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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孩子被拐”的痛与思

yangguangshixian 2014-11-19 20:53:13 ■ 蒋肖斌 蔡梦吟 总第183期 放大 缩小

 

与《心花路放》的戏谑、《黄金时代》的文艺范儿相比,“十一”期间热映的陈可辛导演的电影《亲爱的》以当下现实社会“打拐”题材为主线,把残酷进行到底。电影根据一则真实的“打拐”新闻改编,讲述了以田文军为代表的一群父母,在孩子被拐后不懈寻找,和孩子“养母”李红琴争夺孩子的纠结故事。孩子找回后,本该是大团圆的结局,却因为孩子只认“养母”不认亲妈,又陷入了一个情与理的困境。

记者邓飞曾陪伴和帮助电影主人公田文军的原型彭高峰寻找孩子。他说:“我硬下心肠告诉你,我不同情所谓‘养父母’,没有买,就没有拐卖。”心理学家李春漫在看完电影后说:“如果孩子对‘养父母’有较深感情,强行分离同样是对孩子的伤害,应允许养父母进行适度探望。”《亲爱的》编剧张冀说:“孩子已经把‘养母’当成母亲,被救后形同‘二次拐卖’。电影最后我设置了开放式结局,因为真相是复杂的。”

“必须呼吁‘买拐同罪’”

《亲爱的》基于一个真实的故事:2008年,在深圳开电话超市的彭高峰因为儿子彭文乐被拐走,踏上了漫漫寻子路。2010年9月27日21点,记者邓飞在微博上贴出彭文乐照片,并写道:“互联网能再次创造奇迹吗?请帮助彭高峰找到他的儿子彭文乐。”这条微博到2011年春节已经被转发了6000多次。2011年2月,一名看过微博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偶尔发现一个酷似彭文乐的孩子,连忙打电话给彭高峰。当月25日,彭高峰找到了儿子。

邓飞在陪彭高峰去救孩子时,看到孩子的“养母”一直在哭。“我当时心里也很难受。但理性告诉我,不能同情她。一个孩子被拐卖,打碎的是很多人的命运和幸福,至少直接让3个家庭痛不欲生——夫妻的小家、双方父母的家庭。任何人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邓飞说。

作为“网络打拐”第一人,邓飞认为,现在打拐的最大困难在于,社会对买孩子的人宽容甚至同情。“舆论会认为没有孩子也很可怜;法律不能对买孩子的人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在侦办案件时,无法对买孩子的人予以处罚。”邓飞说,“我们必须呼吁、推动‘买拐同罪’。只有消除买方市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拐卖儿童的罪恶。我呼吁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亲爱的》中,一个孩子获得解救后被送到了福利院,十分思念“养母”李红琴。李红琴也希望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对此,邓飞坚决地说:“不能把孩子交给‘养母’,否则就是纵容更多人去买孩子。虽然这对孩子比较残酷,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孩子的亲情,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只能硬下心肠,斩断买主的手。”

邓飞的设想,是“在相关法律出台之前买了孩子,在国家规定期限内交出孩子,就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如果拒不交出,或继续买卖,一经查出,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被拐孩子离开“养父母”面临二次伤害

彭高峰曾帮助一个家长找到女儿,小姑娘丢的时候不到3岁,被找到后已经7岁,一直不肯认亲生父母,哭着要回“老家”。就如同电影里演的,孩子对警察说:“他们(亲生父母)是坏人,你们把他们抓起来。”彭文乐在回到父母身边后,也不止一次地说想念“养母”,还说自己要赶紧长大,攒钱给“养母”用。

青少年心理学家李春漫认为,孩子的认知能力要到6岁后才逐渐发展成型,对人和事能有清晰的记忆和定位。3岁之前的记忆更多是一种感觉和氛围。电影中孩子被拐的时间恰好是3岁,所以更多认“养母”为母亲,甚至不愿与亲生父母相认。

李春漫说,找到孩子并非结束,而是开始——需要对孩子进行两方面的心理治疗。一是被拐卖时造成的心理创伤;二是被找回时与“养父母”分离的创伤。“这不仅需要亲生父母的配合,如果条件允许,也需要‘养父母’的配合和支持。”

李春漫说:“从法律角度,孩子是否能与‘养父母’接触,须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决定。从心理和情感角度,强行分离,同样是对孩子的伤害,应允许‘养父母’进行适度探望。给孩子一个过渡期,使孩子在心理上逐渐由与‘养父母’的依恋关系,过渡到与亲生父母的依恋关系。”

李春漫说,孩子被拐后,父母的反应会经历3个阶段:应激期(几小时到几天),可能是强烈焦虑,也可能是麻木的;痛苦期(几周到半年),这是最痛苦的阶段,悲伤、愤怒、焦虑、失望、思念……各种情绪交杂;恢复期,此前的情绪仍然存在,但已经逐渐接受现实。李春漫说:“电影中的男主角就卡在了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期。幸好他找到了孩子,否则可能面临全面崩溃。”

在以往的新闻报道或者文艺作品中,一般只关注丢失孩子父母的痛苦,而《亲爱的》把所谓“养父母”的痛苦也摆到了明处。李红琴在电影后半部分的催泪效果,一点也不亚于前半部分的田文军。

李春漫认为,电影对“养母”形象的刻画,不再把她简单地定义为“违法者”,而看到了背后的人性。“对于亲生父母而言,失去亲生骨肉,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其他人无法体会。而就‘养父母’家庭而言,失去孩子同样痛苦,而且痛苦未必比前者小。这取决于这些特殊的父母对孩子倾注的情感与相处的时间。”李春漫说。

每个人的自省将推动问题的解决

有观众认为,电影至始至终没有直接出现人贩子的形象,是作者放弃了“道德立场”。为此,编剧张冀解释:“其实《亲爱的》的道德立场在开篇就已经摆明。人贩子给孩子亲人带来的毁灭性痛苦,在一开始表现得非常明确。但这部电影不想只满足于简单的二元对立。”

张冀称,这是他近年来遇到的唯一一部可以称之为“真正的现实题材”的电影。电影中开小店的父亲、富裕的母亲、卑微的农村妇女、不求上进的律师,这些不同阶层的人面对“打拐”时,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观念和应对方式。

张冀说:“现实题材最终要回归到人性。人性在困境中会闪烁出光芒。那个不顾一切寻子的父亲,和前妻从误解到沟通,体现了人性的温度;为了自己的女儿——虽然法律意义上不是她的女儿——赵薇扮演的农村母亲表现出了坚持、奋斗、母爱,也是人性的光芒。我愿意看到不同阶层的人们最后达成和解,或者至少看见朝向和解的方向。”

2011年春节期间,“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微博仅开博10余天,就吸引了57万多名网民参加。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通过微博回应:“我会通过微博和大家保持沟通,欢迎提供拐卖犯罪线索。对每一条线索,公安部打拐办都会部署核查。”人民日报发表时评:“微博打拐验证民众智慧理性。”

张冀说:“制止拐卖儿童,不仅是政府的事情。政府需要不断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但我从艺术的、人道的角度看,每个人的自省、改变,终将推动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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