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英国北爱尔兰地区爆发骚乱,这场骚乱是由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北部天主教教徒的爱尔兰民族主义游行引发的(CFP)
在中国,民族主义像挥之不去的疟疾,总是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关系的变化而周期性爆发。那么,民族主义是不是一种常用常新永垂不朽的历史必然存在物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其在欧洲的命运以为可以攻玉的“他山之石”。
民族国家的利益冲突
所谓“民族主义”,简言之,即指将自我民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体而置于至上至尊价值观考虑的思想或运动。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想状态。”英国学者爱德华斯·卡尔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民族主义和国家主权息息相关,在欧洲民族主义的兴起也跟“主权国家”的兴起同步。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欧洲终于分裂成为了多个“主权国家”,主权寻找到了其生存的实体。这意味着在一个君主国的范围内,君主们既在对外方面取得了自身的独立地位,又对内控制了分裂的势力。因此,主权国家的出现,是欧洲大家庭渴求一种新的利益分配模式的产物。欧洲依然是一个精神概念的共同体,但政治经济的结算单位却已经不同,在中世纪孕育出的独立君主国成为了这种结算的基本单位。现代民族主义,就此在欧洲产生。事实上,英语的国家主权一词,其中就含有民族的界定,它本身就是从独立的民族国家建立而逐步形成的观念。就英国而言,16世纪早期开始,民族主义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意识已经在英格兰出现。同任何一种利益分配所引发的冲突一样,最基本的问题是界定利益分配的单位。主权观念的正式出现并且被欧洲各个原有的君主国普遍接受,标志着中世纪在基督教世界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普世主权”观念已经被打破。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将欧洲的民族主义理解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打破欧洲观念共同体“大锅饭”的一种举措。不过,当欧洲还是处于各个王公的统治之下时,这种分配只能以这些君主国为单位。
然而这种情况很快受到历史的挑战,随着工业革命的启动,个人权利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个人权利的观念与主权之间的关系就需要进一步界定了。现代国家主权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观念也受到挑战,因为这种主权合法性的基石,只能来自新生的民族和民族主义。本来,民族主义本身就是随着现代化进程中个人权利的高涨而产生的思潮。在中世纪的欧洲,很难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因为一般民众没有任何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也没有太多的人身权利,他们又为什么要关心国家和民族的前途?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以民族为单位的国家开始寻求自身的权利,而构成这个民族的个体自然也被宣称应该拥有相应的权利,两者交汇产生的共识是,个人应该支持民族国家,是因为它能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民族国家之所以拥有主权,是它承担了保护所有成员权利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国家主权的神圣性归根到底来自于民族群体的认同,无论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这种认同对于其国家主权的合法性都是必不可少的。
可就是这一点,在资本市场空前完善的现代社会无法保障。其原因是:工业化是由资本推动的,资本的扩展是无止境的,不同民族资本的利益又通常是相互冲突的。已有的欧洲民族国家不仅只保护本国利益,还往往将本民族的利益推向极致。换言之,欧洲民族国家经济利益的全球性与其政治疆域的地区性产生了结构性的矛盾,当一系列强国完成了对世界其余国家的控制和势力范围的分割,依然还是不能有效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对民族国家的崇拜又成为一种压倒性的非理性力量时,惨烈的世界大战就不可避免了。人类历史上仅有的两次世界大战,均在欧洲爆发,显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
欧洲的民族主义寿终正寝
经过两次血流成河的世界大战,欧洲人认识到:已经处于现代化平台之上的欧洲,需要新的理念和政策,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实现这个政策的物质和政治基础。这样,以前只是一种朦胧状态的欧洲联盟理想,在二战后开始变得现实起来。二战后欧洲联合的设想从欧共体开始到欧盟,逐步搭建起一个以欧洲名义生存的经济共荣圈。无论新的欧洲联盟是否可以克服民族主义带来的种种缺陷,它却至少避免了原来各个民族主权国家相互争战的可怕局面。从二战后的半个多世纪的进展看,社会形态同质、核心价值观一致的欧盟已经初步摆脱了原来民族国家冲突的噩梦,尽管这一民族融合的尝试不时有挫折,它的一系列制度构建也不断遭到人们的质疑,它前进的势头却令人惊讶地不可阻挡,而且其成员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加。
观念上已经一致,欧洲的统一自然顺理成章:1946年9月,英国首相丘吉尔曾提议建立“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提出欧洲煤钢共同体计划,旨在约束德国。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1957年3月25日,六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8亿的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2003年7月,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与庆典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根据宪法草案: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和12颗黄星图案,盟歌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铭言为“多元一体”,5月9日为“欧洲日”。
欧洲的统一,意味着原本发源于欧洲的民族主义在欧洲已经寿终正寝——这种情形,法国作家雨果早在19世纪就曾天才地进行了预测:在1849年8月的巴黎和平大会的开幕词中,雨果想象了未来欧洲“将会来临的那一天”——“到那时……所有欧洲的民族,在保持各自独特品质和光荣个性的同时,将会紧密地融合在一个更高的整体之中,将形成一个欧洲的兄弟同盟……到那时,仅有的战场是展开贸易的市场以及开发思想的心灵。到那时,子弹和炸弹将被选票所取代、被各民族人民的普选投票所取代、被一个伟大主权议会的庄严裁判所取代。”
正是因为民族主义在欧洲乃至世界已告式微,所以美国颇有声望的政治学家、美国哈佛大学国际和地区问题研究所所长塞缪尔·亨廷顿在其《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才断言:未来世界的冲突的根基不再是民族和意识形态,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他认为,目前世界上有7种或8种文明,即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的基督教文明、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还有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在亨廷顿看来,中华文明(实际上指中国)和伊斯兰文明(主要指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同西方的基督教文明有很大的差异性,而未来世界的冲突将是由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间的冲突以及伊斯兰文明与西方文明间冲突引起的。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欧洲人打开了民族主义的潘多拉盒子,并通过这种方式完成了自身的现代化任务,当他们相互之间尽弃前嫌,共谋富裕,终于化解了欧洲民族主义的危机时,这个盒子里跑出的妖魔鬼怪却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像中国这样正处于传统向现代过渡的“转型国家”——肆虐,并且成为一些“爱国愤青”的意识形态,有人将这种现象称为“欧洲人打扫干净了自己的庭院,却把垃圾抛给了世界。”希望中国不要成为这样的垃圾桶。
(作者为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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