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全国每年花了多少钱?对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蒋洪在小组会上一鸣惊人:“阳光财政,我盼得头发都白了!”期待“三公经费”透明化,是近年来蒋洪持续关注的话题。
4年过去,“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是中国预算公开的一大进步,体现了中央建设廉洁政府、保障民众知情权的决心。”蒋洪说。
“但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没有能够按照国务院要求完成‘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确实令广大群众失望。”蒋洪认为,地方不愿意公开“三公经费”除了缺乏勇气之外,“涉密”往往成了拒绝公开预算的“上方宝剑”。
实际上,“三公消费”泛滥的本质是权力缺乏约束,因而治理起来既要看“钱”,更要盯“权”。只要权力能够继续随心所欲,那就会“办法总比困难多”。其一,“三公消费”在账面上往往都是“名正言顺”,真相只有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知道,公开了民众也未必看得出。其二,即便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统统纳入预算,某些人凭借手中的权力,还愁吃喝玩乐无人埋单?“转移支付”只会使一种形式的腐败变成另一种形式的腐败,后果可能更为严重。
毫无疑问,遏制“三公消费”关键在治权。尽管预算确有必要,但说到底还只是把眼睛盯在钱上。唯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废除“一支笔”审批,推行集体研究,扩大参与范围,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强化问责,对挥霍者罢官免职“零容忍”,鼓励并为民众举报消除后顾之忧,才能保证预算货真价实,也才能有效遏制“三公”。
蒋洪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基于此,“三公经费”原本就属于需要公开的重点信息,不能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
蒋洪分析认为,“三公经费”公开之所以“犹抱琵琶半遮面”,达不到群众的期望值,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阻碍了政府财政透明化的实现。今年两会,蒋洪便提交了一份名为《尽快废止阻碍预算公开不合理规定》的提案。
蒋洪所说的“不合理规定”是指《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的一些条款。“这份文件除了规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太广以外,文件规定的‘国家秘密’在时间上具有随意性,只要是‘未公布’的都是‘国家秘密’。”蒋洪举例说,该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绝密级事项有“全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家年度预算草案、中央年度预算草案及其收支款项的年度执行情况”等。
“国家财政和预算中的有些信息的确需要保密,但国家秘密的范围决不能宽泛到没有边际,将所有的财政信息都作为国家秘密。”蒋洪说。
很多政协委员均表示,人们对“三公经费”公开的意义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三公经费”公开也已经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但要真正实现“三公经费”使用透明化,切实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应有作用,我们要走的路还很漫长。
苏州大学教授杨海坤委员认为,公布“三公经费”并不算难,大多数中央部门不愿按时公布,主要是观念上一时还不能接受自己受监督的现实,另外又担心一旦公开会有较真的公众从数据中抓到什么把柄。
“三公经费”信息不够细化,也是各部门信息发布广受诟病的一个方面。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委员说,截至2月中旬,广东省公布了35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太简单了,没有任何说明,都是三个数字加上三句话,一看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些数字从哪儿来”。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委员认为,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所有的公共支出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公众公开,“各级政府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应该对钱的去向作出交代。‘三公经费’应该详实地向社会公开”。
“三公经费”公布后,如何能让民众对经费支出的真实合理性作出准确判断?杨海坤认为,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化及其效果,需要严格的制度保障,应对公开的内容、方式、主体、时限等进行细化,做到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对不能按时公开的部委以及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的,要进行问责。
李晓东认为,正因为目前的公开工作不够细化,公众才会质疑经费规模的增加,而无法从结构上分析其合理与否,也就无法有效监督。
3月3日,列席全国政协开幕大会的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透露,今年年底,政府部门有望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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