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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费!减费!

yangguangjujiao 2014-12-18 18:44:46 总第186期 放大 缩小

 

“税好算,费难缠。”对企业来说,名目繁多的费用一直是个头疼却摆脱不了的问题,甚至很难说清楚,到底存在多少行政性收费项目。新华社记者曾到东南沿海等地调研,发现单是外贸企业就面临着诸如港务费、安保费、港建费、“数据传输费”等各类行政收费项目。对政府部门来说,收费比收税优势更明显:税是法定的,无论是收税项目还是额度,都是死的,要变,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但收费就没那么麻烦,如《法制晚报》所言,“上到国家层面,下到地方的某个机构,立个项,费就可以收。有些费用,还收得出乎意料,额度不知道是怎么定的,收取的依据和使用的过程,也不透明。”

就这样,靠着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每年至少多收入2万多亿元——11月17日《北京青年报》的社评中,专门就此算了一笔账:2013年全国非税收入为18646亿元,其中中央非税收入3540亿元;地方非税收入15106亿元,剔除中央和地方国企利润上缴部分,中央和地方各种收费总额估计在13000亿元。2013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52239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32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级)48007亿元,剔除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41250亿元,全国各类政府性基金收入10989亿元。也就是说,2013年政府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总额在23989亿元。

不要觉得这些费用都是对企业收的,与己无关,作为市场链条上的终端,所有的成本都会由每一个消费者承担。而且,针对个人的这类收费也并不少见,比如,每一吨生活用水的价格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等附加费;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则包含农网还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五大类费用、基金项目。各地征收略有不同,粗略计算,每一元电价里有一毛钱和用电无关。这些费用表面上看并不起眼,但因为缴费基数大,综合起来,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新华社最近播发一篇报道,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每年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达270多亿元。

所以,虽然对比起来,明年的400亿元并不是一个太大的数字,但重要的是释放的信号——如果这仅仅是个开始,未来更大的减费空间势必可期。《晶报》专栏作者汪晓波对此持乐观态度:“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亦为这一届政府的一贯思路,此前也已有诸多的措施。实实在在的‘减负’,乃是‘放水养鱼’之举。”

乐观之外,忧虑的情绪也同时存在。论者俞夫在投书《新华每日电讯》的评论中就以个人亲耳所闻之事为例,坦陈了自己的担心:“在某些地方,当地在减停中央要求的收费项目方面并不积极,尽量拖延时间多收费,同时想方设法增加新的收费项目,违规收费和摊派问题时有发生;各种协会组织‘二政府’,仍然骑在企业的头上作威作福,甚至不时冒出新的协会组织,以各种活动的名义向企业要钱。笔者在沿海省份工作的一些朋友就向笔者诉苦:作为企业主,你要面对工商、街道等很多部门单位的索取和摊派,甚至根本没有收费凭据,你想不交都不行。可见,减轻企业负担,常常是去了‘旧债’,又添‘新愁’。”

喜悦与忧虑并存的舆论场,自然开始讨论如何将权力关进笼子、用制度来遏制乱收费的难题了。由中央级党报《经济日报》刊发的一篇评论,就将问题直指政府权力太大,管得太死:“企业作为市场经营的主体,为什么要‘见菩萨就烧香’?烧香拜佛的背后当然是为了保平安。长时间以来,企业面对的‘婆婆’太多,而且管得太宽、太死,在这种情形下,有些企业经营者像旧社会的小媳妇,总担心哪里伺候不到,以致于婆婆给自己‘穿小鞋’。”

《京华时报》则刊登特约评论员迩晓的文章《“附加费”不是与民争利的通道》。要关闭这一通道,在作者看来,关键在政府部门能否主动纠偏:“一方面,给各级政府制订权力清单正在着手进行,什么时候政府部门可以伸手,什么时候必须收手,有望得到刚性规范。另一方面,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也正逐渐清晰,归于一般竞争的交由市场决定其生死,负责公用事业的要凸现其公用特性,这是基本思路。由此观之,水、电、油等民生领域,也当挤出利益泡沫,还原其公用事业服务者的本来面目。”若有负隅顽抗的既得利益者,作者的态度也很明确:“只有通过严肃法治去除障碍。”

就在舆论场里的诸君为企业减负的问题开心、忧虑、出谋划策时,新华社采访到了财政部的相关负责人,这位未具名的官员说:下一步,中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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