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傍晚出台的“国五条”,大多数条款与此前历次调控出台的措施大同小异,但从对人们的心理影响上看,2013版的“国五条”,却是迄今为止地产调控最具杀伤力的措施:此前一向模糊表述的税收条款,在这个版本的“国五条”中明确为征收转让所得20%的个税。
显然,这个明确表述击中了市场的要害,一时间,各地二手房交易极具升温,人们不约而同地极力想赶在各地实施细则出台前完成交易。回忆那几天的新闻报道,人头攒动的场景,想必是给人留下的最深刻印象。但是,这种火爆的场景究竟传达出什么样的信息?
“国五条”的杀伤力在哪里
如果不假思索,也许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样的场景恰恰说明炒房者众,也就是官方话语中被视为地产调控死敌的投机、投资性购房。坦率而言,投机投资性购房自然存在,但“买卖”能够成交这一行为却实实在在地表明,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有卖的,有的时候未必就有买的;而在“国五条”如此严厉打击之下,之所以还买卖者众,除了意在规避“国五条”细则正式实施之后增加的交易成本,最主要的用意是,人们明确意识到这个严厉的20%的个税,将会显著推高未来的房价。
从字面上看,“国五条”的用意是为了遏制房价,但政策用意与公众判断完全背道而驰,其根本因素就在于:没有什么比行政直接干预市场更能充分地表明稀缺性的存在。
官方以及一些经济学者一再否认“刚需”的真实性,他们总是不断拿出这样那样的数据证明刚需其实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那么“刚”。但市场的逻辑终究不是人的意志所能左右,“限购”这种行为本身即证明了“刚需”,并且“限购”同时还创造了“刚需”。
“国五条”的杀伤力究竟在哪里?其一,它杀伤而不是“误伤”刚需;其二,除了给政府增加税收,给公众增加负担,“国五条”在对房价的调控上不会有什么真正效果。或者说,“国五条”本身就是在自己否定自己。
地产调控已经进行了十年,房价却总是越调越高,个中原因之一就是总在以看似市场的手段去做违背市场之事。
不过,征收交易所得20%的个税虽属严厉,但更为严厉的其实还未出现,这里所指的是房产税。如果房产税在全国铺开,那杀伤的将很有可能不仅仅是房价,而是中国民众的个人财富。
“国五条”已触及地方利益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截至4月12日,已有35个城市发布了“国五条”细则;31个省区的省会城市除拉萨外,都已发布了各自的细则;但是,在已发布地方细则的30个省会中,有17个省会仅是发布了“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细则”。而31个省区省级的“细则”,仅广东、北京、天津、上海四地发布,多地均表示正在认真商讨酝酿,出台时间尚不明确。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海南省竟然明确表示不出台地方细则,还是执行原来的调控措施。海南成为首个拒绝调控升级的省级政府。在前面几轮调控中,对中央政策试探性突破的举动已经出现。例如2011年,海口和大连就对“限购令”出现了各自的解释:海口是所谓的旅游地产不限购;大连则是当地限购令的认定标准将不再以家庭为单位,而改为以个人为单位。迫于舆论压力,两个城市随后都立即改口,但在政策的执行上,各地是否真的不折不扣地执行调控政策,以中国的语境判断,也实在是个疑问。
海口与大连还仅仅是试探性的“侦查”。而此番在“国五条”实施细则上,过半数省会城市发布的基本属于“顾左右而言他”,有的寥寥数语简短得堪称一条微博;大多数省区则在政策出台一月有余之后仍然能拖就拖,已经显然很难单纯地以“试探”视之。
如果说“国五条”透露了什么重大的、新的动向,那么,从“阳奉阴违”到“公开对抗”,应该是最明显的表征。
政令不畅,是中国行政运行中一个心知肚明的事,民间有所谓中央政策出不了中南海之说。而所有的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以中国目前的地方财政结构来看,其实都是压缩地方政府的利益空间。调控的绳索是在一点点勒紧,地方的反弹也是逐渐强烈,但温水煮青蛙,青蛙总有忍受不住跳起来的时候。
土地财政在中国被视为利益集团的私利,使得地方政府在舆论场中天然丧失了话语权和道德优势,也使得关涉地产的调控政策,总是被民间寄予厚望。目前在中国,所谓中央政策是好的,是为民众着想的,中央政策之所以被打折扣,完全是地方利益集团出于一己之私层层打折扣所致,这样的观念已经被很多底层民众所坚信。
可是,真的能够设想没有地方利益、集团利益这回事吗?中央有其自己的利益考虑,地方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利益权衡?地产之于中国,远不仅仅是房价问题,它其实是很多地方的重要经济支柱。这样的支柱,从经济结构看当然有失衡之处,可关键问题在于,失衡之责并不能仅怪罪于地方。
可以预见,“国五条”不可能被地方不折不扣地执行。
民粹政治不可能革自己的命
迄今为止,地产调控已经演化成了中央体恤民瘼的民心工程。尽管越调越涨的房价,使得这样的民心工程极度尴尬,但家国传统的强化,以及国家主义的虚幻乐观,却使得越是失望越是寄予下一次的希望。坦率地说,如此期待明主降临的心态,为地产调控罩上了所谓的道德优势与正义感。
当然,从积极的角度,“国五条”希望能够遏制房价上涨,一定意义上符合社会现实需求。目前中国社会财富分配严重失衡,深刻地撕裂了社会共识,摧毁了各阶层和谐共处的社会基础。应该说,房价问题,隐含着社会崩溃以及经济崩溃的可能。就此而言,出于以时间换空间的考虑,遏制房价快速上涨,不是丝毫没有其合理性和紧迫感。
但是当前的所有措施,立竿见影的总是那些能够立即减少民众财富同时也能立即让政府增加财富的手段,对于经济结构性的调整以及约束政府逐利冲动的措施,则总是停留在“说得很好”的层面。例如,增加用地供应,每次调控措施出台都不忘提及,每年的供应数字也总是增加,但即便这种增加是真实的,却总是无法改变供需结构失衡的预期。其中原因,在于土地为政府管制垄断,而管制和垄断只能造就垄断价格,只能产生垄断利润,只能形成供应远小于需求,绝不可能反其道而行。
因此,调控政策需要改进的,实际是其本身在执行上的结构性失衡。而要改变执行上的结构性失衡,最终将触及如何约束权力这一敏感问题。
把问题交给下一代?
同以前历次地产调控一样,2013版的“国五条”反映出的,依然是能压就压,压不住了再说。或者说,目前地产调控的思路其实很明确,既不能让房价不受控制地涨上去以至自然崩溃从而自我调整,也不能让房价在调控压力下突然转头向下,那样不仅会让公众财富缩水并且伤及金融和实体经济。最理想的状态,是维持慢涨甚至不涨,即便出现幅度可以承受的波动也是可以的。让时间尽量延长,从而让社会财富自然增长直至全社会能够消化当前的房价。
而要维持这样的理想状态,必须得让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可中国目前的难点在于,让经济保持一定增速不难,难在依靠什么让经济保持增速。经济结构需要调整虽然成为共识,但另一个共识却是,远水不解近渴。一旦经济增速下来了,最为顺手的解决之道,还是扩大投资。显然,房地产必然是扩大投资的选项。
“国五条”这样的措施为何能够大同小异地不断出现?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在当前的权力结构和经济结构之下,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作者为本刊特约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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