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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拥挤的城市梦

yangguangbaodao 2013-09-03 21:39:04 ■ 安 锋/特约撰稿人 总第155期 放大 缩小

 

7月下旬,北京市下发了一份出租屋管理规定。这份由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群租进行了界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通知》界定了北京市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即以原规划设计居住空间的房间,既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也不许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至于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更不能出租供人居住。

然而,这份“禁止群租”的规定并没有多少人鼓掌叫好。政府认为,群租带来了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扰乱了租赁市场秩序。另一边,那些因租金低廉而入住的低收入人群,那些偏爱较高收益的房东,仍然有坚挺的理由。而且,与政府部门的监管相比,他们其实更有坚持的动力。

高房价面前,群租是刚需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首次出台新政,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立法禁止房东将原有的房间分割出租。但是,对很多到北京、上海寻梦的年轻人来说,群租是刚需。

小徐是一个初到北京的求职者。今年7月,小徐从西北的小城市辞职以后,就一路往东,来到祖国的心脏。宏伟的西客站让他心潮澎湃,果然是首都,多气派!不过,小徐很快发现,北京这些鲜亮的建筑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他先在同学那里挤了几天,后来开始找房子。不过,房地产中介那里动辄3000元的房源让小徐望而却步,他把目光投向了电线杆上的小广告。

几次看房,小徐绝望了,“还不如大学宿舍”。比如,一套三居室里住了30多人,高低床让他眼花缭乱,又脏又乱,电线、网线和各式插座缠在一起,走不了三步准能碰到东西,厨房油腻腻的,两个卫生间就更别提了。带他来的哥们儿用过来人的口气劝他:“谁都有起步的时候,凑合一下,等在北京站住脚了,搬出去住大房子。”这里最便宜的租金是每月500元,价格非常便宜。可是,想到老家那120平方的大三居,小徐觉得在这里喘气都嫌憋得慌。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的统计显示,北京的可租赁存量房屋与现实的租房需求之间,有巨大的差异,至少有20万人要被迫选择合租甚至群租才能有房住。在上海,外来人口、大学生可以说是群租的主力军。一个留在上海打工的大学生在博客中写道:“有条件谁愿意群租?完全是被逼的。”在他选中的地段,最便宜的一居室户房型,每月租金要2000元,这对一个没有底薪的保险销售员来说,实在是想也不敢想的天价。

有数据显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1620元,对照一下2000元的房租,相信被迫选择群租的肯定不是少数。而且,对房东来说,群租无疑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捷径。北京的一位房东把200平米的房子隔成20间,每间每月750元。如果整租一套出去,很难找到愿意租用这么大房子的租户。据报道,她在北京有5套200平米的房子,每套都隔成这个样子,每月房租收益高达75000元。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群租似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房东和租客能够互惠互利的一种方式。

房屋中介或成群租推手

北京市的《通知》比上海要晚两年。上海2011年10月施行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居住房屋,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款所称居住面积,是指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在出台如此详细的规定以前,上海市早在2006年就有了严禁群租的规定。但是,时至今日,群租现象仍然在整治、回潮间循环,禁而不绝。

2012年5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就《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过,声势浩大的立法工作并没有让房屋租赁市场闻风而动,中介和租户都不以为然。彼时,一家经纪机构的管理人员曾明确表示,北京公开的意见稿并没有明显改变市场预期,在交易量和价格上没有明显的影响。链家地产的一组数字颇能说明问题,2012年一季度9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占比为30%,较2011年一季度上涨5个百分点,其中的合租比重至少达到40%。“大户型需求增多,意味着合租群体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

有观点认为,除了高房价形势下对低租金的旺盛渴求以外,房屋中介有意无意间成了群租的重要推手。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一线城市房屋租赁市场中,中介主要采取这样三种方式:一是中介人员借助自己的身份优势,自行租房,并将房屋自行租借之后分割成若干隔间予以出租。既做中介,又做二房东。这样的经纪人实际上突破了自己“中介”的业务范畴,更贴近宾馆、酒店等社会居住管理,缺乏运营资质,房东、房客都会置身不安定当中;第二种是为二房东提供房源中介服务,但是中介在介绍房屋时,并不一定充分知晓租客的用途或未来可能发生的用途变化;第三种则是为二房东提供客源中介服务,这就完全成为群租的推手了。

群租是一种趋利行为

8月20日,北京某媒体记者探访了海淀区某小区5栋楼楼顶的群租房。这里除了物业设备房间,其余面积都被打成了隔断,最大的10平米,最小的3平米,保守估计住了1000余人。最令小区业主担忧的是安全问题,人多,还要用火做饭,各种管道、电线又乱又密,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很成问题。

这样的问题并不鲜见。

8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一处居民楼的6层起火,房子连着阁楼被隔出来至少4个房间,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7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一间群租房内电视机着火。这套两居室被隔出来7个小房间,由于起火房间被锁,邻居只能报警。

7月1日,浙江杭州西湖区一群租房突发大火,在一楼和二楼共有12个房间用来出租,火灾致使4人被困,其中一人重伤。

无论是上海、北京等直辖市,还是成都、哈尔滨等省会城市,严禁群租正在成为趋势。而政府部门的出发点也都比较一致,如群租会破坏房屋结构,损害房屋安全,影响邻里关系,而且给居住小区的环境治理、治安、消防等社会秩序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90.1%的北京市民在被征求意见时,对《通知》总体持肯定态度。

据了解,上海公安机关曾联合房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群租房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比如拆毁隔断,或者将整套房子恢复原样。不过,不管是联合执法还是动态监管,似乎难以治本。一些房东应付完检查之后,还会补好墙,继续出租。

“合理规范群租房比‘一刀切’的规定更有必要。”一位公共政策研究者认为,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合理的住房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故而,出台再多类似的规定也无法使群租绝迹。对执法部门来说,屡次执法却屡屡败北,反而反噬政府公信力。

上海大学教授顾骏认为,应该理性看待群租现象。中国香港、美国都有群租房或贫民窟现象,群租房本身不是问题,谁住在群租房里才是问题。有资料称,香港有近10万人住在笼屋(床位被铁丝网团团围住)、群租房,当地政府并非简单取缔这种现象,而是通过立法来确保床位寓所符合消防、卫生或楼宇安全的最低标准;另一方面,实施“公屋”制度,由政府对各类公共住房实施统一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廉租房。

上述学者认为,解决群租难题,就是要解决住房和租房难题。首先要将现有住房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配置,如降低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门槛,再进一步完善租赁市场,规范交易双方的行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认为,群租更多的是一种趋利行为,不宜堵,应该从利益本身出发进行调整。通过征收租赁税、增加物业管理费等经济杠杆来平衡。“各职能部门应该加强管理疏导,不能把管理部门的责任转嫁到老百姓头上,一禁了之,形成惰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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