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教育改进社日前发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建议方案》,对中国目前的高校招生制度提出改革建议,认为应由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测试、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高校和考生应有双向自主选择的机会。
方案建议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学业测评机构对报考高校的学生施行测试。在考生和高等院校需要的情况下,专业学业测评机构可以在一年中进行多次测试。招生院校可自主决定选用哪家学业测评机构的测试结果,自主决定测试结果在选录考生中的权重,以及自主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面试或其他方式的测试。
另一方面,考生根据意向高校要求,报名参加相关专业学业测评机构的考试,在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每个考生可同时申请多家学业测评机构的考试。考生可填报不同高校的多个志愿,在多个预录取结果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一个志愿加以确认。
考虑到教育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各高等院校应依据学生的学习条件对考生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当量评价,通过测算算出不同地区的分数等值线,并公开相应的程序。
方案对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考生在高招工作中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认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承担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服务职责,为专业组织的测试和高校招生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服务,保障高校招生的自主性和公平公正。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长、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评论说,现行的高考制度是一种过于简单的非专业测试,比如将各科之间没有等值性的分数简单相加,并以这个总分作为录取依据。这种方式难以满足考生与学校的需求,贻误学生的终身成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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