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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校车再驶向天堂

yangguangshixian 2012-01-07 22:08:17 编辑组稿/李璇 总第115期 放大 缩小

 

孩子是最脆弱的群体,他们处在发育时期,活泼好动但体力不强、心理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与自我保护意识,自救能力非常差,无论生理、心理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基于孩子应对灾难的脆弱性,从事和孩子有关职业的人应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弱势身份,尽最大努力地考虑到他们可能面临的危险,避免将他们置于某种危险的境地。如果有这份体贴孩子的情怀,永远不可能有“孩子死在上学的校车里”上的惨剧;如果没有这份情怀,再多的制度也阻挡不住那个魔鬼。

当听到一个个校车事故发生时,又是花样年华一般的生命陨落;又是超载所致,限载9人的校车载了64人;又是一起让人悲恸不能自已的事件。我们有太多的愤怒,此时却发作不出来,只因内心悲痛已让我们完全失语。

本来,“校车要有特权”这么简单易学的经验却成了无法抵达的彼岸。而超载,却成了幼儿园校车的梦魇。校车超载夺去的是孩子的生命,更是很多人的梦想与希望。每次呼吁不要再超载,总是那么无力。没有后续的呼吁很快被另一辆超载的车发生的事故所遮蔽。似乎所有的危难,孩子的生命都是别人的,与己无关。只是这样的无视注定酝酿更多的悲剧。

2010年7月1日,中国内地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依据该《条件》,“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校车国家标准已经实施一年多了,而且是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是,为什么如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这样明显不达标、弱不禁风的校车,仍然还在使用?一个不能、不打算严格兑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还能称之为强制标准吗?还有必要制定吗?

诚然,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校车价格不菲,是需要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的。可问题是,以目前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和政府财政收入水平,我们当真没有能力为孩子们配备安全合格的校车吗?别忘了,前段时间已经有专家鼓吹什么 “2011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财政收入10万亿元人民币,能多留一点给教育吗?

其实,早在1993年,“教育经费占GDP4%”就被写进了当时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并希望在上世纪末完成。遗憾的是,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中央政府的工作报告以及之前颁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法仍然是“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到2012年达到4%”。相反,我们看到的是,统计显示,中国内地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

最近有报道称,在全国率先引进“长鼻子”美式校车的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购置的79辆“长鼻子”校车,能承担该县5000多名12周岁以下小学生的接送任务,购车总费用为2000万元,2010年德清的教育经费支出5.5亿元,仅占该县GDP的2.34%,而中国内地设定的2012年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目标是4%。2010年中国内地GDP总量已近40万亿元,这意味着即使只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教育经费,每年也将增加近4000亿元,足以购置160万辆类似浙江德清这样标准的校车。统计显示,在美国,每天有50万辆高安全标准并享受最高交通“特权”的校车运送着5200万左右学生。美国政府平均每年要为一个正常孩子坐校车支付520美元,为特殊儿童支付2400美元。

其实,在中国,我们并不缺乏拥有类似美国校车那样由政府埋单的特权车辆,只不过,这些数量更为庞大、经费更为充足的车辆并非我们期待的校车,而是专供政府公职人员的公车。

由此不难看出,目前中国内地合格校车的匮乏,真正匮乏的并不是标准、技术,也不是经费、财力,而是政府动真格地重视教育,厉行“百年大计,教育第一”的意志和决心。喊了多少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豪言壮语,现在真的不能再穷教育、苦孩子了。

我们必须想方设法让校车比公车豪华、结实,不能再用孩子的生命换校车交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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