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人贩一律死刑”呼吁的,是一大波针对此种“非理性”呼吁的法律阐释甚至是讨伐。据此,原本聚焦于打拐的网络议题,很不幸然而又可以说是习惯性地滑入一种公共“鄙视链”模式,演变为理性与情绪的对抗、专业人士对暴民的声讨。
如此一分为二的舆论分割和对战,不仅导致公共议题的失焦,也让一次难得的集体性公共事件的“成果”被稀释。而简单臧否“攻辩”双方的表现,同样失之偏颇。
情绪与理性的角逐
事后证明,“人贩一律处死”呼吁的起源,可追溯至一次有意图的网络策划营销活动。换言之,大批“妈妈党”不过是被人“利用”了,充当了一把免费营销的工具。
不过事件虽因营销而起,但可以说,一旦民意的“火苗”被点燃,实际上已非策划者所能控制。与其称针对人贩子的愤怒民意是被利用了,不若说恰好是策划者提供了一次集体发泄的机会。而能够轻易被调动的集体情绪,恰恰证明其必然性所在。
夹杂着愤怒与集体快感的“人贩一律处死”之吁求,从法理上看,确实不经一驳。刑法的罪刑法定和罪行相适应原则、死刑废除的大势所趋、人权保障的必要等等,都可以轻而易举对之进行合理性否定。
但很显然,这一理性反驳在一开始就注定陷入尴尬的“鸡同鸭讲”之境。很难说,那些高呼“一律处死”的妈妈党们就不清楚呼吁中的非理性成分。严肃的说理虽能够中和愤怒的呼声,但却很难真正回应愤怒中的诉求,也即加大打拐力度,严惩人贩。
正如有媒体评论指出,对于“一律死刑”的刷屏,不能从伪专业主义的角度,将之视为“暴民反法治”,而是引导这种诉求进入法治轨道。民间“妈妈党”要求严惩拐卖犯罪,并非无事生非,而是有着坚实的现实依据;只是“一律死刑”这个表达偏激了些。出于对中国法治的责任、对民主立法的责任,对这种民间诉求,绝不应是高高在上鄙视不屑,更不是为了“战胜对方辩友”就搞强行“洗白”,妄称中国打击拐卖、保护流浪儿童的工作已经做得很好了。相反,如何强化对拐卖犯罪的惩罚,应是中国立法机关应该严肃考虑的事。
在这个意义上,愤怒情绪中所包含的理性其实更需要被看到。功利地说,若不是这一声势浩大的非理性呼吁,打拐问题恐怕很难以常规性方法获得如此高的关注度。譬如,最近多地发生的街头民众围堵人贩事件,虽然其中还闹出了乌龙甚至暴力事件,但由此带来的整个社会对于拐卖犯罪敏感度的提升,对于打拐其实非常必要。
另一方面,此一表达诉求的方式,也蕴含了某种现实的必然性。当打拐诉求与相关部门的治理水平不能保持平衡,当理性呼吁难以引发权力部门的回响,采取一种更夸大和情绪化的表达,似乎从来就是民间“斗争”哲学的一种朴素表现。
更退一步讲,由此引出的专业人士发言,在一定程度上,亦有普法之效。对当下中国社会而言,如此集体性的普法课,恰恰是缺失的。
“弱者武器”的升级
耶鲁大学政治科学和人类学斯特林教授詹姆斯·C.斯科特在其著作《弱者的武器》中,通过观察马来西亚农民的日常反抗,从而得出结论,农民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以低姿态的反抗技术进行自卫性的消耗战,用坚定强韧的努力对抗无法抗拒的不平等,以避免公开反抗的集体风险。
对比马来西亚农民的底层智慧,诸如网民以夸张性的情绪来表达某种诉求,同样可称之为一种弱者的武器。此前有声音将近年来动辄流行的网络抵制,贬斥为只有“弱者”才能使用的武器。在一定程度上,“人贩一律处死”的呼吁,其实也接近于一种集体抵制行动。只不过目标指向的是“人贩子”和效率有待提升的打拐行动。
较之于前些年因公共治理的偏差而引发的群体性事故,这些年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社交平台的推广,更多的“群体事件”其实将阵地搬到了网上,类似的网络呼吁、声讨就是典型例子。按照理性程度、文明程度而言,这也是得益于技术赋权,是弱者武器的一种升级。
当然,升级不只表现为方式上的“温和”,更表现为利用网络的开放平台,情绪动员显得更为容易,参与人数不断扩大。
情绪动员机制在中国非常普遍,这跟中国集体行为的特点相关。很多研究发现不少的集体抗争行为是自发产生的,一些偶然事件就会刺激集体抗争的发生。在前网络时代,进行动员工作的主要是由个体的领袖人物和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的。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情绪动员已经去中心化,领袖人物的作用日趋式微,只要议题具有足够的公共性,能够有扩散和传播的空间,就很容易在短时期引发群体性的网络表达行动。“人贩一律处死”风波,提供了最好的注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弱者的武器”虽有所升级,但归根结底仍只是“弱者”逼不得已所选择的路径。在一个良性的公共场域中,应该不存在绝对的“弱者”,而应是平等的公民。由是观之,因打拐议题而引发的网络呼吁,其背后所折射的组织化表达孱弱局面,更应该被各方清醒认识。若只是单纯的批评方式的非理性与情绪化,未免过于不接地气。
有相关研究表明,情绪主导型的动员机制与中国的公民社会发育较弱、社会组织不健全的特征是一致的。在中国的集体抗争和维权研究中,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研究。而在缺乏组织资源的情况下,动员的机制就会更多地依赖情绪。只不过,过去的情绪动员主要表现为在现实中的群体抗议甚至是暴力事件,现在则演变为网络的集体呼吁或抵制浪潮。但民意诉求表达的组织化渠道普遍缺失的局面,依然未有根本改观。
公共讨论中的“鄙视链”
“弱者武器”升级,一个重要表现是,由群体性事件中的集体“散步”或暴力抗议,向初具雏形的公共对话模式转变。从长远看,虽然当前的公共对话,依然显得无序化、容易失焦和被中断,但终究是向理想中的公民社会公共表达方式转变。因此,在网络普及的背景下,探讨如何形成更为有序的网上公共对话文化与氛围,充满前所未有的紧迫性。
在一些法治程度较高的国家,无论是权利的表达,还是民意对立法的介入,往往并非靠具体的个体去参与,社会组织、公共媒体、权利代表,都能够充当“代言”、对话与博弈的力量,普通民众并不需要“声嘶力竭”式的集体参与,既能提高效率,又能够保障对话的理性。这正是组织化对话的优势所在。当我们依然处于一种原子化的“众声喧哗”之态中,因为声音复杂,难以聚焦,一部分人便只能更寄望于通过“大嗓门”、“情绪表达”来引起注意与回应。
也正为组织化的公共交流机制式微,强调个体的公共对话素养就更显得必要。诚如马萨诸塞大学文学博士徐贲所言,辨别和明述道理是特别的能力,是需要学习、运用才能掌握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理说好。说理既包括自己说,也需要让别人说和听别人说,彼此自由、理性、平和地交换意见。如果能由此说服对方那当然最好,不能说服也没有关系。说理使得双方相互有所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识或妥协,这就是说理的收获。
而对于说理最常见的误解,就是以为说理是对立、对抗,是“占领阵地”,是克敌制胜的“软实力”。由于误以为只能由一方取得胜利,所以会不择手段,甚至恃强凌弱,用压制言论的手段取得所谓的胜利。我们的公共对话中,常见的“鄙视链”应该就可称之为典型的“对立”、“对抗”式说理。
公共言说“鄙视链”的生成,一方面,与专业人士和民间对话的历练过少有关。在传统文化中,我们的社会就素有“士大夫”情节,之于说理、建言的公共表达,完全被精英阶层垄断。而随着社会中产阶级的壮大、大众教育的普及,特别是网络为普通民众的发声提供了“无障碍”的通道,民间表达的“复苏”就不可避免。因此,专业发声与草根声音的割据与冲突,在一定时间内依然会被延续。
另一方面,专业发声的主动或被动缺位,导致公共言说的质量难以提升。这里一部分是由于当下专业人士群体自身的公信力不彰,即便有所发声也很容易被淹没和无视。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受制于公共言说空间的逼仄,压制了专业发声的地位与表达的积极性。
厘清了这一背景,也就不难明白,以“人贩一律处死”为代表的非理性公共表达,其实有着现实的必然性。简单斥责,很难带来公共言说的共同进步。应对之道,除了在根本上有赖言论空间的扩大、社会组织程度的提升,在当前形势下,网络表达参与者加强自我的说理教育,同时专业人士放弃自身的优越感,增强主动发声意识,共同适应网络时代的公共对话语境,消弭话语隔阂,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务实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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