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虑:
新浪网:“职业乞讨”的范围如何界定?长期乞讨人员,不论是真穷还是假穷,都把乞讨当成了一种职业。很难以“职业”与否把“假乞丐”区分出去。如果按照贫困程度来区分,贫困到什么程度乞讨是正当的?每天收入超过多少乞讨就是不正当的?或者,年龄、残疾到什么状况,乞讨就可以容忍?
新京报:一些职业乞丐收入可能高过普通打工者,早就不是什么新闻。很多人走在街头,面对乞讨人员时,已经不知该不该伸出援手。问题的本质,其实就是该不该允许“职业乞丐”的存在。有人会说他们有劳动能力,却不创造社会财富,是不道德;但也有人会说,别人可以选择施舍与否,但不能剥夺别人的选择自由。
见解:
网易:丐帮,在武侠小说里,通常是侠义的化身。金庸老先生塑造的“九指神丐”洪七公,更让无数武侠迷尽折腰。把乞讨行当如此神圣化,曾让现实中很多正人君子不理解。但现实的丐帮远不如小说里那么受人尊敬,如何科学合理地对待职业乞讨现象?政府应予以重视。
腾讯网:除非全面禁止人们陷入困境后将乞讨当做自救手段,否则“职业乞讨”很难杜绝。即便勉强去管,也要付出过高的管理成本。要维护一个社会必要的善意,这种欺骗式乞讨,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错误”。政府已设有救助站,穷困者即便不乞讨也有地方可去。但别忘了,政府的救助要纳税人支付。
光明网:对于“职业乞讨”中另一种犯罪行为,管理是必要的。此前媒体报道,在东莞等地有犯罪团伙诱拐强迫别人乞讨,甚至残忍地将幼儿打成残疾,变成乞讨工具。这种行为已经和“职业乞讨”无关,而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乞讨只不过是最终端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类犯罪,才是需要执法部门介入并加大打击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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