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虑和呼声:
经济参考报:药品质量监督并非人们希望的那样行之有效,在药品监督部门的严格审查之下,这些铬超标的胶囊依然大大方方地上市销售,直至被媒体曝光才被监管者发现。一路绿灯放行的铬超标胶囊,仿佛无声的呐喊,向现行的药品质量监督制度发出质疑。
新京报:明胶在药物原料成本中的比例,其实非常之小,这些药企为了节约这一点点生产成本,采用有毒的皮革明胶,其责任何在,底线何在?从皮革明胶的制造,到药用胶囊的生产,再到制药企业检测形同虚设,从中可以看到,和三聚氰胺事件一样的整个产业链的集体溃败。
新华网:面对“毒胶囊”事件,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这个业内公开“秘密”能为害如此之久?除了归咎于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和法律制度的漏洞外,公众自身是不是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毒胶囊”事件中,如果生产“皮革明胶”和“有毒胶囊”的不法企业的员工们,能有人站出来揭发“潜规则”,让“潜规则”暴露在阳光之下,“毒胶囊”还会存在如此之久吗?
崔永元:信心建立在信誉之上,没信誉怎么有信心?药监在此事中就是失职,就是不及格。有问题应该是药监自己监督发现,而不是媒体或者消费者发现。不然纳税人养着药监局的人干吗?现在出了“毒胶囊”事件,还说谁敢拍胸脯说别的药没问题?还要等着媒体再去披露问题吗?药监要举一反三,不要老是等媒体或者消费者披露。不能出了一件摁一件。我很关心下一步药监有什么具体规划和打算。
展望和见解:
南方都市报:国人的安全底线,不能完全倚靠媒体的单兵突进。轰轰烈烈的彻查与问责,或许解气,但如果仅仅局限于让消费者解气的层面,则充其量只可能纾缓些许人们此前业已下咽的那些恶心、危险与不堪。在其身后,如果依然是未被根除的行业乱象,则国人的忧虑便始终无从消解。每次都人命关天,治病的药物成了致命的杀器,总得出一点足以让人自我说服的依据吧。
胡光伟:在利益面前,以信任代监督将导致法律变为一纸空文。国家对行政监管力量该投入的一定要大力投入,以维持监管力量的有效性。其他产品可以抽检,但食品、药品这样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特殊产品,使用抽检非常不妥。一些批次的药品,有机会在抽检中漏掉,缺乏检测手段的消费者,只能通过自己服药后的身体反应,做这些药品的毒性检测。尽管药品管理法中规定了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但这样的制度设计决定了所有的惩罚性措施都是事后问责,只是对监管力量薄弱现实的威慑和补充,而非阻断问题药品生产销售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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