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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党政机关应当坚决回避股市投资

yangguangbaodao 2015-07-17 15:24:44 总第200期 放大 缩小

据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和季报披露,在A股市场由经济刺激计划所引发的反弹过程中,参与的各类投资体非常之多。最为引人注目的股东持股变化,莫过于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成为闽福发、东方银星、中原环保三家公司的最新股东了。

由于纪委和监察机关是国家执行相关检查及直接抓腐败的机关,因此三公司季报一出,立刻引起舆论大哗,四川省纪委立马被冠上了“最牛股东”称号。尽管有关方面出面澄清,表示从未涉足股市炒股,只是为了查案需要。但这样的解释苍白无力,实在难以消除事件本身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A股市场对股票过户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即使查案,股票过户也不可能出现过户到纪委与监察系统机关名下,而只有二级市场买入或直接单位开设股票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才会出现流通股东的构成显现,因此就容易产生涉嫌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近年来A股市场震荡起伏,许多企业通过上市、投资收益造就了财富效应和二级市场炒作效应,一些企业、机关、学校等纷纷进入二级市场投资股票,对于企业,投资股票有相关法律支持,但对于党政机关,国家禁令并没有任何改变,尤其对处于查处大案要案一线的纪委、监察机关,更不可能得到国家法律对其投资股票的支持。

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允许炒股,这在法律上都有明确限制。现在四川这两个党政机关持股市值已较大,如果是办案需要,就可能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和违法违规问题,将直接影响三公司股价,投资者有权获得完整、及时的投资信息,对此,相关上市公司应有及时的完整性信息披露,光澄清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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