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1.3亿人。根据200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推断,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
报告显示,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4个年龄组占总体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20.84%和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3.71%,女孩占46.29%,男女性别比为11475。
据介绍,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十分集中,而且多数居住在中南各省。四川、安徽、河南、广东、湖南和江西6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达到52%。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贫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制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
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农民工在城市从事的一般都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工作,他们在工作之余根本就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自己的孩子;二是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无法与城市工人相比,差距很大。以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很难支撑一个家庭在城市的生活;三是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的学校上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学校接收,其父母也很难承受高额的费用。而城市中那些面向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基本上都是民间兴办的,其教学质量不仅无法和城市学校相比,也无法和农村学校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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