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是公务员制度的发源地,其公务员考试、选拔体制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
美国
不要完全相信网络段子
网上和国内流传着不少关于美国公务员考试的段子,有些写得颇为生动精彩,遗憾的是,这些段子并不都是完全符合事实的。
美国公务员的招聘有严格限制,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美国公民;在所申请机构公务员所服务区域内居住一段时间(根据岗位性质,从3个月到两年不等);年龄在21岁以上(个别特殊情况可放宽至18岁,但极不常见),申请者必须按照招聘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格,交验证明文件。
美国联邦公务员的招考和任用,原本按照《彭德尔顿法》由文官委员会负责,1979年1月1日起,改由美国人事管理总署负责。该署审核应聘者的第一步,是审核应聘资料,根据《文官法》,有下列8个问题者将不得参加考试:曾因主观失职、渎职而被解雇;体格或精神状态不达标;有犯罪或诚信不良纪录;有考试或其他严重舞弊历史;拒绝《文官法》细则5-3所规定必须提供的证词;有严重酗酒纪录;有不忠于美国联邦政府嫌疑;其他不合格事项。
资料审核过关后,就有资格参加考试。美国公务员考试称为“两段三次式”,即包括两次笔试、一次口试。
第一次笔试主要为基本能力测试,包括字词理解、语法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整理、计算能力等,题目一般比较“死”;第二次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包括对国际、国内重大时事的评判、分析和理解,或根据某些设定的原理、原则,对所申请职位通常所需处理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这两项内容应聘者可任选其中一项。通常这次笔试的题目比较“活”,有些并无标准答案,重在检查应聘者的知识面、适应能力和判断力。
口试的考核是综合性的,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智能潜力、组织协调能力、适应能力、应变应急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等,通常为分组测试,每组6名考生,3名考官。口试一般分为三步骤,首先是应聘者自我介绍,重点考核表达、举止、仪表等;第二步骤为问题答辩和模拟操作测验,重点考核观察、判断、论证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第三步骤为心理素质检测,重点考核应聘者的心理状况、岗位适应能力、气质特点和团队精神等。3名考官中必须包括1名心理学家。
通常第一次笔试的时间是1月,口试时间为4月,“两段三次”的考试是层层筛选的,只有通过前一次测试,才有资格参加下一次。
国内当前流传的一些关于公务员考试的有趣记载,有不少与事实存在出入,如“外国留学生成绩突出并受到推荐可以报考”(事实上不可能,外籍人士只能在美国联邦办公机构实习,不能成为正式公务员,当然也不能报考)、“笔试内容均为选择题”(严重不符合事实,笔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设置近百道短答题,形式包括选择题、问答题、填空题、改错题等多种)、“考题很新鲜,类似脑筋急转弯”(事实上只有口试的第三阶段才会有类似题目,以考察应聘者的心理状况和应变能力,大多数考题是比较“正统”的)。
和中国不同,美国行政岗位有一部分是由选举或委任官员、而非公务员出任的,即便编制上属于公务员的官方雇员也并非100%由公务员考试录取,如联邦公务员,采用考试录用方法招聘的联邦公务员只占联邦公务员总数的85%左右,还有15%的非关键岗位由非考试途径招聘任用,州和市镇一级这样的情况就更普遍一些,且并无统一规定。
加拿大
冷清的金饭碗
加拿大的公务员考试并不热闹,绝没有中国那种争先报名、扎堆考试的盛况,一般都是由各级人力资源部拟定需要雇佣的岗位、员额,在官方网站和媒体上公示,考试是小规模的,“不相干”的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的考试。
这并非因为公务员的职位不令人羡慕,恰相反,虽然工资收入不算特别高,但收入十分稳定,福利令人羡慕,不仅如此,理论上加拿大公务员是终身雇佣制,除非主动辞职或过失除名,原则上是只调职、不下岗的,正因如此,许多人将公务员职位称作“金饭碗”。
既然是“金饭碗”为什么考试冷冷清清?
奥妙就出在那个“终身雇佣制”上了。正因为“终身雇佣制”和非过失不除名,加拿大许多省几十年都不会开除一名公务员。而加拿大的公务员开支全部来源于税款,名额控制相当严密,加上三级政府中有许多职位是选举产生,不纳入公务员体系,因此员额更少,招聘的主要目的是“补缺”,其规模和数量自然相当有限。
具体到公务员考试本身,加拿大的特色就更加鲜明了。加拿大的公务员考试没有统一考卷,而是招什么考什么,同次考试、不同岗位的应考者,所做的考卷是完全不同的,如魁北克省,其公务员体系分为9类、10级,不同的类别对专业要求不同,而不同的级别则对能力要求各异,如1-4级的公务员只需高中毕业,能完成一般行政工作即可;5-7级则要求大学学历,能在本类别工作中提出实质性建议,能独立完成项目工作;8-10级的高级公务员则要求大学或更高学历,能提出战略性建议,能独立领导项目小组,公务员的级别是不会循资历自动提升的,只能在符合条件、又有空缺时自己申请参加考试,正因如此,从社会上应征的“菜鸟公务员”,其面对的往往是圈内熟手、老手的竞争,没有金刚钻,还真不敢揽这瓷器活。
不仅如此,加拿大公务员招考并非“一考定终身”,在通过招考后,主管部门负责人还要进行2—3次严格的面试,如果觉得不合适,仍然不会录取。要知道加拿大的公务员录用后经过培训,会立即安排上岗,而且轻易不会调职,如果不胜任,那麻烦可就大了。
这样的考试和用人制度,决定了加拿大的公务员招考不可能热闹,更不可能人山人海,因为他们要的是专才而非“储备干部”,且是随时递补,小批录用,没有中国这种动辄数百、数千人的集中招考公务员。
加拿大公务员考试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中也别具一格,最突出的特点是“按图索骥”和“对号入座”,即用人单位拿出一把把各不相同的尺子去量考生,而考生也往往会自己把那些尺子拿过来量一下自己,看看是否跟尺子贴合,如果不靠谱,趁早别自讨没趣——毕竟具体到每一项,专才都是有限的,而且既然是专才,往往混得都不错,如此一来,公务员招考自然也不会被竞争者挤破门槛了。
法国
公务员考试很复杂
法国公务员选拔制度起源很早(1789年大革命后就在理论上存在公务员考核选拔制度),但定型很晚(1946年才正式通过《公务员考试法》将考核选拔列为公务员选拔的“正途”,1970年才将中央机关以外的行政公务员也纳入考核选拔范畴)。
法国公务员选拔实行“三分之二考核制”,即行政公务员比例中有2/3为公开考核选拔,1/3为首长提名任命,且哪个岗位系任命、哪个系考试选拔都明文公示。不过和美国不同,法国往往会把所谓“清要”即地位高但权力不大的岗位留给非考试录用人员,而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对这类高阶非考试录用人员有驳回权。
另一类非考试录用公务员即“契约公务员”,主要为C级等低阶公务员,其比例在中央行政岗位中不得高于16%,地方不得高于20%。至于比C级更低的政府雇员是所谓“临时雇员”,不在公务员范畴。
法国公务员考试分为三种途径:内部选拔考试(从低阶公务员中考试聘用高阶公务员)、外部选拔考试(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和专才选拔考试(面向社会上专门优秀人才的考试选拔)。
外部选拔考试是公务员考试中最普遍和最主要的,分笔试和口试。
笔试采用闭卷、糊名的方式进行(有一种非正式说法,称这种方式借鉴了中国古代科举),招考方会成立独立的考试委员会阅卷打分。阅卷打分并不设及格线,而是预先规定一定的口试参加名额,成绩最好者优先“出线”,额满即止,未“出线”者自动丧失口试资格。
口试由前述考试委员会成员主持,并根据参考者的即时反应打分,然后将打分结果糊名后交给招考单位的主官,主官只能根据成绩高下依次录取,如果认为某个符合成绩要求者不合适录取,则只能递补下一个成绩相对优秀者,而不能指定录取。
外部选拔考试并非“按岗位选拔”,而是类似中国所谓“储备干部制度”,或中国唐代的“进士及第”体制,即选拔符合某个“大类”的公务员候选人,这些被录取的候选人从此具备这“大类”公务员的身份和待遇,但具体被安排什么工作则是用人单位可以灵活考虑的。
内部选拔考试和专才选拔考试理论上也应照此办理,但实际上要灵活得多,如许多时候专才选拔考试并不采用糊名、闭卷的考试方法,或只有口试没有笔试,而内部选拔考试则有时并不强求招考单位主官严格按成绩高下依次录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两类考试所选拔的,大多是已具备公务员身份、资格、待遇者,或具有较高能力、地位的高阶人才,在某种程度上并非公务员“准入考试”。
法国公务员考试(主要指外部选拔考试)是很“火爆”的,自2000年以来每年有50万人以上报考,录取比例一般在8:1左右。
和中国不同的是法国公务员考试分门别类,十分繁杂,2005年左右达到每年3000次以上的惊人频率,近年来虽努力改革、并省,但收效仍然不显著,这是因为和美国、加拿大等的联邦制不同,法国实行单一制,从中央到地方“一盘棋”,想省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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