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小的微信群或微信朋友圈中,学生家长对老师,下级对上级的“恭敬”、迎合、点赞,由于角色之间的特殊性,想不让人作联想,恐怕都难。但倘若将此举置于真实的中国式人际交往和关系社会中,这一现象其实并不显得违和。一个常识是,并不是微信朋友圈里才会出现如学生家长与老师、下属与领导之间的“点赞”与“被点赞”关系。
说到底,微信朋友圈恩怨,不过是因为现实中的那套人际交往规则移植到了网络化的“朋友圈”中,变得公开化,而让其荒诞感显得更突出而已。微信朋友圈所展现出来的人际交往的微妙一面,所导向的其实是一个大问题,即中国式人际交往与关系社会。
人际交往的网络化
从人人交往到人机交往,再到当下网络时代以微博、微信为载体的网络社交,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替,人际交往的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形式上的变迁。
甚至有人专门总结了网络人际交往的几大基本特点,如开放性与多元性、自主性与随意性、间接性与广泛性、非现实性与匿名性。这些特点其实也间接道出了朋友圈恩怨的部分原因。
微信朋友圈关系是现实人际关系的一种延伸,但又比现实人际交往表现得更为复杂和微妙。一方面,它作为现实人际交往的一种延伸和变体,意味着主动交往者需要支付更多的交往成本和时间。以微信为例,但凡被交往者更新了朋友圈或在微信群发言,主动交往者如学生家长对老师、下属对上级,除了现实中进行“必要”的关系打理外,也有必要点赞或是及时表态、附和。否则,便意味着是对人际关系的消极处理,甚至有被其他积极对待者冷落的风险。
另一方面,它的开放性和多元性决定了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不再是一个单向度的人际交往,而是呈现出交互式的关系。比如孩子老师在朋友圈发言,即便家长不主动点赞、迎合,别人点赞了,你就不得不选择跟随,不然就怕对自己和孩子不利。甚至可以说,这里的人际交往已经具有不自觉的公共性和表演性,很多时候,你不再只是向被点赞者表明自己主动交往的诚意,更是让他人知道,你和某某也是“朋友”。而网络社交上的吵架、站队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也因此而生。
网络化的人际交往意味着在现实的交往之外,开辟了另外一块人际交往场域,它同样需要人花时间和精力去经营与维护,同时也让“朋友圈”变得更为显性化,让人不得不正视。这点从时下流行的一些畅销书书名中就可见一斑。如《趁年轻,打造朋友圈:影响你一生的人际交往课》、《把你的朋友圈用起来》等等。
这些书籍受到欢迎,既表明人们认识到“朋友圈”的重要性,也表明在如何“正确”使用“朋友圈”关系时尚存在焦虑和信息上的饥渴。好比一些人在现实中不愿意或可以不必受到“人情世故”所累,但一旦置于一个小众的微信朋友圈,朋友圈的人际交往竞争激烈程度提高了,交往的动态被外化了,一旦大家都表态了,你若选择不随流,自己则将沦为显而易见的“异类”。可以说,在网络社交平台中,拒绝迎合的“难度”与成本反而提升了。
中国式人际交往
微博、微信朋友圈的人际交往生态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还是脱胎于现实中的人际交往逻辑。这一点在中国式的人际交往方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国民间素有“学什么不如学好关系学”之说,它以一种朴素的视角反映了“中国式关系”的现实影响力。《中国式关系批判》一书就这样定义中国式关系:它是指现实社会生活中利用个人所拥有的人际资源以谋求政治或经济利益上的好处,使人际关系“资本化”、工具化的倾向。此书从社会交换(交易)视角将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分为三大类:情感性的关系(expressive ties)、工具性的关系(instrumental ties)和混合性的关系(mixed ties)。
按照这一分类,像学生家长与老师,下属与领导之间的朋友圈关系,应该主要可归属为“工具性”关系,即主要是谋求具体利益上的好处。因而它更容易引发价值观层面的争议,也更让人因此有受累之感。
不过,强调中国式人际关系,并不意味着只有中国人才注重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本是一个中性词,其本身并不具备价值观偏好,所谓中国式人际关系主要强调的是其中的功利性过强的一面。
学者许锡良就撰文指出,美国人其实搞起人际关系来不比中国人差。只是在美国人际关系能力是一个正面、积极的概念,而在中国却是一个负面、消极的概念……其实一个开放社会更离不开人际关系,而且这种人际关系主要是从陌生人中建立,从工作关系中建立,是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的结果。在这里,一切的人际关系,都必须遵守法律与诚信原则,任何关系都不能够超脱于法律与诚信的道德原则。所有的人际关系,一旦违背了这一底线,统统是行不通的。涉及法律或者其他纠纷方面的事务时,避嫌或者回避是一项非常硬的程序,更是要及时“脱离关系”,才能够行得通。
而“人治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核心是以血缘为核心的家庭与家族关系,以此类推就是亲戚关系、老乡关系、同学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维持这些关系的力量是金钱、利益、权力与血缘这几样,真正起作用的也是这些,至于法律、道德,也常常是因人而异的”。所以,在中国这样的一个人治色彩仍然深重的社会,“常常提及所谓有关系与背景或者后台,都是指在违背法律、道德底线的基础上的关系。”
更直白的说,中国社会畸形的人际关系主要是受制于潜规则的妥协与服从。这也能够解释,为何朋友圈那些受诟病的人际交往举动,主要出现在如下属与上级这样的特定关系之中。
“关系社会”
无论是微信朋友圈公开上演的各种“恩怨”故事,还是现实中大行其道的关系学,都根植于一个不折不扣的关系社会。
所谓关系社会,是相对规则社会而言的,即大多数人主要生活在各种关系中,依靠与资源分配者关系的亲疏来确定自己的利益边界和获取利益的机会,而非界限分明的制度。小到学生家长与老师的关系,大到一般公民与官员、权力的关系,都嵌于这一现实逻辑之中。
“关系社会”异化了人与人之间正常的人际交往内核,让之变得工具化、功利性,更蚕食了社会成员对社会规则乃至法律的敬畏感。且每个人都可能既是关系社会中的受益者,也可能是受害者。毕竟,社会关系网的连接点处于不断的变位之中,没有人能够确保自己永远处于是不变的被交往者位置。
但是相较而言,权力越大、社会地位越高,所掌握的资源越多,其应对人际交往的主动性和选择余地就更大。这样一种社会情境中,也就更多地刺激社会成员去不断去追求更大的权力,攀上更高的社会金字塔。在一点上,也可以说“关系学”的流行与权力崇拜其实是人治社会的一体两面。
因此,要终结社会运行的各种关系依赖,淡化社会的关系学,使得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明亮化、正常化,在根本上则有赖社会从人治社会迈向规则社会、法治社会,让社会资源的分配充分依照稳定而清晰的制度和法规而定,而非个人的话语权、权力的大小,与权力的距离与关系亲属。
当然,在具体事例中,也需要更多的个体主动拒绝向庸俗的社会关系低头。仍以学生家长和老师的关系为例。当一个班级的所有家长都能够以正常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与老师之间的关系,维护家长与教师关系的正常化,朋友圈的种种诧异表现或就不至于上演。甚至作为家长,应该有义务去教育孩子远离对这类关系的依赖与束缚。
有必要看到,每个人既是畸形社会关系的受害者,同时又通过服从行动强化了这一关系的现实影响力。
由于微信朋友圈的公开性和交互性,原有的中国式人际交往中的弊端显露得更为彻底和赤裸裸,不少人从中更清晰地发现其中的荒谬一面,甚至让之发展为一种公共讨论,这对于淡化社会“关系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正面意义。毕竟,终结荒谬,拒绝不合理,你得先发现并正视其真实存在。当然,在中国国情下,要彻底瓦解“关系社会”,仍是一项复杂而长久的社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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