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涉及招生、财务预决算、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诸多领域,它所蕴涵的强化透明、规范权力的要义,直指近年来频发的教育腐败现象和不端行为,被称“史上最严”。
自主招生:信息公开“问责制”杜绝权力寻租
不久前,南京市检察院宣布的一则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高校自主招生的广泛关注: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经查,2006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
高校自主招生的本意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然而近年来,这项政策逐渐走样,与破格补录、调换专业等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招考信息全凭高校一家之言,民众不得而知的程序和规则漏洞,挑战着“阳光高考”的底线。
此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自主招生情况列入其中。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为了杜绝高招中的权力寻租,高校应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标准,并监督职能部门执行。要明确高校必须公示的招生信息细则,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追究不公开信息高校的责任。
基建腐败:“去行政化”防止权力滥用
2013年,长期分管学校资产、基建、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南昌航空大学原副校长刘志和因收受贿赂262.6万元被法院判刑15年。2012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也因基建问题落马……随着一些地方高校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基建领域也成为高校腐败的“重灾区”。
虽然教育部早在2010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就规定:高校经费预决算、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广大教职工。然而,根据学者的调查,高校信息公开结果不甚理想。
此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高校将财务信息及收费信息等公诸于众。熊丙奇对此仍有疑虑:“由于学校的行政领导主导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配置,这赋予其不受制约的权力。因此,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高校严把工程建设关、财务关、招生关等,但其实很难做到。只有推进去行政化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
学术不端:设立“黑名单”助力学术打假
2009年,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被开除出教师队伍;2012年,获得国际设计“红点奖”的湖北工业大学教授石元伍被爆出获奖作品是抄袭学生毕业设计。今年5月,重庆师范大学教授张世友因多篇论文造假被学校解聘……高校学术不端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严重损害中国高等教育的声誉。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韩宝生认为,目前国内对学术造假的主要做法大多是道德谴责,学术造假成功获得的巨大名利与可能受到的处罚相比,风险小成本低。还需加强制度约束,发挥社会监督和法治力量,才能使学者不愿、不敢也不能够违背学术道德。
此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纳入其中。韩宝生建议可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打假监管机构,随时公布违规者姓名、单位和违规情节及处置决定,并对科研项目申请等作出一定限制,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铤而走险。
社会兼职:加强监督防止趋利
高校领导兼职过多一直为公众诟病。有调查显示,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数千个独董职位中,有相当一部分职位由各大高校的领导、教授包揽。
为此,有关部门曾多次下发规定予以叫停。2008年9月,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规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2010年6月,教育部再次制定《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提出“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和第六条“不准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此次清单要求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认为,高校领导干部不宜过多兼职,且应当向社会公开兼职情况,防止与民争利、公私利益冲突,也更有利于安心本职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应该进一步法制化、常态化,有助于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大学趋利倾向。
学者呼吁推进高招信息公开
2014年6月7日,中国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高考。939万莘莘学子走进考场,对十几年寒窗求学作一次小结。“千军万马独木桥”,这曾是中国民众对这场选拔竞争程度的比喻。然而,从高校扩招到社会机会多元化,眼下的高考虽已不再是出人头地的“独木桥”,但是,一场牵动近千万家庭的考试,对于这个国家的影响力不言而喻。
今年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新程开启后的第一次高考,从标印着“绝密”字样的试卷,到警方护卫考点、监控录像,再到考试之后的全封闭阅卷,全社会都在努力创造一场公平的竞争。
然而,在流动人口超过2.3亿的中国,人们期待,更多的随迁子女能够更平等便捷地就地参加高考;在国家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下放给高校时,人们期待,高校自主招生少一些“暗箱”,多一点透明;在各种“特长生”遭到社会质疑之际,人们则期待,高考加分政策少一点“猫腻”,多一些人性。
专家指出,自主招生是中国教改不可逆转的方向,应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加强自主招生的监督,用进一步的改革,消除改革不彻底带来的问题。$nextpage$
自主招生腐败频生多环节被指存漏洞
近年来,高校自主招生领域腐败频发,官员因招生腐败落马并不鲜见。早在2013年,即有报道指出,自主招生、破格补录和调换专业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
实名认证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副教授”的“@人大陈伟”对此深有体会:“过去几届有的学生考试得十来分二十来分,超级低,正常学生再不用功,六七十分还是可以得的。有人责我苛严,原因其实在这里(招生腐败)。”
如今,藏在象牙塔中的“硕鼠”终于落网,然其潜伏时间之长、受贿金额之巨,仍令公众吃了一惊。人们不禁疑问,究竟自主招生的哪些环节疏漏让腐败有了生存空间?
针对上述疑问,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亚群受访时曾指出,在自主招生中,一些高校在招生标准设定、自主选拔环节,特别是面试环节,不尽合理,制度规范不严密,存在某些漏洞。
“这突出表现在,以极富‘弹性’的人才评价标准定取舍;通过‘权钱交易’,以‘特长生’的名义,大幅降分录取高考低分考生;在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材料方面弄虚作假,骗取‘自主招生’资格。”张亚群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则告诉记者,“从最初的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再到最后的公示,所有环节中,如果行政力量干预学术力量公正选拔,难免会加大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可能。”
监管机制作为有限信息公开待推进
自主招生领域腐败频生,制度本身存在的漏洞难辞其咎。除此之外,负责行使外部监督职责的相关部门亦有失职之嫌。
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就此发出疑问:“人大蔡荣生当了十一年招生处长,其中已经查实有八年吃拿卡要千万元,违规招生,其间还担任七家公司独立董事。人民大学党政纪检监察部门有无觉察,有无处理,为何拖至于此?”
熊丙奇则指出,近几年多所高校负责人因腐败触犯法律,他们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权力缺乏监管,学校内部缺乏民主决策,学校成立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往往沦为摆设。
招生信息不透明,亦是导致自主招生公信力受损的原因之一。
近期,由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61.4%的受访者认为自主招生“不公开透明,留下腐败空间”,56.7%的受访者认为其“已经异化成‘看钱看权’招生”,而仅有14.1%的受访者认同“自主招生是对高考制度的一种有益补充”。
事实上,针对高招信息公开,相关部门早有规定,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提出过“六公开”的要求。
2013年,教育部再发文,要求高招信息“十公开”。其中,尤其强调应公开“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入选考生资格”。而公开的具体信息则要包括姓名、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多项内容。
然而,熊丙奇对此持谨慎态度:“鉴于之前出台‘六公开’政策,以高校不公开收场。此次‘十公开’能否得到落实,还需要拭目以待。”
自主招生引存废之争
招生腐败案件频发,监管机制作为有限,招生信息不透明……有关负面信息,让自2003年实施至今的高校自主招生遭遇不少质疑,甚至引发存废之争。
网友“@巴清河”认为,“自主招生早该取消,这是掩盖不平等的借口,在缺乏有效监督的体制下,按分数高低录取才是公平的。”不过熊丙奇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理性的态度,“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是我国教育改革不可逆转的方向,理性的态度,应是针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以进一步改革,消除改革不彻底带来的问题。”
如何让自主招生重拾公平本义,储朝晖更重视专业与监督的作用。
“真正的自主招生应该在专业的环境中运行。应该让高考招生成为专业组织的专业工作,由学校专业团队自主招生,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的体系。”储朝晖说。
他还指出,自主招生改革本身没有问题,真正的问题是自主招生处于不受外部权力监督的环境里。“要将招生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形成包括行政权力、公众、相关当事人等在内的监督网络。”
与储朝晖相比,熊丙奇不但强调自主招生制度的完善,也呼吁推进高招信息的阳光透明。
“高校应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标准,并监督职能部门执行。要明确高校必须公示的招生信息内容,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追究不公开信息高校的责任。”
除此之外,熊丙奇还指出:“只有政府回归本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并监督学校建立确保自主权得到有效使用的办学制度,才能提升学校的现代治理能力,回应社会对高校能否用好自主权的关切。”
(编辑组稿/王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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