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郊区农村住房已经发生了市场化的转让,在很多其它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只要能够进入市场的农民住宅,客观上正在大量进入市场。同时也发生了相当多的有一定投资能力的市民进入农村宅基地转让和住房转让,这些市场行为客观上正在大量发生。所以现在的文件对于已经形成的客观现实应该算是一种迟到的认可。
但话又说回来,这并不意味着大家都希望所谓小产权已经完全放开进入市场,尽管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客观上发生了农民住宅的市场化转让,但也应该看到农民在住宅市场化过程中确实有一批人致富,不过在此问题上,政府长期以来的讨论很慎重,目前中国处于高增长时期,同时因为这些年货币大量增发,客观上导致国内流动性增加,某种程度上带有金融相对过剩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体制条件下、政治条件下,只要金融资本相对过剩都会追逐房地产。在城市房地产价格过高情况下就会有大量资金涌入农村地区,客观上未必都是积极现象。
所以我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是这些年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农村住宅市场化的趋势,对于这个趋势予以承认,甚至某种程度上允许市场化流转是实事求是;另一方面要看到宏观条件本身会发生重大变化,也应该注意这种变化对于大量资金涌入农村住宅、推进农民住宅这件事本身有相对负面的影响。
农民进城还需未雨绸缪
现在城乡统一市场首先是劳动力要素市场被统一,随着两亿多农民劳动力外出打工,客观在城市的劳动力市场所得到的价值远远高于农民在农业领域中投入劳动力所得到的收入,客观上导致农民现在的收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非农收入。此情况使得农民即使回乡也不愿意在农业劳动上更多地投入自己的劳动力。这是劳动力供给相对短缺、现在到处招工、却招不到好工的情况存在的原因,所以现在劳动力有点像是卖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进城不是大问题。
但我们知道当前处于全球竞争中,有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随时会发生为危机,在危机爆发情况下会导致大规模失业等现象,这在世界上各地都发生过,我们这儿目前同样也潜在的危机威胁,特别是工业生产农业相对过剩,现在大规模地通过基本建设掩盖过剩,客观上造成的是资产泡沫,同时造成大量潜在的金融不良资产,这些风险一旦爆发很可能造成危机局面,而危机局面会使大量打工者失业。中国曾在2009年第一季度出现过2500万打工者失业,当时是用大规模救市投资的方式进行缓解。但这个情况未必就不再发生。目前好像是鼓励农民变成城市户口,变成市民,让他们到城里当工人,这似乎是一个主流愿望。但一旦发生危机,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失业局面,到那时所有通过市场交易已经让渡自己财产的农民很可能变成彻底的无产者。如果这时既无产又无业会导致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
所以“深化改革”是主要趋势,满足各种各样的投资主体占有农业资源以形成资本化收益的要求也是当前的一种主流趋势,但要未雨绸缪,要有危机意识,如此才能在操作执行过程中不至于太过激进。
我不知道这些政策讨论过程中有多少农民参与其中,但如果真想到农村做一点农民调查,70%以上的农民不主张我们城里这些做法,比如“土地自由流动”、“土地自由转让”,农民有很大顾虑,恐怕没有谁会愿意完全把土地交给市场,即使有也会很少,是那种彻底不再有农业经营的农民,完全彻底离乡有可能,大多数是谨慎的,推行这样政策我也希望能够谨慎推行。
让城乡之间医保社保对接
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成城镇居民,并且强调要把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城镇住房社保体系,这是双重保障,既有农村土地作为他的福利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在城里帮他建立一个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保体系,这种方式客观上算是双重保障,对农民来说是一个好事。
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更积极的是允许城乡之间的医保社保的对接,农民在农村的合作医疗,比城里的成本要低,如果能够带着他的合作医疗进城,或者带着在农村得到的社保,在城乡之间能够接得上轨,这倒是一个很重要的利好消息,对于让农民分享现代化的好处,政府一方面要把国有企业的资产更多地交给国家社保基金,另一方面给农民进城奠定社保医保的基础,这些政策都是不错的。
决定有利好也有风险
我认为利好的成分多,值得我们注意和警惕的地方也有。
特别是刚才说的土地问题,如果执行稍微激进一点,或者各种投资主体比较短视的话,有可能是捅破金融泡沫、债务泡沫的一个政策。
我想很多人多多少少知道,这些年来地方政府公司化运作土地实际是以地套现,征占土地的目的是从金融部门套取现金,用于地方楼堂馆所或者是豪华广场、景观大道等难以收回的项目,因不能收回就形成金融贷款的预期,迫使后任政府不得不进一步征占土地才能抵押得到新的资金来还利息,同时也维持后任政府的投入。这已经形成了一种长期现象,至少它已经运行的十几年都是这样,造成了大量潜在金融风险。如果按照目前这种政策,尽管它可能会对土地市场化形成一点利好的影响,但是它也可能会导致比如说资金流向的集成市场,或者是流向农村基层。一方面当然会带来农村土地直接进入市场那种活跃,另外一方面也使得房地产价格的,或者地价受到影响。只要地价跌下了,不能在以同等的额度或者以地套现的资金,地方政府还上利息并且进一步投资地方公共建设的能力就会下降,经营不良资产的问题可能会爆发。
其中还有另外更大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到底多大,现在也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在这些问题上如果我们缺乏真实清楚的信息,作为一些比较激进的安排可能会因债务泡沫的破裂,或者金融泡沫的破裂,而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
(温铁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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