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消协发布《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报告》,披露电视购物存在不开发票、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特别是虚假宣传问题突出。体验员共录制120条电视购物宣传信息,其中111条均不同程度存在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忧虑:
新浪网:四大名著金币、御金方茶、黑五类福寿汤……这些名字高大上,质量与服务却充斥假恶丑的产品,不仅遍布在专业购物频道,甚至堂而皇之成为各大卫视的座上宾。不开发票、卖方信息不明、产品质量不达标,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反正是一锤子买卖,玩的就是“蒙你没商量”。
腾讯网:据中消协统计,去年全国消协共受理针对电视购物的投诉达1262件,今年上半年已经达到了646件,投诉的主要问题是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但截至到目前,仍有12家卫视购物栏目和1家专业购物频道对中消协反馈无任何回应。“投诉不减,顽疾不治,监督不理”等现象依然存在。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有的购物栏目、频道那里怕是连耳边风都算不上了。
见解:
东方网: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开始实施。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也正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理说,情势所逼,形势所迫,非法或违规电视购物广告该如过街老鼠,可它们却偏偏对消协的监督置若罔闻。这份胆识,究竟是哪儿来的呢?
法制日报:电视媒体作为广告信息发布平台,应该承担起“把关人”责任。不能给钱就播,出钱就过,更不能罔顾社会责任与市场底线,屁股坐在无良商家那一边。另外,工商管理部门也该祭出杀手锏,不能总是止步于道德谴责。该权力作为的,就要拿出硬实的态度;该狠下罚单的,就要禁绝推延与绵柔。
新华时评:法治市场应该有自己的边界与规则,来约束天花乱坠的坑蒙拐骗,来制衡花样百出的鬼魅魍魉。另外,消协不是执法机构,但既然费心给出了线索,接下来,就看执法部门如何顺藤摸瓜,如何助力市场清理门户了。一句话,千万别再让消费者权益,继续成为电视购物“砧板上的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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