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公寓,每个月的水费按照每吨1块钱、电费按照每度1块2缴纳,还有卫生费是每月50块钱。这些费用对所有人来说都不陌生,只要居住在这个地球上,就必须要缴纳水电费等各种纷繁复杂的费用。可是,你知道那1块钱或者1块2里面都包含着哪些费用(附加费)吗?咦?不就是水费和电费吗?你错了。
其实,在每1度电价里,除了你实际用电的费用外,其中还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多项附加费用。这些费用的金额很小,少的2分多,多的也不过5分多,但因为基数庞大,综合起来,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据新华社报道,多位专家估算,如果按4分钱一度的平均水平计算,2013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223亿度,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达2100余亿元。仅按6793亿度的居民生活用电量计算,这笔收费也有270多亿元。
事实上,名目繁多的附加费不仅仅存在于水、电、油等领域中。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性广泛收取的各类民生资源“附加费”,不下20种,渗透到了衣食住行各个领域。其中多数“附加费”都是由政府性基金“派生”出的,绑定在民生收费项目中代收。很多时候,百姓甚至并不知情,只是“盲目地”缴纳费用。
当然,这其中更少不了早就被公众质疑的高速公路收费。新华社一篇报道援引专家说法称:“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但是,如果你要问这些钱收上来以后都去哪儿了,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既然如此,这些钱应该怎么用,由谁来监督就更谈不上了。最近媒体曝出,中国1.7万亿彩票资其中一部分竟然被人拿去盖楼买游艇。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又能说得清每年几千亿的高速公里收费和水电等各种附加费被人拿去干什么了?
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中央政府就意识到了附加项目过多、行政收费过滥等问题,并数次发布“取消的各种基金(附加、收费)项目”,但一些被取消的项目仍然存在,甚至,一些新的项目也继续诞生。很多地方政府阳奉阴违,违规收费。
正是因为“附加费”征收多、收费乱,部分政府性收费缺乏法律依据,这往往会导致附加费沦为一些部门的“小金库”。同时,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附加费”的收费标准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收费名目繁多,征收中政企不分,也存在较大的漏洞。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透露,反贪总局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其中发改委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审批者,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
只有将行政收费行为上升到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只有真正做到了由人民而不是政府来决定哪些项目该收费、哪些项目不该收费,行政收费的乱象才能真正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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