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买了辆车,良心饱受各方谴责。有个朋友骂我是人渣,因为我的车有点儿贵,价格可能略高过一辆七手夏利(我以为这么一辆车肯定不会超过2500元)。我朋友骂得很对,关于我花3000块买了一辆自行车的事情,每次半夜醒来,足以让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扪心自问:我这是怎么了?买它干什么?
这无疑是一个反社会行为。你知道的,如今我们谈来谈去无非就是房子、车子(四个轮的),无论你是跑到200块钱一碗蛋炒饭的高级饭馆还是挤在4毛钱坐一次的公交车里,人们高声阔论、喋喋不休,连我这种身边经常凑不满100块的人都可以张口来一句:我家附近某楼盘最近单价小幅缩减,只卖4万元一平方米啊。
所以要想成为一个正常社会人,势必先满足一些类似有房有车的基础条件,如若不然,起码你要有一点进取心、向往心,时常梦想靠自己一生的努力、爸妈的血汗钱,可以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连努力都没努力过,不想存钱买房,时常口袋空空有钱就花的,当然堪称人渣。
不过当人渣是一桩蛮爽的事情,足以让人得意忘形。徐十一君某次跟我吃饭,知道我买了辆车,摇头晃脑说,好啊好啊,以后你的生活半径扩大了,十公里内去哪都方便,记得买锁啊。我否决了他的建议:不,我的车不需要锁。他不解:没锁怎么办?我说:呃,我没打算带它出去又跟它分离,它又不是狗,会自己跑回来。他问我:所以你去哪里都要带着这辆车?那你怎么去吃饭看电影逛街,据我所知,商场不太欢迎自行车。我说:我买它不是为了代步,只是为了骑。徐十一君眉毛一挑说:只是为了骑?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是啊。点完头自己又疑惑了一阵,其实不是,其实我除了骑它之外,还有更多诉求的。
比如最让女人虚荣心得到满足的一条:拉风。有些女人喜欢手挎LV包拉风,有些喜欢手挎一个男人做亲密状拉风,有些重口味的左手挎LV右手挎男人,走在路上腰摆得几乎要断掉,没有LV又没有男人,跨下骑一辆3000块的车,也不失为一种拉风行为。只是我忘了,别说3000块的车,就连3万块的,都不会有人高看一眼,谁脸上显示出一副惊奇的神色,谁就输了,一副淡淡的了如指掌的表情,才是路人典范。
刚开始我还幻想过艳遇,骑着骑着旁边蹿出来一个搭讪的男人,说:啊呀,你骑得好快啊。虽然我在游泳池里遇到类似搭讪,内心会生出一种“还有谁比我更man”的感慨,但总有些许暗爽。可是我又忘了,在拥挤的北京,无论路人和驾驶员,都希望这些飞驰着的东窜西跑的自行车立刻蒸发。当我在马路的夹缝间苦苦求生存时,经常想起EB怀特形容缅因州公路的一句话:除了驾车与躲避死亡之外,一路也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好做。
当然,车还是有用的,它品尝过初夏的大暴雨,踏过十二点的长安街,熟记二环每一个颠簸,还可以在星期四banker赵老师的车限行时,打电话给他:我的车星期八也不限行耶!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则只有一个,拜托广大同学以后若有幸看到我的车,以及车上卑微的我,别问“这辆车有没有三百块啊?”这种问题,人渣也有一颗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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