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符合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条件?”“我报考的专业就业情况如何?”“高校经费都去哪儿了?”“校级领导干部有多少项兼职工作?”……自2014年7月29日起,根据教育部首次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这些公众关心的事项都将在相关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诸于众。
高校招生、经费使用情况、校内人事任免、引进和招聘人员等,历来是高校师生和社会的关注焦点。为了不留信息“死角”,从2014年春节前,教育部就开始广泛、多次征集意见,研究《清单》覆盖内容及公开要求。
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在《清单》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特意将高校招生、财务等信息作为重点领域,如专门把高校招生10公开中应该由高校公开的8项列入清单,把高校财务预算和决算8张表列入清单,同时要求公开学校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校办企业资产信息、招投标信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回应公众诉求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续梅说。根据《清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高校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对公开的信息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向高校查询。
此外,通过实践,教育部充分体会到新媒体日渐强大的传播力量。2014年以来,他们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着重加强教育改革热点难点的发布、解读和回应。目前,教育部新闻办微博粉丝达820余万。
在此次发布的《清单》中,教育部特别提出:“利用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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