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国安邦之利器。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而正如媒体评论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是立法任务的完成,更不是立法活动的终结。
2012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次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中国开始步入了法律修改与完善的新阶段。
2013年初始,法学界与民间有识之士就对诸多社会热点进行了一场场立法之辩。从年末因周而复始出现的财政“突击花钱”引出的备受关注但一直命运坎坷的《预算法》到年初南周事件引发的中国是否需要《新闻法》,再到网络立法是否会对言论自由构成威胁、会否影响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以及举报和揭露贪污腐败行为。2013年,对立法而言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立法作为体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侧面,在这一年里应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阳光》在新年的前两期里,就着大笔墨于这几大立法之辩。第一期,我们关注了中国的网络立法,在这一组稿件中有法学界专家对网络立法滞后的焦急,也有网络实名制实际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剖析,更有公众对网络立法会否影响网络反腐的探讨,指出对网络的管理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对塑造中国公民社会的积极作用和正能量,立法要在细节上厘清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如此才能解除疑虑,令人信服。
本期,我们更是集中力量报道年初几桩“媒体事件”引发的关于新闻立法的辩争、财政“突击花钱”暴露的《预算法》难产之疑,以及严重灰霾天气使人们“谈雾色变”后,反思中国的环境法规虽超前立法却为何没能遏制不断恶化的环境。
就我们关注的立法之辩看来,目前中国的立法难尽人意,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发展已有相当积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理念的宣扬及公民的维权实践,基层选举、城市听证会等形式的民主实践也让立法具备了现代意义,成为一项“阳光下的民主事业”。立法有其难为之处,但这并不妨碍立法成为老百姓身边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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