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作为极具创新活力的经济形态,迫切需要发挥放大叠加倍增的创新效应,加快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不竭的新动能。
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意义重大。首先,加快“数实融合”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是打造数字化生产力、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选择。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正在全面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实体经济领域,有利于通过数据赋能、创新驱动、技术变革加快实现生产工艺革新、生产效率提升、生产协同优化,并不断孵化出新业态、新产业、新动能,全方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国千行百业的国际竞争力。
其次,加快“数实融合”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必要之举。加快“数实融合”有利于以数字技术为抓手,重组经济要素资源、重塑传统产业结构,重构产业链供应链。尤其是对中小微企业而言,加快“数实融合”可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拓展产品营销范围,为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带来全新的思维和理念,为企业实现扭亏为盈提供转型升级、化危为机的新机遇,对正处于下行压力的实体经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推动效应。
再次,加快“数实融合”是加快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实体经济是解决就业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主导力量。加快“数实融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普惠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加快推进数字城乡建设,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共创共享共赢的特点,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数字化转型动力。
加快“数实融合”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融合发展不充分。当前,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数实融合”在深度与广度上还不充分,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还存在着思维理念、资金投入、转型路径等现实制约,一些企业面临“不转型等死、转型是找死”的两难局面。传统企业对于数字技术应用、数据资源开发的程度也不足,尚未形成数字化渗透生产工艺的底层逻辑思维架构,难以实现数字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
二是融合发展不均衡。二者发展不均衡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数字化基础设施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仍然较为突出,我国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省份以及同一省份城乡之间均存在较大差距。欠发达地区高速宽带网络、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核心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普及速度较为滞后,无法满足本地区“数实融合”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在三大产业中的渗透率存在明显差距。2021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中的渗透率分别为10%、22%、43%,农业和工业在“数实融合”发展中的质量和速度均大幅落后于服务业,“数实融合”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是关键核心技术自立自强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推进“数实融合”的重要基础。现阶段,我国AI、大数据分析、量子通信等核心技术领域已在质量和数量上取得发展和突破,但是在高端芯片、工控系统、EDA软件、精密机床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创新水平和国产化率亟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融合发展的安全基石待强化。当前,企业与个人对于网络的依赖度不断加深,伴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一些涉及企业与个人的机密数据、隐私数据存在着被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同时,一些数据基础设施存在设置“后门”的可能性,极大影响着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此外,伴随着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产业与业务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但数据产权的不确定、主体责任划分的不清晰,导致二者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数据侵权、违法抄袭、利益划分不均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二者的深度融合。
加快“数实融合”深度发展。面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所遇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快在政策、产业、人才、安全等领域的布局,以保证“数实融合”发展有章可循。
一是持续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释放数字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在政策引导上,加大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扶持力度,从思维理念上帮助企业认识到“数实融合”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化解中小企业“不愿转”问题。在方法路径上,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经验模式和典型案例,化解中小企业不会转、不敢转的问题。在资金支持上,加大对企业提供普惠性质的金融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标准化、精准化的服务与支持,多措并举帮助企业在“数实融合”中实现敢转、会转、能转。
二是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的发展根基。针对数字基础设施区域布局不均衡、赋能作用不突出等问题,统筹规划落后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均衡布局,避免重复建设。针对三大产业构建面向细分市场的产业互联网数字平台,以产业融合应用场景创新推动互联网在三大产业中深化应用,推动各领域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数字化转型,加快提升数字技术在三大产业中的渗透率,培育全球先进完善的数字化产业集群。
三是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以“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转型为契机,面向经济社会数字化实际需求,健全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聚焦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技术发展前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芯片、传感器、工业物联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以“东数西算”“上云用数赋智”等行动为契机,丰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应用场景,加快形成供需迭代的创新循环,鼓励企业、机构与高校深度合作,集聚多方力量协同开展技术攻关创新。
四是全面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筑牢安全发展屏障。推进“数实融合”必须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高度重视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后面临的安全风险挑战,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强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大做强网络安全产业。尤其需强化产业互联网安全,注重工控系统、工业云平台、数据要素平台等的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为“数实融合”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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