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央视发布了电信、联通涉嫌宽带垄断被国家发改委调查的新闻,报道称,查明上述两家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被处数亿至数十亿元罚款。
消息一出,舆论纷纷力挺发改委,“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中国从未开出过这么大的罚单,而且还是对国企,这也被称为自2008年正式生效以来一直“沉睡”的《反垄断法》的首次“利剑出鞘”。
随后工信部下属两家媒体《人民邮电报》、《通信产业报》反击央视称,“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混淆视听、误导公众、错误百出’。”央视对此予以反驳,并引述电信政策专家高红冰的话:“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有业内人士称,媒体之间如此针锋相对的大战,在新中国的新闻史上极为罕见。
“神仙战”和摩尔定律
据了解,电信和联通两家运营商的垄断行为之所以受到相关部门的注意,源于部分企业机构针对2010年下半年“断网事件”的举报。按照工信部规定,为补偿电信和联通的骨干网投资,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只要用户上网产生网间流量,其他运营商都要向其进行单向结算。但在实际操作中,中国电信设立了“黑白名单”,予以差别定价,以高于其他客户的价格向其他的宽带接入厂商进行网间结算,以此抬高竞争对手的带宽接入成本,其定价与市场价格之间,价差最高可达数倍甚至数十倍。
因此,一些运营商不得不通过“穿透流量”的做法,以相对低廉的价格接入电信骨干网,据中国电信一份内部材料估算,当时“流量穿透”使竞争对手单个用户成本下降25元/月。而中国电信斩断“穿透流量”之举,令其他接入运营商遭受重创,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27天内,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单用户投诉,38443名用户拒绝缴费,并有28210名用户面临退网。据业内人士估测,这场清理波及的互联网用户可能超过1000万。
有媒体指出,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被称为“神仙战”,这种说法似乎要把一向有分量的民意排除在外,将这场战争的当事双方架到半空中,此种说法一出引起网友激烈争议,业内人士认为这种说法很荒唐。
在这个问题上,专家们提到了摩尔定律,摩尔定律由英特尔(Intel)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Gordon Moore)提出,其内容为: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晶体管数目,约每隔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提升一倍,换言之,每一美元所能买到的电脑性能,将每隔18个月翻两倍以上。摩尔定律揭示了信息技术进步的速度,同时也说明了一个普遍的规律,即技术提升越快,人们为同等技术所支付的价格应该越低,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垄断,每个消费者可以用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好的服务。
电信专家、中国科学院教授侯自强提供了一组数字:最近10年国际穿透价格每年下降平均百分之四五十,比摩尔定律还厉害,摩尔定律两年下降50%,宽带穿透价格不等,有50%、60%,还有100%。中国穿透价格2007年比较乐观,距今将近5年的时间,美国降了10倍,中国却没有改变。为什么是这样?侯自强说,政府定价格,定的是上限价,然后就不管了。整个宽带市场要繁荣,就要建立在摩尔定律上,每年降百分之三十到五十,只有形成这个机制,才有可能促进宽带繁荣。
垄断事实证据确凿
11月16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竞争法研究咨询中心举办了中国宽带接入市场竞争政策研讨会,会议集中了中国电信政策和反垄断法方面的顶级专家,专家们的意见基本一致认为发改委此次反垄断调查立场坚定、证据确凿,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中国国际信息战略研究中心理事万平国讲到中国电信行业的发展历史时说,从1989年中国电信第一次拆分开始,一直到2004年国务院批准9家互联单位,并将这9家互联单位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经营性互联单位经过后来的重组,最终形成了电信、联通和移动三家并存的格局,前两家为强势运营商,后一家为弱势运营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理事高红冰介绍,有关市场份额的结构,去年统计数据显示,95%的互联网带宽都是在电信、联通两家骨干网,90%的宽带用户也都在电信和联通上,99%的内容服务商在这个平台上,少量在铁通和移动,基本上市场形成了一个双寡头的垄断状况。
从宽带用户接入处看,铁通占6%,广电占4%,联通占39%,电信占51%;国际出口,科技网占1%,移动占1%,电信占62%,联通占33%,这些内容都被捆绑在两个运营商的大网上,其他SP(Service Provider)没有服务内容托管,小的SP自己没有独立网络,以及能够去做路由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都不具备的时候,这些小SP不能独立作业,市场定位上处于第二、第三的角色;从宽带竞争情况看,2011年1月到9月份,净增加2364.1万户,电话线快速向宽带转化,同时推出20兆、25兆带宽计划,各省都在建高速官网建设,在这些变化中,两个运营商都在唱主角;从央视把发改委对电信、联通的反垄断调查公之于众以后,各种论调甚嚣尘上,利益论、阴谋论、打架论,还有各种复杂的法律性、技术性问题混杂在一起,老百姓真的无法看懂这场“神仙战”吗?
万平国列举了一系列国外企业在面对政府反垄断调查时惯用的手段:从公共政策管理角度看,这个事件的性质就是一个垄断与反垄断、管理与反管理的性质。发改委职责之一是反垄断,代替政府管理反垄断基本事件,这是问题的基本要义。
中国反垄断斗争历史很短,从国外的相关经验来看,政府要搞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反过来也会搞政府,搞政府的手段主要有这样几种:第一,政府没有水平,没有能力管;第二,方法不对,没有法律、没有政策;第三,有私利,政府不干净;第四,政府没有管辖权,应该由法院管,这一下就会拖个半年、一年再启动;第五,打群架,在议会里争论,争个四五年的也有,最后只能不了了之;第六,组织小规模的群众抗议。这些都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反垄断过程中出现过的各种各样的怪现象。
一些基本的套路也是如此,转移矛盾,提出和民众无关,一下子把你送到云里去了;危害了国家利益,股票下跌,国有资产受损;不停地吵,吵不清楚就没有结论,最后政府只能息事宁人;还有就是干脆撂挑子,激化矛盾。当然也有最好的一种解决方法,那就是最小损失法,先向政府妥协,因为一直拖下去对企业也是致命的,过几个月等大家都想明白了,这对企业将是一场灾难。
为什么中国网络又贵又慢?
网速慢、网费高,这既是广大中国网友们的切身印象,也是被众多权威数据所印证的事实,但为什么说这是垄断惹的祸?
“南电信、北联通”
如今宽带接入服务运营商确实已经不止电信和联通,例如,北京地区的民营宽带接入商大大小小至少有十几种,为什么仍然有垄断?
原因在于,这些运营商都是二级运营商,没有自己的骨干网。对于这些小网运营商,其用户要访问的资源基本在电信、联通运营的骨干网上,所以必须要给骨干网交“过路费”,即所谓“穿透价格”,否则其用户只能访问“局域网”而非“互联网”。而且小网访问骨干网,基本上流量都是从骨干网到小网,所以二级运营商都要向电信联通进行单向结算。
然而,单向的结算费率相当不合理,而且对于直接竞争对手,电信、联通往往还要开出歧视性价格,这个价格完全是操纵在大运营商手中的,中国宽带的穿透价格保持了数年不变,如此一来,二级运营商保本且难,更遑论让市场形成有效竞争。而且,让不让竞争对手接入自己的骨干网,也由大运营商说了算,而别的有实力自己建骨干网的国营大通信厂商,如中国移动,则迟迟得不到进入宽带服务领域的牌照。
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造成这种情况正是由于“南电信、北联通”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垄断地位。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电信和联通”
2002年,原“大中国电信”进行南北拆分重组,北方九省一市划归“中国网通”(后并入中国联通),南方成立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这次拆分本意是为了促进竞争,也让两家从此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然而,正是从这时起,随着各自的竞争和网络建设,“南北不通”成为中国互联网乃至世界范围的一道奇景——玩网络游戏的网友最清楚,两网互联时,无论带宽多少,是否是同城,“都能卡出人命来”,很多网友笑称:“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和海角,是电信和联通”。
这里的原因,行内人都清楚,主要不是技术上的,而是人为。电信和联通是竞争关系,而电信的体量稍大,要是互联互通的话,对联通可能更有利,所以电信对此的热情并不大。并且,两者互联互通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二级运营商,这也不利于保持两者的垄断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南北不通”喊了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的原因。
根据发改委调查的说法,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即是说,从电信访问联通可能比访问国外的网站还要困难;互联的质量也很低,两公司2011年1至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为87.7至131.3毫秒,丢包率为0.2%至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时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而这个标准是10年前制定的,这种行为也有利用垄断地位干扰市场发展的嫌疑。
以上两大问题,就是发改委着重调查这两家公司垄断行为的原因,这也是在国际权威组织的国家网速排名中,中国往往排在一百名之后、而单位速率网费却相对昂贵的原因。当然,也存在硬件建设滞后、国家幅员广大等因素,但垄断才是最根本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宽带市场在效率上的表现还比不上移动市场。
罚款能解决问题?
中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开始生效,至今已实施3年多,期间不乏相关的反垄断诉讼,但其所确立的惩罚利器“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迄今并无具体案例,也就是说,3年多来,这一反垄断惩罚利器没有真正亮剑。据称,发改委对这起事件调查的结果和处罚很快将会发布,那么,广大民众或许有幸看到“对国有垄断企业进行天价罚款”过往难以想象的一幕。
对电信、联通这种巨型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到10%、总额多达几十亿的罚款,是参照了国外的反垄断法,例如,欧共体条约及英国竞争法规定的罚款上限就达到销售额的10%,日本《禁止垄断法》规定的罚款也达到销售额的6%。欧盟委员会曾对数家发电设备生产商处以7.5亿欧元罚款,一月后又对几家大型电梯公司开出9.92亿欧元天价罚单,在美国开出这种天价罚单也是司空见惯,“罚款中心主义”正成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措施的特征。
但天价罚款虽然能让两家企业“肉痛”,但只要他们的垄断地位不倒,解决民众上网贵又慢的问题还是不那么容易。目前妨碍这个市场进行竞争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高管是经常互相调任的,在这种情况下,高管们并没有动力打破寡头垄断的现状,美国乔治亚理工大学Dan Breznitz教授曾论证过这一点:高管们在将来可能会调任竞争对手的情况下,难以形成动机投入巨资,使得现任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另外,由于这次发改委动用《反垄断法》和“天价罚款”的大动作,来得十分突然,震倒了无数认为《反垄断法》在中国只是摆设的人。所以很多人猜测这此调查背后没有那么简单,有传言称,这是广电为了三网融合使出的手段,也有人认为,是移动在背后鼓捣进入宽带市场。这些“阴谋论”能否成立,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要打破目前的现状,只有引入竞争,根据国外经验,只要一级运营商的数目大于或等于3,就能形成基本的竞争态势,假以时日,宽带费用的降低和服务质量的上升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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