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发布32项措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
深圳海事局近日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深圳海事局服务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服务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的32项措施。深圳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秀斌,法规规范处处长黄怀深,指挥中心主任林明,通航管理处处长唐军等领导和嘉宾以及数十家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深圳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副处长俞磊主持。
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海事局新闻发言人郭秀斌副局长详细介绍了32项措施出台的背景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郭秀斌:32项举措的出台是深圳海事全面履行海事职责,落实中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深圳海事局新闻发言人郭秀斌副局长在会上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也是深圳新时期最重要的发展机遇。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当好新时代改革开放尖兵,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的重要体现。航运发展是海洋强国、交通强国两个重要战略的交汇点,也是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港和桥头堡的重要载体。
深圳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直属驻深单位,承担着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等多重使命。为此,深圳海事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交通运输工作、对广东和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总结既往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制度政策空间,提炼推出《深圳海事局服务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若干措施》共四大类32项举措,基本涵盖了海事监管服务的所有领域。这既是深圳海事局局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体现,也是深圳海事局以实际行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现。
《深圳海事局服务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着重四个方面:
郭秀斌介绍,32项举措的出台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运用改革创新的思维、观念和方法,在准确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和严格遵循中央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学习借鉴国际湾区和港澳的先进海事服务理念,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最好最优的海事服务标杆,着力提供开放创新、便捷高效的海事服务保障,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输出“深海模式”“深海方案”。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建设人民满意海事,立足全面履职、服务社会、公众参与,有效运行以风险评估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水平,用公正监管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大优质海事服务供给,不断提高海事服务和保障民生水平。
三是坚持安全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长效管理,坚持做到“发展不能以牺牲人命财产安全为代价,发展也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在服务湾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航运发展的同时,严守系统性安全和环境风险底线,将由于安全的污染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绿色保障。
郭秀斌表示,《若干举措》包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助力湾区建设发展四个方面。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我们将推动实施容缺办理、并联办理、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举措,力争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在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我们将通过“互联网+”、智能化监管、信用管理等方式方法,营造“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利剑高悬”的执法氛围。在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我们将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全天候服务、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将深圳水域打造成安全特区。在助力湾区建设发展方面,我们将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自贸试验区发展战略,深化深港海事务实合作,在大湾区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安全绿色发展、国际海事影响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8项具体措施 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跑腿”
记者了解到,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面,深圳海事局局公布了8项具体措施。主要是以信用管理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基础,对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备案等3个审批备案项目实行减材料、减程序,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跑腿”;对重点建设工程、电煤运输船、安全诚信船舶等符合相关条件的27项行政审批申办事项,提供优先办理、缩短办结期限的“绿色通道”服务;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等9项船舶类证书推行同时受理、同步审查的“并联办理”服务,整合申办环节,减少提交材料,提升办事效率;对批量业务、特殊加急业务等提供预设专项窗口、预约加班服务等“预约服务”;将“申请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驾驶员适任考试”和“申请深圳市休闲旅游船舶驾驶证”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并下放审批事权,推行考试和发证一次申请、就近可办,推出休闲旅游船舶驾驶证电子证书;对于同时存在港内拖带、沿海拖带两种作业需求的拖轮,核发沿海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时,为其加签港内航行作业配员标准,节省港内航行作业配员成本;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功能,推动“一单多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全流程无纸化申报和远程自主打印办理结果,不断提升船舶通关效率;开通船员考试费网上支付、船舶车船税微信支付功能,丰富缴费方式,努力实现现场办理“零待时”。
依托“互联网+监管” 让更多深圳航运公司和深圳港籍船舶享受“免检”便利
记者在发布会上还了解到,深圳海事局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升级深圳海事监管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有效运行以风险评估和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精准执法、便利运输;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智能化”匹配下达检查任务,更加全面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深化执法模式改革,完善现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全要素融合各类检查任务,对来港船舶“最多(登轮)查一次”;建立并运行深圳港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机制,为提升深圳港籍船舶质量提供精准服务,持续培育“诚信公司”“诚信船舶”,让更多深圳航运公司和深圳港籍船舶享受“免检”便利;加强海陆联动和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实施船舶污染物监管联单制度,实现船舶污染物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
此外,在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深圳海事局宣布将调整优化高速客船推荐航线,海上观光旅游航线,实施通航秩序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港口通航效率;进一步发挥船舶交管中心的智慧组织协调功能,优化交通组织措施,进一步提升航道通航效能;推进《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修订,健全完善应急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海上危险品应急指挥船、大鹏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并公布海事相关口岸收费清单,持续落实降低口岸收费措施;推行港口建设费便利化举措,实现港口建设费跨仓单开票和自动调仓;对“深中通道”实施24小时现场保障、船舶安检“两提前“三及时”等措施;深化与气象、海洋部门合作,细化沿海区域气象、海况分区预报,为海上交通活动提供更加精准的气象、海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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