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正式施行,北京346个户籍派出所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这也意味着,在北京实施了31年的“暂住证”制度彻底告别历史舞台。在此前,各地均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标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特大城市则普遍提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有人将居住证称为中国的“绿卡”,视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重要举措。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改变只有一字之差,不仅仅是一种身份之变,更是一种居住权利、服务权利的保障。对于广大北漂一族而言,“暂时居住”已成为历史,而“居有其权”的时代正式开启。相比暂住证,居住证已由过去是外来人口的义务,变成了如今的权利;由过去仅单一地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变成了如今既进行管理,又提供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不过,要真正实现从一纸“居住证”走向同等权利的公平保障,不仅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更要让居住证“接地气”,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居住证的“含金量”要实打实。
那么,居住证的出现,真的可以安全实现权利平等吗?就目前来看,也不尽然。首先,在面对公共福利上,有了居住证并不代表万事大吉。在孩子上学、生育、救济等问题上,即便有了北京居住证,还有其他诸多因素在层层设卡。比如,北京一些区县要求孩子父母在当地必须连续上够一定期限的社保才允许孩子入学,这并不是一张居住证就能够解决的问题。
其次,居住证的办理如果仅从政策层面来讲是民主的,因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可以自己选择是否申请北京居住证。但如果你想办理护照、像生孩子一系列的手册和建档等与生活相关的证件,如果没有北京居住证将无法办理。而这让人不禁要问:我真的可以不办居住证吗?
此外,通过居住证来实现户籍制度的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但公共福利和人口管理想要通过一个证件就完全实现显然不会太容易。想要实现公民权利平等本身就应该破除当地人口与公共福利的捆绑,甚至是破除证照管理的老办法,而不是通过一种证件的出现来代替另一种证件。
显然,居住证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剂“良药”,但并非包治百病。居住证应承载更多公共服务。换言之,居住证应成为消除城乡差别、体现社会公平的城市标签。比如,将居住证办理与落户、就业、就学、住房、养老、医保等重要城市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使其成为享受公共服务的必要条件;尤其是,要将外来人口与城市居民同等对待,让他们分享城市公共福利和发展成果,从居住证中真正得到实惠。进而,使公民拥有理想化的迁徒自由,走到哪里,就能在哪里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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