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深圳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民旁听座谈会上,近40名普通市民对关心的各个领域的问题踊跃发言。有市民提出质疑:“食品安全谈了这么多年都没解决,依我看是政府官员都吃特供食品,所以不在乎。”唐杰副市长对此回应道:“需要澄清一下,我吃的都是在平价流动车上买来的蔬菜,我也从来没听过深圳有任何一个领导享受食品特供!”
2012年9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此次清理以大型网络商品交易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知名的搜索引擎类网站、门户网站及团购网站、销售烟酒粮油等商品的著名企业自设网站为重点,对在互联网上滥用“专供”、“特供”或类似内容销售商品、发布的商品信息和和广告进行全面清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集中清理整顿滥用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的文件精神,2012年11月,中国酒业协会下发通知,要求会员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
“人民大会堂”光环下的商业运作
特供,在权力的光辉下具有品质保障的意义,但实际上已逐渐演化成相关机构和一些不法商家的敛财工具。据腾讯新闻报道,在搜索引擎上,相关的产品搜索结果达10余万条,种类无所不包,从猪肉、啤酒到毛巾、沙发,以及宣称能治疗老年痴呆症的保健品、能强身健体的香烟等等。商业品牌似乎只要与国家机构或有象征性的政治场所沾边,就立刻变得安全、高端,于是,商家们对“特供”、“专供”这样的金字招牌趋之若鹜。
2011年国家四部委联合发文,整顿“特供”、“专供”,一纸令下,全国各级工商局以“人海战术”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一夜之间,形形色色的“特供”、“专供”仿佛销声匿迹。高层屡次重拳出击能否真正杜绝“特供”现象?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并不乐观。
2011年5月,鲁花食用油在浙江温州乐清的一家大型超市外做了一幅大面积的墙面广告,写着“鲁花花生油,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及“你知道吗?送国宴油更体面哦”,正是这两句广告词引起了工商所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在产品上打着“人民大会堂国宴用品”、“专供××机关”等名义,利用消费者追求高档、稀缺的心理,这种做法违反了《广告法》。
事件引来更多媒体关注,环球网刊发“人民大会堂能否用于商业宣传”等系列报道,引发一场讨论,调查显示,93%的网友认为人民大会堂不能用于商业宣传,因为人民大会堂是一个神圣的场所,不应被“浸染铜臭”。
作为直观的结果,鲁花食用油、三元牛奶、王老吉凉茶等产品用一张“创可贴”贴住了“人民大会堂”字样,并表示新包装不会出现违法宣传,“荣誉”被悄悄地隐藏起来。但是,他们表示很“委屈”,认为自己是“被连累”的。因为他们的确获得了人民大会堂下属一家广告公司的授权,并每年为此花费数百万。
“特供”如何炼成?
他们所说的广告公司就是华堂国际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华堂国际”),这家注册资本仅有200万的公司,却有着惊人能量,因为它是“人民大会堂”系列商标的唯一授权单位,负责对“人民大会堂”商标字样和人民大会堂建筑图形及人民大会堂宴会专用称谓在商标、广告及产品包装中的使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多年来,人民大会堂早已涉足商海,荣誉称号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华堂国际由人民大会堂管理局于1992年注册成立。1994年,“人民大会堂”五个字的汉字图形被注册为商标,注册单位为人民大会堂管理局下属的综合服务开发中心。3年后,商标易主,被转让给同为管理局下属的纪念品服务部。不过,这块金字招牌并不只印在纪念品上。在商标注册时,其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毛巾、餐具等众多物品,还包括建筑施工、室内装潢、车辆保修、烫衣服、清理干洗等多个领域。这也为日后的“指定产品”不断涌现埋下伏笔。至此,人民大会堂的商业触角伸向四面八方。
记者查阅新闻发现,近年来,仅茶叶一项,管理局官员实地考察、赞扬并认可进入人民大会堂的品种已经超过5种。有地方政府官方新闻可查的产品种类早已超过10种,商品类别也并非完全与宴会相关,地毯、大理石等建筑装潢产品也在其列。这些官员的表态也大多一致:“某某产品已经达到了最好的品质,具备了进入人民大会堂的条件。”但是这些产品的身份真假难辨。
2006年,河北省海峪长城葡萄酒公司曾因在包装上使用“人民大会堂会议指定专用酒”字样而被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告上法庭。该公司的负责人之一马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一家公关公司主动找上门来,称可让其产品印上“人民大会堂”字样,条件是公司为一项会议提供赞助费和酒水产品。如今才得知,所谓的荣誉证书并不合法,“人民大会堂”商标授权早已有专门的公司代理,其他机构无权授予。
2007年,时任《名牌》杂志记者的周筱赟以毛巾厂老板的身份给人民大会堂管理局打电话。一位自称是“郝总”的人说,目前仅有的十几种真正的人民大会堂指定产品,都是和宴会有关的用品,如白酒、啤酒、茶叶、味精等等,通常一个类别只指定一种产品,特殊情况有两种。而要成为“指定产品”,必须是省级以上优质产品或驰名商标,向人民大会堂管理局提交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优质产品证书,经过3到6个月的审核期,才能确定是否成为“指定产品”。
在工商人员的执法讨论论坛——红盾论坛上,各地执法人员常常为鉴别“人民大会堂特供”的真伪而烦恼,有经验的工商人员往往会指点:“向华堂国际发函,他们说是就是。”
特殊政治光环的价码
想成为“人民大会堂指定产品”,究竟要花多少钱?在采访中,所有被问及的商家都极力回避这一问题。有部分商家表示,确实要提供一些赞助费用和年费。入围产品的年费多为5年一缴,年费的价格也随着时间推移不断上涨。
2005年,一场商业侵权纠纷首次将年费曝光。华堂国际状告江苏一家茶叶企业擅自使用“人民大会堂”字样,并因此索赔。为了证明索赔金额合理,华堂国际拿出一家他们授权许可的企业举例。判决书显示,华堂国际与江西一家茶叶企业签订的年使用费是150万元。华堂国际还开展过多起“打假”。
而“郝总”告诉周筱赟,一旦审核通过,每年交纳200万元的年费及免费提供若干产品后,就可以在产品广告中使用“人民大会堂指定产品”这一名称;如果要使用人民大会堂特制的防伪商标,必须向管理局购买。“郝总”说,不同企业产量不同,购买商标的费用300万至2000万不等。而在商标整顿风波中,有媒体透露,鲁花集团内部消息称,企业年费已上涨至每年500万元。
上述东北企业的老总告诉记者,人民大会堂这样的地方有特殊的政治光环,在产品上贴上它的标签,就会增加产品的可信度,增强消费者购买的信心。所以即使他的企业使用“人民大会堂”字样未必规范,即使工商部门对此进行整顿,企业的包装和宣传上还是不愿放弃这个名号。
在这次风暴中,华堂国际广告公司却仿佛江湖蒸发,难寻踪影。华堂国际广告公司在工商系统中的注册地早已人去楼空。
“高级定制”定出百倍暴利
据新华社报道,“假特供”主要集中在白酒、红酒、茶叶等种类上,而“军队”、“武警”、“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等单位成了“冒牌特供”的重灾区。几十元一斤的酒,装进贴有“特供”、“专供”或“接待用酒”标签的酒瓶里,身价就会倍增。
“把你的需求告诉我,酒厂就能按照你的要求定制。”贵州仁怀市茅台镇某酒厂贵阳办事处负责人易某对记者说,多少钱一斤的酒都有,上千种造型的酒瓶、标签可任意选择。记者表示想将某高校名字印在酒瓶上,定制校友聚会用酒。易某表示:“原则上需要学校授权才能定制,但程序会很繁琐,如果你想要,我们可以马上做。”易某把记者带到一间摆满定制酒成品的房间,“专用酒”、“接待酒”、“指定酒”等上百种打着各种旗号名头的高档酒摆了满满一屋,酒瓶大都仿茅台酒瓶设计。
“高级定制”酒能带来多大利润?贵州省工商局2012年5月查获的“贵州汇文酒业有限公司”违法大规模生产、销售“接待酒”一案,发现一瓶几十元的酒贴上特供标签,到了市场能卖到几千元,暴利增百倍。据业内人士透露,高级定制产品一般经历包装、灌装、销售等环节,通过“专业经营”和“规模生产”,形成面向全国的产、供、销“一条龙”生产和销售网络。做白酒销售的周先生告诉记者,包装上写着醒目的“专供”字样,每瓶售价550元,“其实,喝上去口感和100多块钱的茅台王子之类差不多。”
贵州省工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管理局局长彭勇说,工商部门一直以来严打各类滥用特供标识商品,正规厂家一般不敢随意生产,市场上销售的酒大都未经授权。
“消费怪圈”待破除
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等规定,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不得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名义,宣传“特供”、“专供”等内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假冒的专供、特供产品,其误导宣传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政策三令五申,缘何违规特供现象难以禁绝?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坤认为,整顿特供产品并不难,难的是改变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这才是特供产品生存的土壤。专家分析,“自己享用有面子,请客送礼有底气,消费接待有档次”,表面看这是个消费怪圈,深层次是背后难以割断的利益链。
对商家而言,假借“国家机构”名义做的买卖,成本低、有卖点、收益高。从事特供茶叶销售的王先生说,特供品一般不开具发票,不走正常渠道销售,无需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中间成本低,销路反而更好。一些机构出售单位名称使用权,坐收管理费,少则一年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由此催生了运作此类项目的公关公司和经纪人,从中收取提成。
专家提醒,在专供、特供的背后,除了夸大宣传的问题之外,还可能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此,一方面执法部门加大对这类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应该认清这些产品的真面目,谨防上当受骗。$nextpage$
假货是如何流向市场的?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道,某著名高档白酒地区总代理李先生告诉记者,市面上流通的“特供”酒真假根本无法分辨。“不要说一般消费者不好分,就连专业的检测机构都无法分辨,唯独厂商才有发言权。”
面对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贵州茅台副总经理杜光义表示:“茅台每年只为人民大会堂等少数单位提供极少数量的‘特供酒’,但是这些酒都没有条形码,不进入商场等流通市场销售。所谓国务院机关特供、直属机关特供茅台酒全是假冒的,至于市场上销售的茅台特供酒也几乎都是假的”。杜光义也承认,很难控制一些单位内部联动致使少量真“专供”酒流通到市场上,“要说市场上绝对没有真的贵州茅台专供酒也是不可能的”。
贵州茅台的回应让市场上的“特供”酒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一位烟酒经销商告诉记者:“本来就怀疑,现在这么一说,那些原本就怀疑的人更不相信市场上的特供都是假酒了。”不过,合法的店面一般都不敢卖,网上销售倒是有很多。
“即使不是厂家生产的特供酒,假的特供酒也不好分辨,原因是很多假酒厂商用的是真商标、真瓶子,里边的酒也是真的茅台酒,只不过用低档茅台系列产品冒充高档特供酒而已。”李先生同时认为,虽然大量假的特供酒充斥市场,但由于因为没有标准,所以难以分辨真假,只能靠口感来分辨,难度很大。
不仅鉴别难度大,查处起来难度也不小。江西省南昌市工商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表示,关于特供酒的查处与真假辨别,工商部门也很乏力。“这些酒不好鉴别,只能统一按假酒处理,但大多所谓特供酒销售渠道都很隐蔽,加上网络及跨地区销售,查处非常困难。”
被忽视的灰色地带
“特供酒是存在的,严格意义上说应该叫定制酒。”李先生向记者举例说,比如五粮液的定制酒,大概就是3吨起订。“这类酒的定制价格有高有低,厂家根据定制方要求在包装上注明某机关特供字样。”李先生认为,这类酒是不能流向市场的,但如果某单位定制的数量很多,用不完就有可能悄悄对外出售,而高价出售后就可以收回所有定制总量的成本。”
“这一块应该说目前还属于‘灰色地带’。”在山东某地级市,一位当地酒厂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每年都会收到一些特供酒订单,其价格是根据不同标准来定制特供酒。有企业定制,也有政府机关,量与价都是根据客户需求来决定。一般情况下政府及各机关比较大方,给他们生产的特供酒相对好一些。由于价格标准协商而定,所以这类生意我们最喜欢,因为利润很大。对于酒企来说这是好事,也是销售渠道之一。利润大,又能占领市场,还能打出名声。”
“茅台或五粮液特供酒价格有高有低,但与同类酒相比,比市场流通的白酒要便宜很多,因为特供酒是通过内部销售,厂家只需缴纳生产环节的税,省去了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17%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李先生还透露:“事实上很多厂家都存在偷偷生产特供酒对外出售的现象。比如前几年确实有国务院特供酒,虽然现在已经不再专门定制了,但由于这类酒比较受欢迎,厂家便偷偷加工生产。”
“这一块其实不好监管,因为没有规定不允许团体定制酒。虽然这些酒不能在市场流通,但难免会通过一些隐秘通道流向市场。”上述酒企负责人表示,事实上,由于这些酒没有缴纳增值税,一旦进入市场就意味着会流失大量的税收。
背后的利益纠纷
其实,很多地方的水果蔬菜等食品也均有标注“特供”的字样。在辽宁某地一个绿色农产品示范区,农户与加工商不停穿梭于温室大棚与加工车间,而一箱箱标识着某某“特供”字样的瓜果与谷类被搬上一辆辆中型面包车。
“这几车都是给某局、某厅送的,全都是无公害纯绿色的食品。”经销商刘先生透露,有两个大棚是为当地政府机关而“专供”的,要求很高,当然给的价格也很诱人。“公家用嘛,不在乎钱。成色和品质好一点的瓜果蔬菜,现在只要打上特供或专供字样,马上就值钱了。”
“有些人说特供都是假的,也有人认为真的多,那到底是真是假?”虽然疑惑,但是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真的特供,肯定要比一般的好。媒体的调查结果显示,48.59%的人认为特供产品质量比一般产品要好。
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特供”,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之所以愿意购买,原因是对时下食品安全的担忧。而很多明知道假冒居多,但仍然愿意购买的人,则是一种扭曲的消费观与价值观的体现,更是对特权的向往和崇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表示,特供商品之所以受到消费者的青睐,除了因为人们对于普通商品的安全不放心外,实际上是特权思想和炫耀心态的表现。他认为,特别供应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背后有非常复杂的政治、经济因素。
在乔教授看来,对于特别供应产品的存在,应当从源头抓起,查一查特别供应的背后是否存在铺张浪费和腐败现象。如果企业打着特别供应的旗号招摇撞骗,那么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特别供应的概念,只不过在我国特别供应的商品之所以非常普遍,根本原因就在于特别供应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一种炫耀性消费的表现,还是一种腐败的体现。”
显然,“特供”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太多负面影响。不仅要打击隐藏在“特供”背后的日益成熟的造假链,更需要对特权思维进行反思。有声音认为,如果特权不消除、不弱化,有关“特供”的产品范围或将会进一步扩大。只有限制特权部门和限制权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特供的存在。
市场经济社会不该存在特权产品,凡属民用品均应纳入市场化轨道。首先要求任何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如大会堂、国宾馆)取消任何形式的专供授权。此外有专家建议,政府或特权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将专供、特供的假象揭开,政府机关需要在采购标准、采购渠道及其招标方式上让公众知情。
(编辑组稿/毕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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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供史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特供”是物资匮乏时代的产物,曾经最早由公安系统承担,参与职员多要政审;三年困难时期,特供发展到顶峰;如今,“特供”早已在中央文件中消失,却因其权力光辉、品质安全等属性变为商家的敛财工具。
最早由公安系统承担
2002年出版的《北京志·副食品商业志》中专门有一章,记载1949年后的特需食品供应。参与编写此章节的原二商局退休干部高智勇说,早期特供的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全国的重要会议、活动供应;二是外国元首、使馆人员等涉外副食品供应;三是中央首长、特殊工种、高级脑力劳动者等特需人员。
从机构设置上看,特供任务最早由公安系统承担。1950年底,公安部成立八局五处,即食品保卫处,下设四科一室,负责食品采购、生产、供应等工作。该处于1953年撤销,部分人员参与组建特供基地巨山农场,部分人员则合并到北京饭店供应科。这项长期政治任务最终在1956年正式移交北京市,以北京市第三商业局特供站与北京饭店供应科为基础组建北京市食品供应处,后划归第二商业局。1956年6月1日,地处东华门大街34号的北京食品供应处正式营业,被称为“34号供应部”。这个正处级单位自此成为庞大特供体系中的关键一环。
时至今日,改制后的北京二商集团,每年仍需承担大量的特供任务,34号供应部也划拨给该集团旗下的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
“特供无小事。”据高智勇回忆,为了做到绝对安全,承担特供任务的干部和职工由市商业局选调,保卫干部和化验人员则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选派。高智勇拜访过一位给领导人做糕点的老师傅。当时除了政审,做糕点前后还要封闭数月,老师傅忆及,总是“觉得很光荣”。一位原北京市食品公司大红门肉联厂(大红门公司前身)退休职工称,她曾经参与过34号供应部的猪肉检测工作,当时还没有瘦肉精,主要检测寄生虫和传染病。检验员的出身背景与家庭成分都要经过严格审查并且在公安机关备案。
勃兴:无偿征地
特供的真正勃兴始于1959年至1961年,即食品紧缺的三年困难时期。1960年,中央决定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即“特需供应”。
特供标准依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当时干部划分为25个行政层级,其中7级以下、13级以上的高干每位每月在北京市民基础上再供给鲜肉2斤、鸡蛋2斤、白糖2斤和甲级香烟一条;高级知识分子、运动员等人群也享受相应特供。1961年,北京市人均全年肉食消费量仅为1斤7两。
由于困难时期的特供对象限于高干,国家机关出现了一种自给自足式“特供”。到1961年初,中央机关51个单位共建立271个副食品生产基地,为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解决了很大问题。但国务院批转的一份报告指出,半数以上用地是无偿使用,北京之外的五六万亩土地多以“协作”为名占用。该报告还通报批评了铺张浪费等现象,当时铁道部在丰台区黄士岗农场花费8万元兴建了一个现代化养猪场,猪圈里铺了地板,装上玻璃窗,还用水泥修成浴池,被称为“猪宫”。
取消:整顿副食品生产基地
1963年底,中央机关各部门对副食品生产基地进行整顿和调整,“特供”发展才得到遏制。据政协档案记载,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部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取消高级干部特供点的提案,中共中央政治局随后在决定中明文规定:“取消对领导同志的少量食品‘特供’。”
北京市委主办的《前线》杂志1989年第9期,曾就《为什么要取消对领导同志的少量食品特供》答读者问。文章指出,所谓对领导同志的“特供”传闻很多;本来只是极少数主要领导人享受特供,层层仿效的结果,连一些县级领导人也自视特殊,提出非分的要求;中央权衡利弊得失,毅然决定取消“特供”,是从原则的高度来看问题的。
再发展:食品安全成核心
但特供体系后来并未销声匿迹,反而有了新的发展。例如,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2004年透露,北京市农委设立了直接管理特供生产的北京市特需农产品服务中心。按照《北京市特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农委主要负责人被指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县特供农产品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要做到“保安全、保质量、保及时、保秘密”。该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特需农产品的生产单位进行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单位取消其特需农产品供应资格。
与相关机构“保秘密”的要求不同,一些入选各级各部门特供序列的厂商和当地政府,希望借此提升品牌知名度。一位集团负责人表示,现在无论是吃“特供”的人群还是普通老百姓,最看重的都是食品安全。
严打:“假特供”泛滥
由于其特有的权力光辉,以及严格的品质保障,在商品化社会,“特供”逐渐成为不法商家敛财的工具。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开展集中整治,但并没有改变“专供”、“特供”现象大量存在的事实。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说:“真正的特供实际上是特权的一种象征,滥用公共资源。而现在市场上的这些‘专供’、‘特供’,其实是商场的游戏手段,是特权在商业价值上的寻租,是利用公共信用牟利。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家行政学院这些都是国家资源,应该用在法律、制度、宪法的执行方面。所以这不仅仅关系到公共信用,还涉及到公权力。稍有不慎,对国家、法律的信用都会有所损害。政治和商业应该分离。商品贴上了政府的标签,本身就不符合市场经营的规则;利用国家的权力牟利是公开的腐败,还会导致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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