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宝强离婚案开庭,引发公众新一轮关注。新华社发表文章称,王自爆家丑令人不齿,引起争议。
忧虑:
新华社:有的明星靠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令人不齿。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新浪评论:新华社的记者关心王宝强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在《科学家的地位不如戏子》一文中则比较关心王宝强很有钱的事实,拿王宝强和科学家比高下到底有没有道理?
见解:
新京报:“宝马离婚案”,无论律师,还是公众,都沉浸在娱乐喧嚣之中,固然是自由,但也应恪守一份冷静,别把违法当八卦。确保庭审公平公正,不仅需要法官的独立和中立,也需要最大努力,限制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庭外活动。
新浪评论:退一步讲,王宝强就算是炒作了,那又伤害谁了。王宝强又不是王宝森(因贪污腐败被调查而自杀的北京前副市长),离婚、打官司都是自己的私事。严肃媒体就别进去插一脚了,还是应该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检察日报:爆家丑不一定妥当,但也不好说就是炒作。既然法律没有禁止,自爆家丑就是公民自由。对社会来说,不同人婚变的示范指引作用,区别还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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