,她们的感受不尽相同,有的极为愉快,有的因能为他人孕育新生命而感到自豪,有的则为与孩子分离伤心难过,在各自不同的感受后面,她们的动机则基本相似:她们都是“缺钱的女人”。
孩子被抱走时,代孕妈妈陈梅非常冷静,她用了一个比喻来形容整个过程:“代孕和通过出卖劳动力或脑力赚钱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用子宫为那些不孕的家庭生育孩子,就像把别人家的麦子种到我的田里一样,只要有明确的协议,取得一定报酬后,他们当然有权收回麦子。”
每年帮人生30多个
“我们广州分部成立3年了,每年帮客户代生30多个孩子。”这是记者对自称全国最大代孕妈妈中介机构某代孕中心广州分部暗访时得到的答复。据该中心负责人李某称,中心全国连锁,依靠代孕业务,每介绍一单生意,中介提取2万元,中介在全国范围年收入可达百万元。目前该分部共有“志愿者(代孕女子)”近60人,主要来自湖南、湖北、广西、江西等广东周边省份,大部分是未婚女子。
由于竞争激烈,广州代孕中介市场的价码已经降至1.2万元左右,而代孕者的补偿金根据自身条件不同,从5万到12万元以上不等,“现在客户要求高了,对代孕者的学历要求也高,我手里现在就有七、八个大学本科毕业生,只是价格要贵一些,补偿金要10万元!”
除此之外,这家代孕中心的客服人员还提醒记者,客户要负责代孕妈妈怀孕期间约一年的房租、生活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这部分在8万元左右。人工授精必须在医院完成,这不是什么秘密,有资质的医院都可以,人工授精手术医疗费4000元,“上海和北京的医院都是这个价钱,广州要便宜些,2000元足够了,几项费用加起来大概至少需要15万元。”
负责人李某还表示,他们资料库中的代孕妈妈大都经济情况比较差,“每年二三月份是我们生意最火爆的季节,年底代孕的就少了,她们要回家过年,特别是专职的代孕妈妈,一般都不跨年的,而客户多为中年不孕、不育症患者。”
记者从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生殖助孕中心了解到,目前做试管婴儿手术的成功率仅为30%,每次手术的费用约在2万元,由于需求太大,申请者普遍要排队半年。
广州市计生局工作人员表示,每年他们都会查到代孕妈妈,不过代孕妈妈占计划外生育的比例有多大,该局没有进行统计。
代孕妈妈明码标价
“8~20万招聘代孕妈妈,限厦门翔安,不收任何报名费。”近日,白领小高上网时看到这则消息,着实让她吃了一惊,她感叹,现在各类中介真是无奇不有,竟然还有人想从“借腹生子”上大赚一笔。
记者在网络上找到了这则招聘信息,该中介在空间日记里对应聘者提出了诸多要求:应聘者须32岁以下,158cm以上,身体健康(经客户指定医院专项体检,客户承担体检费)。此外,严格拒绝风月场所从业女性和社会混混女,并拒绝单人多次代孕行为。
另外,这名中介还对代孕妈妈的补偿标准列了一些细则,其中,最低的Ⅰ级爱心补偿为6万元,要求初中学历,容貌一般者;以此类推,补偿额越高,相貌和学历也较为“挑剔”;最高的补偿款则为15万元,应聘条件是“各方面条件非常优越”。
这名中介在“代孕妈妈必看”的日记里写道,她自幼家境贫穷,因为是女孩,即便自己的学习成绩很优秀,也没机会继续上学深造。后来,她从网络上获悉“代孕”工作,在代孕中介的安排下见了客户。签协议当天,她拿到了孕前工资,客户还为她准备了一套房子“养胎”,10个月后,生下一个儿子,她不仅拿到了应得的补偿,客户还给她包了个“大红包”。
“我现在完全有能力让父母过上好的生活,这一点也是我最为自豪的。”这名中介在日记里呼吁大家不要歧视和反对这个新生的职业。
随后,记者以“寻找代孕妈妈”的网友身份与代孕公司进行了进一步接触。记者根据网络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拨通了一位王姓站长的电话,王某在得知记者正在寻找代孕妈妈之后,自信地表示该公司可以提供完善的服务。据他介绍,公司招募的代孕志愿者都经过严格的考察,一般年龄都在32岁以下、身高157cm以上,在指定医院进行过专项体检,身体健康且无遗传病、无不良生活习惯、品行端正,“如果顾客有需要,公司还可以推荐有生育史的离异女性作为代孕妈妈。”王某补充道。
谈到收费标准时,王某告诉记者,代孕志愿者是按不同等级来收取费用的,“代孕妈妈按学历、长相、年龄分为从低到高9个等级,A级最低,可以拿到4万元补偿金,要求是初中学历、容貌普通;I级是最高级可获得补偿金12万元,其他如H级的标准是补偿金10万元,本科学历、容貌较好。”$nextpage$
合同条款严格
代孕合同协议上,对代孕费用、付款方式、代孕方式、双方责任及违约等情况进行了严格规定。在代孕妈妈邓女士与代孕公司签订的一份代孕合同协议(客户版)上写着“最权威最专业的代孕机构”,合同封底宣称:“5年真实成功操作,铸就行业诚信品牌”,并宣称公司总部在武汉,分部在广州,还留有全国咨询电话。
协议中规定:代孕妈妈怀孕5个月至小孩出生满月期,若需求方违约,代孕妈妈不退还已收取的生活费和代孕补偿金,所生养的小孩归代孕公司所有;代孕妈妈服务期间有向家人通电话的权利,但不得告知任何人关于居住地的详细地址,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居住地,不得与未经同意的人见面。
同时规定,作息时间须经需求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代孕妈妈移植前,每天外出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不得离开居住城市,21时前必须回到居住地,23时前必须就寝;怀孕3个月,每天非怀孕必须的原因不得外出,23时前必须就寝;怀孕3个月到小孩生养期间,每天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协议将生养婴儿的体重与代孕妈妈的报酬挂钩,约定代孕方保证其生养的婴儿单胎不得轻于2700克,每少50克,代孕方的补偿金减少500元,高于3600克以上,每多50克,奖励500元。
代孕妈妈陈女士说,由于地下代孕这一行业游离于法律的边缘,志愿者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协议得不到任何保障,随时都可能变卦,其中变数最大的往往是生男生女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客户想要儿子,所以一旦在医院提前照B超得知怀的是女儿,客户往往会压价,比如原来说好14万元,他就说只给10万元,甚至更低,更恶劣的还有客户突然‘人间蒸发’。”
另外,也有代孕妈妈会中途提价,“她们得知自己怀上儿子,就会跟客户谈判,希望提高佣金,如果客户不肯,她们可能拒绝交还小孩。”
代孕行业有一个潜规则:小孩生下来以后,客户的所有资料要当面烧毁。行业内,代孕妈妈与客户之间都是“零交流”,代孕妈妈不会知道客户任何资料,如果发生意外,代孕妈妈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负责人樊某表示,基本上都是中介自行解决。
某代孕网站的负责人老朱说,身体健康,年龄28岁到32岁之间、曾经生育、丈夫离异或死亡的农村妇女,或者相貌姣好、身体健康、学历比较高的女士最受客户欢迎。而在签订第一份合同前,她们最关心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怎么样才能把钱拿到手;第二,是否需要和客户发生性行为。
黄小姐和刘小姐在来广州第7天时先后被客户挑中,但她们都没有见到客户本人,这些客户只和代孕公司的工作人员单线联系。当客户从照片中选定了她们之后,她们便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广州一些规模大、品质高的医院做第二次检查,除第一次检查的肝部和子宫外,还有性病类、优生类、血液类、常规类等共7大项22个小项,这样的一次检查费用在2000元左右,两人通过第二次检查的当天,便开始领取第一次工资和补助。
在体检和签订合同的同时,代孕中介会给这些即将做母亲的女性进行两到三天的培训,内容包括合同培训、安全教育、试管知识和孕期教育。在安全培训中,公司首先表示会给代孕成功的妇女们发放一套价值500元的假证件:假身份证、假结婚证、假准生证,并且被传授,如果有政府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露出马脚,“一定要咬定肚子里的孩子是情人的”。
最赚的是医生
一名已经怀胎9个月的代孕妈妈主动向媒体报料,披露代孕客户中有官员,为了“传宗接代”违法求子。在代孕过程中,最赚钱的是与代孕中介合作的医生,一次代孕,医生少则收3万元红包,多则收9万元。
在地下代孕这一条链条当中,利益如何分配?代孕妈妈陈女士以自己的经历为例,2008年第一次代孕佣金12万元,此次代孕佣金14万元,除了佣金外,客户要给她租好房子,每月给2000元左右的生活费。
从陈女士那里,记者拿到了与她单线联系的代孕中介张小姐的电话号码,以代孕客户的身份与张小姐进行了联系。张小姐介绍,他们的客人大多都是熟人介绍,要与志愿者见面,客户要先交1500元的订金,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找到满意的志愿者后,三方签订协议,怀上小孩后,志愿者的佣金客户将分10个月分期支付。
医院的问题怎样解决?“我们与广州、深圳的一些三甲医院的医生都有合作,代孕的方式有试管也有人授,客户可以自己选择,医院也会给一定的建议。给医生的红包是3万元,这笔钱由我们来收,之后转给医生,而孕妇产检、生孩子的医疗费用都由客户负担。”
不过,陈女士认为,在这个链条当中,最为暴利的是医生,3万元的红包肯定是不够的,一般都要往上加,高的要给到9万元,其次是中介,他们一单就收取中介费3~5万元,基本上,客户从头到尾要搞定,起码要花30万左右,“而我们这些志愿者,怀胎十月最后只能拿到十来万,他们中介与医生轻轻松松地就把钱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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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英国“Baby Cotton案”
英国女子安娜和她的丈夫结婚后一直无法怀孕,经医生检查,安娜因先天生理缺陷无法怀孕,这让她想到了代孕妈妈,她走出医院后就直接去了一家代孕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给她推荐了一位英国已婚妇女露西,三方签订协议,协议约定:露西为安娜夫妇代孕成功,通过自然分娩生下健康的孩子,安娜夫妇作为酬劳支付给露西6500美元。
10个月后,露西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婴Cotton,安娜夫妇按照协议要抱走孩子,但是,露西反悔了,坚决不同意他们带走孩子,安娜夫妇不能强行抱走孩子,因为那样可能触犯刑法,他们只好拿着协议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露西把孩子归还给他们。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在不久后做出判决,根据英国法律,收养孩子不得附有对价,否则收养行为将不被法律认可,法官最终依据“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判决提供受精卵的安娜夫妇适合承担孩子的照顾和监护责任,并允许他们将孩子带出英国。
这就是著名的“Baby Cotton案”,案件结束后,英国在1982年设立的人类受精及胚胎研究调查委员会——沃诺克委员会不得不接受代孕已经客观存在,并且不可能有效禁绝的事实。但是该委员会认为,如果代孕行为大肆发展,势必对社会、伦理和法律秩序产生强烈震荡,为此他们建议立法禁止商业性或者盈利性代孕。
为了应对“Baby Cotton案”产生的道德恐慌和社会震荡,英国议会仓促出台了《代孕协议法》,这部法律部分采纳了沃诺克委员会的建议,严禁商业性代孕和代孕中介,而自愿性的代孕协议法可以受到此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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