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正文

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阳光解读 2024-09-09 蒋茜/文 总第326期 放大 缩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并细化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强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经济体制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刻认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和重大意义,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了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选择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刻总结了国内外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建立了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大幕。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市场调节的作用范围逐渐扩大。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突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了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新突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从广度和深度上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明确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升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制造业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了30%,综合国力获得了大幅度提高,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发展奇迹。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为建立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推动高质量发展还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市场体系仍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等,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制定了新的战略部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的里程碑。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构成了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夯实这一根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特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探索公有制在市场经济中的实现形式,通过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提升了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公有制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们党的指引下发展起来的,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民营经济是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重围绕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战略部署。在法律方面,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在市场发展方面,包括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等;在政策待遇方面,提出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等。通过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从而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关系,推动民营经济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下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内在要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奠定了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打破市场壁垒,推动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建立真正统一的大市场。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完善的配套能力,拥有十四亿多人口以及全球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内需潜力余地很大,这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独特优势和必要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行了系统谋划,超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经济增长内需潜力不断释放。但也需要看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包括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依然存在,商品要素市场不够完善,市场规则和监管还不统一等。进入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迫切需要畅通全国大循环,并以此为战略基点吸引促进全球要素资源整合创新,最大化发挥市场规模和积聚效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了战略规划,这是我们党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主动选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全会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从破的视角来看,明确提出“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从立的视角来看,明确提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并重点围绕完善要素市场、流通体制和培育内需体系进行了战略部署。

  第一,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点。通过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等,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畅通流动,推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第二,完善流通体制。实现高效循环流转需要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第三,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在投资和金融需求方面,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在消费需求方面,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框架已经建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建设,包括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并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取得重大成效。但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比,新型生产要素产权归属问题,经济竞争不公平问题,市场信用缺失问题依然存在,这说明了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还不够完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列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之一,凸显了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在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要求完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以公平为原则,归属清晰、全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安全感、归属感,才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进行了战略规划。提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市场准入制度的顶层设计。2018年,我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同时建立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围绕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内容涉及从市场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在市场进入方面,提出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在市场退出方面,提出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在市场过程中,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同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发展,新业态新领域不断涌现。为此,《决定》还着重提出要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通过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打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营商环境。

  《决定》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对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发展的合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欢迎转载 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